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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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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27
颗粒名称: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16
页码:
280-295
摘要:
本编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的城乡建设,其中包括了机构、县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队伍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商河县
内容
第一章 机构
商河县在建国前没有专门的城乡建设管理机构。1955年后城乡建设由县计划委员会代管。1975年7月成立商河县基本建设管理局,下设财务科、业务科、政工科、建材科和办公室。并辖水泥厂、建筑工程公司和自来水公司。1984年4月基本建设管理局改称商河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设4科2站,即:人秘科、财务科、城乡建设科、施工管理科和工程质量监督站、环境检查站。下属单位增加建材公司、市政工程处、建筑工程设计室和节水办公室。1989年4月,环境保护独立建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增房产管理所和煤气站。有工作人员42人。
第二章 县城建设
商河县城比较古老,分内、外城,但面积较小。建国前内城墙周长1.5公里,外城墙周长4.5公里,主要建筑大都集中在内城。1584年(明万历十二年),内城有县公署、文庙、城隍庙等。内、外城之间有庙宇和其它建筑10余处。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内城增按察分司、布政分司署。内城和四关街道狭窄凸凹不平,房屋简陋且排列不齐。建国后,虽逐步加强了县城建设,但直到1977年仍没有正式的县城规划方案,县城建设速度缓慢。1978年全国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后,县有关部门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方案》。1983年8月在山东省城市规划院的协助下,进行修改。1984年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其规划范围是:南面和东面以垦禹路为界;北面至富民路(原台田北路);西面以滨河路为限。从此,县城建设纳入规划实施。1990年划归济南市后,更加重视县城建设,狠抓了《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和落实,并结合县内实际制定了《关于县城综合治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意见》,在城区范围内建立和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强化规划管理,提出“硬化、净化、绿化、香化、美化”的标准,各级领导与群众城市观念和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县城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1990年底县城占地面积400公顷,基本达到规划标准。建筑面积300603平方米(不含城关与四关居民住房).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9.85平方米,其中:公房总实用面积237265平方米,居住面积17773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62.51平方米,实用面积49.34平方米,居住面积36.96平方米。
第一节 城区交通
建国前商河城内有两条主要街道,一条南北路(即商中路位置),向南经南关与垦禹路相 接,往北出北关与商乐路相连,分南关大街、振武街、北关大街3段;另一条是东西路(即明辉路位置),往东出东关顶垦禹路,往西出西关接商胡路,分东关大街、中山街、西关大街。两路在城中心相交成十字路口。城内长均为600米、宽均为6米,全部是土路面。其余均为小巷或胡同。1976年以后先后建成青年路、永安街、鑫源路、兴隆街、新兴街。1988年又新修了滨河路、田园路、明辉路东西两段和青年路东西两段。1989年将银河路(原垦禹路)和商中路展宽为30米。将商中路修成照明、绿化、排水配套的三块板式的新型街道(其南段于1991年11月竣工),并且将环城路彻底贯通。1990年底全城有主要街道15条,全长28公里,均为沥耆路面。
第二节 重要建筑
古代重要建筑 建国前商河县城的重要建筑有城墙、县公署、文庙、福胜寺、奎星阁等等。由于缺乏管理和维修,多在解放前后倾废。
城墙 分内城墙和外城墙。内城墙建于621年(唐武德四年),呈椭圆形,周围3里,四面用砖瓦建有东、西、南、北4个门楼。1466年(明成化二年),将旧城墙拆掉。在其旧迹上修建高2丈(1尺约等于0.33米),厚1.5丈的新城墙。1500、1581、1794年(明弘治十三年、万历九年、清乾隆五十九年)分别进行三次较大的维修,其中最后一次耗资最巨,共用银34377两。维修后的内城墙周长535.95丈,墙高1.8丈,底宽2丈,顶宽1.2丈,水簸箕26道,排墙4堵,砖10层,垛墙360堵,海漫1层,炮台4座,檐均高1.8丈,城门8扇,都是铁叶包钉。1927年(民国16年)对东门楼和其余城墙进行修补加固。1940年以后伪军头子田敬堂龟缩到商河城内,又多次进行加固。1945年秋解放商河城时,部分城墙遭到损坏。1960年后,由于连续三年雨涝,城墙损坏严重。后因扩大基建规模,将其逐渐推倒铲除。外城墙建于1511年(明正德六年),周围9里(4.5公里),高2丈2尺,阔1丈4尺。1523年(明嘉靖二年)重修城垣,并设楼橹四门。1578年(明万历六年)于内城外掘民田5~6尺取土加筑城墙,随之于1584年(万历十二年)和1631年(崇祯四年)进行两次维修,1635年(崇祯八年)增修外四门堑板,砌以砖瓦,护以铁门,上覆重檐。1927年(民国16年)4~9月,在旧基之上重修外城墙,高1丈6尺,墙基宽2丈,合顶宽1丈2尺,女墙高3尺,垛口高1尺5寸。并在四门内侧各修警察所一处,城壕宽2丈2尺,深8尺。1936年(民国25年)对外城墙进行修补,城墙顶面覆盖苇檐,两面均上漫泥,护城河宽1丈余,深3尺。日伪盘踞县城后,将其加固,增设为四层防御工事,即:城墙、护城河、地雷区、鹿寨和铁丝网。解放后外城墙逐渐铲除。
县公署 开始建筑时间已无查考。据明《商河县志》记载,县治在城东北隅。1369年(洪武二年)在原基础上重建。1482、1488年(成化十八年、弘治元年)分别维修和增修,共有房屋62间,吏舍30间,住室4套,监狱1所。戒铭亭、钟鼓楼各1座。申明亭和旌善亭分列县治左右。以上建筑于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被焚毁。1650年(清顺治七年)4~8月按旧样修复。1750~1751年(乾隆十五至十六年)增修二堂、三堂。1926年(民国15年)在二堂后东院建北房4间作办公室。1927年重修三堂5间,建东西厢房各3间。1931年在二堂以西建会议厅4间。并在县治二门内东西两侧建有典史署、管狱署和监狱。1935~1936年(民国24~25年)期间重修监狱,建新房43间。以上房屋均为砖木土结构,被县人民政府机关沿用到50年代末,遂被逐渐拆除更新。
文庙 位于县公署东侧(现县政府办公楼东侧),始建于1338年(元至元四年),有正殿3间,称大成殿。并建有戟门、棂星门、泮池、云衢坊、神路和东西庑。1370年(明洪武三年),仿曲阜孔庙,将大成殿扩建为5间。此后在明正统、天顺、成化、弘治、嘉靖、万历等年间先后进行了11次扩建和维修。崇祯末年除正殿外,其余均焚于兵火。1667年(清康熙六年)重修文庙,后又进行了12次增建和修整。1926年(民国15年)重修正殿、戟门、棂星门、泮池、辕门、照壁和崇圣、名宦、乡贤、忠义、节孝各祠。至此文庙已形成以大成殿为中心的小建筑群,有房屋32间,祠堂6座。这些建筑多在建国前因战事毁坏,保留较好的大成殿,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被毁坏,1968年拆除。
福胜寺 在内城西面0.5公里处。相传建于东汉时期,曾置石幢经轮略载此迹。至元末已杂草丛生。明初重建庙宇,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设僧会司,集资建殿宇,塑佛像。永乐年间,建造释迦宝殿、三门、方丈、僧舍、禅堂等,重装佛像。1446年(明正统十一年),重盖佛殿,增建钟鼓楼、讲堂、厨库,并装饰了圣像。1468年(明成化四年)在县境内募资新修大雄宝殿,东西两侧分建钟鼓楼和伽蓝祖师殿,同时建造天王殿,整修垣墙和门首,雕刻释迦、弥陀二佛放置大殿两侧,募缘精铜4000余公斤铸造大士文佛,置大殿正中。两边殿塑有普陀观音和海震观音大士像,案几供器完备。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和1669年(清康熙八年)对其进行维修。殿阁重叠,僧徒众多,号称山东第二寺。后因火灾,将部分建筑和木佛烧毁。民国时期,福胜寺改为中山公园,并设民众教育馆及第五科等办公机关。增建运动场、部分房屋和两座亭阁。1949年改建苗圃。1967年辟为烈士陵园。
现代重要建筑 建国初,为利于人民休养生息,恢复生产,基本上没搞重要建筑,县城内各机关仍沿用旧房屋。当时有影响的大型建筑是县委礼堂,1953年春筹建,当年竣工,为砖木结构的起脊房。面积450平方米,能容纳600人(1990年商中路拓宽时,从西头缩短3米)。同年商河一中建前出厦砖木结构尖顶教室8座,当时在县城内属先进建筑。1956、1958年先后建南关棉厂(第一棉厂)和县机械厂,为砖木尖顶厂房。1963年3月将简易剧场拆除,建商河礼堂(也称剧场),新建的礼堂面积1500平方米,能容纳1300人,为商河最庞大的建筑(1994年春拆除)。1967年修建烈士陵园,建筑面积为421平方米,将商河县的烈士遗骨全部移往烈士陵园,继而修造烈士纪念塔,塔高18米。1970年手工业联社在县城十字街以东的路北侧修建全城第一座二层小楼,面积100平方米(1991年11月修建商业大厦时拆除)。同时,县委、县政府、公检法等机关也开始建砖瓦木结构的尖顶房屋。1976年县运输公司率先建起三层楼房,面积3100平方米。县政府和县委相继建起了三层办公楼。1980年后,县城的楼房有了较快发展,先后修建了百货大楼和部分机关办公楼。1990年元月划归济南以后,沿街两旁,严格控制修建平房,宿舍楼和居民楼也相继出现。其中县委、县政府、棉纺厂、电业局、邮电局、织布厂等单位,均修建了三层以上宿舍楼。到年底县城三层以上的楼房共58幢,总面积为8.4万平方米。
第三节 供排水
供水 1960年以前县城的工业和居民用水主要来源于浅水砖井,靠人担、车拉。1960年以后,较大的工厂和单位修建小水塔,只解决本单位用水。1973年7月集资兴建自来水供应系统, 1974年10月正式成立县自来水公司,由县计委领导和管理。有职工6人,占地3300平方米,供水主管线300米,固定资产30万元,日供水量400立方米。同年,建水塔1座,塔高21.8米,直径6米,容水量100立方米(1990年6月5日因商中路拓宽拆除)。1984年建水厂1座,于1986年10月1日正式投产。有深水井6眼,浅水井4眼,有深水泵5台、深井电泵3台、变压器6台、清水泵3台、电机11台、真空泵1台、排污泵1台、浅水泵4台。铺设了17000米供水主管线(100毫米的13000米,150毫米的3000米,250毫米的1000米)。有闸门68个。1990年县自来水公司有职工63人,占地1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62平方米,有2层楼房1座,平房109间,固定资产120万元,汽车2台,日供水量4280立方米,供水面积4.5平方公里,全城使用自来水率达85%。但城内深水井含氟量比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高2.6倍。济南市委和市政府为解决商河县城区供水不足和提高水质,责成市计委、建委、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勘查论证,确定了引黄水库调蓄供水方案,并拔款400万元,在城南建占地80公顷的水库和净化水厂各1个。
排水 1949年建国前商河县城无地下排水设施。雨水按自然流向排入石榴湾(神路湾)、马号湾、城壕及几个海子。湾边、壕崖等入水处多建有水簸箕。1970年在商业街(明辉路中段)始建下水道,遂有三家较大的工厂和商河一中等单位根据自已的需要,修建一些排水明沟和暗道,将污水就近排入池塘、河流、洼地或自挖的渗水井。因无统一规划,自成体系,污水四溢或渗入地下,多污染环境和水资源。1986年以后,城区比较重视了排水工程的规划、修建和管理,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环境保护所,把修建排水工程当作城区建设的重点项目。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至1990年,先后将青年路、商中路、银河路、新兴街、永安街等主要街道的排水工程修通,全长达8.5公里,使城内的污水尽快排出。与此同时,各大工厂也都修建了排水管线,较好地改变了污水乱流的局面。但由于过去对排水工程重视不够,加之财力不足,整个城区排水系统仍存在不少问题。每到雨季,部分低洼地段和住宅区仍积水严重。
第四节 城区绿化
1949年建国前商河县城只有文庙、福胜寺等寺庙内有少量的松柏树木,街道两旁基本无树。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庭院内除种少量的枣、杏、桃、石榴等果树外,一般不种植其它树木。
建国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被列为重要建设项目,县委和县政府十分重视。在全县大搞“农田园林化”和“平原绿化达标县”的同时,在城区开展“街道绿化、庭院绿化、滨水绿化”活动,使城区绿化不断发展和完善。199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15%,人均占有绿化面积2.7平方米。
街道绿化 始于1970年,在商中路两旁种植国槐800余株,明辉路两旁种植泡桐200余株(1990年拓宽道路时,这些树木大部分被铲除或移植)。从1980年开始,每年“植树节”,城区内的主要街道都要栽种或补种树木,基本达到了当年建路、当年绿化。同时为提高树木的成活率,推行护林责任制,要求保植、保活、保管。1990年城区街道绿化已收到明显效果,街道两旁植树4000余株。主要树种有:杨、柳、槐、榆、泡桐、龙柏、白腊、河北榛等。
庭院绿化 绿化最早的单位是商河一中和县苗圃,一中自1951年建校时就建有苹果园、葡萄园、养花室,种有垂柳等多种风景树。县苗圃种有多种树木和花草,供各单位移植和欣赏。1980年以后县委和县政府两个大院带头开展院内绿化,随后又开展了“花园式企业”和“花园式庭院”活动,各机关都比较重视绿化、美化、香化工作,庭院绿化有了发展,先后出现了县工会、化肥厂、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商河镇政府、县食品公司、棉纺厂、地毯厂、商河一中、县人大、烈士陵园等十几个花园式单位。1985年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县城内居民也改变了院内不种树木的旧习惯,开始重视庭院绿化,房前房后,庭院之内,因地制宜种植各种树木和花草,不少家庭还养有盆景和花卉。集市上有花卉市场,县城内80%以上的庭院种有葡萄树和石榴树。
滨水绿化 城区居民早就有滨水绿化的习惯。城区内河畔和池边都种有各种树木,以杨柳树为最多。商中河和环城河边,自1958年开挖以来,先后种有6000余株树木,1980年后,每逢夏季,树木葱茏,杨柳成荫,成为居民游憩散步的重要场所。
第三章 村镇建设
1949年建国前商河县由于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经济比较落后,农村建设受到制约。农民多以土木建屋,每屋3间,只留两窗,又不能自由开放,空气不易流通,农村居住条件较差。建国初,国民经济处于恢复时期,农村建设仍旧受到影响。当时全县城镇用地66.7公顷,村庄占地约4000公顷,人均占有建筑面积7平方米。1960~1962年连续3年涝灾使农村房屋遭到巨大毁坏,全县房屋倒塌过半,农民住房比较困难。1965年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好转,农村建设有新的发展,出现了砖瓦起脊房。乡镇驻地形成了现代小建筑群,成为当地经济、文化、贸易中心。1980年全县城镇用地增为266.7公顷,村庄占地增为6000公顷,人均居住面积达17平方米。1980年后,农村建设进一步发展。全县70%以上的村庄实行了统一规划,街道宽阔平坦,房屋整齐宽敞,院落标准一致。县城西部的怀仁镇、胡集乡、贾庄乡60%以上的农民盖起了砖、瓦、石结构的尖顶房,其他乡镇的富裕农民也盖起了类似的房屋。同时,各乡镇驻地建设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至1990年,全县城镇用地已达521.83公顷。村庄占地8696.65公顷,建筑面积1433万平方米,人均占有面积增为27.5平方米。
第一节 乡镇驻地建设
1945年商河解放后,各区区部和其他办公机构大多设在土改时归公的地主宅院,此情况一直延续到建国初期。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公社驻地一般都设在比较大的村镇。办公用房有的在原基础上扩建,有的重新规划修建,房屋由普通民房改为尖顶瓦房。1964年后农业收成较好,各公社驻地面积逐渐扩大,房屋标准也有提高。这个时期社办企业相应兴起,公社驻地渐见繁荣。从1970年部分公社开始修建礼堂、会议室,扩建学校和工厂,而且与民间的建筑分离,自成体系。1980年后乡镇建设的步伐更快,每个乡镇都建起1~2条柏油马路,不少乡镇建起比较高标准的礼堂、办公楼。各乡镇1990年基本建设概况如下:
商河镇办公机关最早设在北关,当时称区部。1958年迁至东关路北侧,占地20000平方米,房屋80间,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1985年9月镇政府迁至鑫源路,占地42000平方米,建有二层办公楼1座,面积为1100平方米,礼堂1座,面积为370平方米,能容纳300人。镇政府还建有3个家属院,计3万平方米,房屋190间,辅助房屋60间,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镇直镇企单位24个,占地总面积280公顷,共有房屋2500间,面积3.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供排水、道路修建、城镇建设均由县统一管理。
怀仁镇镇驻地面积190公顷,居民1817人。主要街道有4条,总长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5公里。镇办公机关占地11200平方米,房屋110间,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为砖瓦结构尖顶房。镇直镇企单位15个,占地总面积250公顷,有房屋900间,面积1.5万平方米。镇驻地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有水塔3座,日供水1000吨,90%的居民饮用自来水。有田径、排球、篮球等活动场地4个。
龙桑寺镇 位于永莘公路要冲。明、清代曾有一寺院。至1945年解放前没有固定的居民,只有零星简陋的小房,供买卖人临时居住。1949年建国后陆续建起供销社、邮电所等。1965年5月建龙桑寺人民公社后,建设步伐加快。1990年镇驻地面积为150公顷,各类从业人员654人。有4条主要街道,总长2.6公里,宽18米,均为沥青路面。住宅面积为12100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镇办公机关占地10000平方米,房屋140间,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镇直镇企单位14个,占地4公顷(含2个大窑厂),有房屋800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殷巷镇 济盐公路纵贯镇区。镇驻地面积解放初25公顷,1990年发展到189公顷,居民5969人。主要街道5条,总长5公里,宽9米,其中沥青路面1.5公里。镇办公机关占地29500平方米,房屋185间,建筑面积2891平方米。镇直镇企单位23个,占地面积100公顷,有房屋1150间,面积17250平方米。镇驻地绿化面积6.5万平方米。有容纳1100人的影剧院1座。地下排水管2100米。
玉皇庙镇 镇政府在玉皇庙村西,镇驻地面积200公顷,居民2130人。有3条主要街道,全长3公里,为沥青路面。镇办公机关占地23334平方米,平房110间,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4层办公楼一幢,面积2600平方米。镇直镇企单位17个,占地80公顷,共有房屋895间,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镇驻地绿化面积50万平方米,有影、剧院各1处。
郑路镇 商展公路横穿镇中心,镇政府驻郑家。镇驻地面积为225公顷,有居民3100人。主要街道8条,全长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公里。镇办公机关占地12210平方米,房屋145间,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镇直镇企单位20个,占地70公顷,共有房屋615间,建筑面积18450平方米。镇驻地绿化面积4.7万平方米,有容纳1000余人的影剧院1座。
牛铺乡 乡政府驻牛铺街,驻地面积25公顷,有居民954人。主要街道5条,全长4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5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75万平方米,有房屋160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5个,占地46公顷,共有房屋399间,建筑面积7774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2083平方米。
孙集乡 乡政府驻孙集村,驻地面积30公顷,居民1960人。主要街道8条,全长2.2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0.5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0204平方米,房屋120间,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9个,占地面积400公顷,共有房屋1200间,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
燕家乡 开始称陈宋公社,驻前邸村,1981年移驻燕家村。乡驻地面积80公顷,居民934人。主要街道2条,全长2.1公里,其中沥青路面0.1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8万平方米,有房屋130间,建筑面积2327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3个,占地300公顷,共有房屋841间,建筑面积1682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
沙河乡 乡驻地面积80公顷,居民1670人。主要街道6条,全长2.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44万平方米,有房屋134间,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4个,占地262公顷,共有房屋742间,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9万平方米。
韩庙乡 乡驻地面积150公顷,居民1032人。主要街道3条,全长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3300平方米,有房屋132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5个,占地136公顷,共有房屋146间,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0.9万平方米。
赵魁元乡 乡驻地面积348公顷,居民1306人。主要街道6条,全长3.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5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2525平方米,房屋118间,建筑面积131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7个,占地120公顷,共有房屋676间,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县直单位2个,占地面积31.4公顷,房屋105间,建筑面积6755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4200平方米。
张坊乡 乡驻地面积180公顷,居民1270人。主要街道4条,全长6公里,其中沥青路面3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2万平方米,房屋285间,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8个,占地250公顷,共有房屋300间,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2.2万平方米。
胡集乡 乡驻地面积16公顷,居民910人。主要街道3条,全长2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6000平方米,房屋130间,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9个,占地33公顷,共有房屋770间,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800平方米。
贾庄乡 乡驻地面积150公顷,居民911人。主要街道6条,全长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3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3.24万平方米,有房屋140间,建筑面积236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22个,占地130公顷,共有房屋1850间,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
杨庄铺乡 原称亓家公社,驻亓家村,后移至杨庄铺村,1981年改称杨庄铺公社。乡驻地面积235公顷,居民1243人。主要街道6条,全长7.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3.4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2.1万平方米,有房屋171间,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2个,占地80公顷,共有房屋622间,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54万平方米。
钱铺乡 乡驻地面积为200公顷,居民1500人。主要街道2条,全长2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2100平方米,有房屋131间,建筑面积2358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8个,占地9公顷,共有房屋134间,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3.2万平方米。
岳桥乡 原称潘桥公社,驻潘桥村,后移至岳桥村,1981年改称岳桥公社。乡驻地面积40公顷,居民1394人。主要街道4条,全长2.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0.8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7670平方米,房屋122间,建筑面积2196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4个,占地24公顷,共有房屋824间,建筑面积15656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2.09万平方米。
展家乡 乡驻地面积120公顷,居民1400人。主要街道4条,全长3.4公里,其中沥青路面0.8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4534平方米,房屋131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6个,共有房屋767间,建筑面积16486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
常庄乡 原办公机关设在常庄村里。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搬至常庄西1公里处,随后,工厂、邮局、粮站、商店、医院相继由村里迁至公社附近。1990年乡驻地面积200公顷,居民2000人。主要街道3条,全长3.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5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6400平方米,有房屋172间,建筑面积258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7个,占地76公顷,共有房屋214间,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3600平方米。影剧院1处,可容纳1000人。三层教学楼1座。
白桥乡 乡驻地面积45公顷,居民1780人。主要街道3条,全长4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5公里。乡办公机关占地19500平方米,房屋150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乡直乡企单位19个,占地46公顷,共有房屋519间,建筑面积13412平方米。乡驻地绿化面积26668平方米。
第二节 村庄建设
街道商河县境内传统的村庄街道大多为东西走向的“一”字型。较大的村庄有2~3条东西街道。少数村庄受河道等影响只有南北向街道。也有少数大村庄既有东西街,又有南北街,两街相交成“十”字。建国前各村街道均不甚平直,并且窄狭,一般4~5米。街道两侧与之垂直的小巷是胡同(较狭窄的胡同称过道),胡同内的住户数目多少不等,有的胡同不能两头通行(称死胡同)。建国后规划的村庄,街道平坦,大部分村庄实行了路旁绿化。为便于排水,街道低于宅基。一般宽10米左右,多者可达20余米。街道两侧的胡同宽增至2~4米,而且两头畅通。所居户数也大致相同。较小的村庄只在街道一旁设胡同,另一侧只有零星房屋,此称之为单面街。
院落 建国前农村院落因其条件不同而各异。面积悬殊较大,普通农户在150~200平方米之间,而地主富农则在500~1500平方米之间。无论面积大小,都讲究四合院,即北屋南屋各3间,东、西屋各3间,南屋带大门、东西屋带角门不一。多一家三代居住一宅,崇尚四代居一宅,谓“四世同堂”。一般进外门即可进入院内。大地主或有权势的人家讲究深宅大院,或院中院,一般都有座北朝南的大门、二门或三门。大门盖得很讲究,有的带门楼。各院及房屋均有专用,如客厅、居室、伙房、长工宿舍、粮仓、牲口棚等等。四合院的北屋是正房,东西屋为偏房,正房的高度、规格、质量均高于偏房,正房由长辈人居住,偏房由下辈人居住,也可做仓库、牲口棚用。凡不是四合院者,一般都有北屋。大门在院落的东南角或西南角。如门前有湾塘、大路或开阔地,则在门内或门外垒一影壁墙。
建国初期的院落仍沿袭旧的模式。1975年开始,县内大部分村庄逐步实行宅基规划,最大的户均500平方米,最小的户均300平方米。院落的布局从此逐步演变。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多子女户减少,并且儿女婚后与父母分居者渐多,家庭规模变小,四世同堂已不多见,四合院已失去昔日的作用。一般一家盖5~6间正房足以满足两代人的居住,盖一简易偏房当牲口棚和库房。另在院内的东南角或西南角盖角门或厕所。1980年后,农民家中存粮较多,普遍在院内建专门粮仓,称“庐囤”(旧时只有较富裕户有),庐囤建在院内的一侧,四周均不紧靠房屋,以便通风通光保持干燥,防止鼠害。同时,角门普遍加宽,一般能驶进地排车,个别能开进拖拉机,其建筑标准也越来越高,大部分为砖石、水泥、砂灰结构,高级的门楼是水刷石或贴瓷瓦和玛赛克。
房屋 1960年前县境内一般农家为3间北屋,大都以断墙隔开,迎门1间为正厅,用以接待客人或家人吃饭,其它两间称“房屋”(内屋)当作卧室或储藏室。也有的只有一头有房屋,其余两间通用。旧时的房屋多以砖土木为建房材料,一般都是底部垒5~7层砖,为“硷脚”,砖上面垒以土坯或用麦秸泥踩制。县南玉皇庙一带及其它地区家境贫困者,不垒硷脚,直接用泥土垒墙。房顶以粗圆木为梁,细圆木为檩,平置无脊,檩上铺芦苇编成的箔,箔上铺秫秸、麦秸,然后上土、踩实、泥平。房门为木质封闭式,前窗是木棂,冬季棂上糊纸,多无后窗。地主及官宦家的房屋,多为砖硷土墙,硷脚高于一般农户,土墙泥白灰,房顶为小起脊,布瓦挂至二檩。少数为纯砖瓦结构。廊檐式并雕梁画柱的少见,较出名的有殷巷镇商家、赵魁元乡李集、郑路镇郑家几家。1965年后,县境内农家始见尖顶挂瓦房,墙基硷脚增为10~15层砖,其余仍为土墙。屋架用木梁或钢筋梁,檩条或木或水泥预制,顶部挂瓦。1978年后,农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建房标准也相应提高,不少房屋以石为基,红砖砌体,水泥抹缝,大方格玻璃门窗。房屋较旧时宽大,一般5间,檐高过3米,屋深5~7米,间宽3~4米。地面铺砖或用水泥抹平。1985年后,前出厦的新式房屋与日俱增。即使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也将原来的土房换成了玻璃门窗,屋顶改为小起脊,前后檐挂3~5行红瓦。
公共建筑 建国前农村公共建筑有祠堂、庙宇、学校等。建国后大部分祠堂和庙宇被拆除或倒塌,有的改做他用。多数村庄新建了学校。1954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后,逐步增加了大队部办公室(后称村民委员会办公室)、仓库、集体牲口棚。条件较好或较大的村庄建有医务室、敬老院、幼儿园、青年之家、俱乐部、图书室、代销店、变压器房、机井房、篮球场等设施。1980年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部分集体财产分而用之,公共建筑相应减少。但各村的学校有较大发展,校舍全部更新为砖瓦结构,一般为全村最好的房屋。
农村用水 县境内地下水资源很丰富。1965年以前农村用水依靠用砖砌成的水井,井深3~5米,较大村有4~5眼,农家就近担水饮用。1965年后,有的农户用手压机压水,压水、担水并用。1980~1990年期间,手压水机遍布全县,几乎户户院内装有压水机。同时,怀仁、张坊、胡集等乡镇的村庄开始打机井,并安装自来水设施,当地群众普遍使用自来水。
第四章 建筑队伍
第一节 乡村建筑队
建国前商河县的建筑队伍比较薄弱。1929年(民国18年)11月曾组织建筑职业工会,有会员315人。除此外全县还有1000余人的建筑人员承担重要建筑任务。农村建房则选择在深秋初冬或春天农闲季节。较讲究的建筑由户主聘用当地的泥瓦匠、木匠为骨干,组织其他人员为小工,组成临时建筑团体,开工即聚,完工即散。一般农户盖房,只需左邻右舍及亲朋助工即可。因建筑物大部为土屋平房,简单易盖,所以不需要什么重要设备和工具。1965年后,公社逐步成立建筑队。1980年后,建筑队伍迅速发展,不仅数量增加,素质和水平也有较大提高,由修建平房,发展到修建楼房。1985年后,由于农村住房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个体和联合建筑队遍及全县,由几个技术人员为核心,组织农村剩余劳力为临时工,承包城乡私人的房屋建造。1990年底,全县有乡村建筑公司(或称建筑队)28个,专职建筑工人5000名,非专职建筑人员10000余名。较大的乡镇建筑公司有以下6个:
常庄乡建筑公司 始建于1976年3月,称公社建筑队,有职工11人,属乡砖瓦厂领导。1977年改为独立核算单位,1981年改为常庄建筑公司,下设生产科、质检科、供销科、财务科。1987年被批准为四级企业。1990年底有职工420人,技术人员60人,固定资产52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年产值300余万元。主要设备有卷扬机4台、混凝土搅拌机6台、汽车3部、大型拖拉机2部、各种大型生产机械52件。能承建较大型的工程,是商河县重要建筑公司之一。
商河镇第一建筑公司 建于1976年3月,始称建筑队,属公社砖瓦厂领导,有职工37人,只能承建一般工程。1982年改称建筑公司。1990年底,有职工284人,其中技术人员12名。拥有混凝土搅拌机5台、砂浆搅拌机2台、麻刀搅灰机5台、龙门架4套、卷扬机4台、潜水泵5台、震动棒9个、电夯4台,喷浆机、带锯、淋灰机各1台。固定资产100万元,年实现利润20万元,上缴国家利税8万元,被评为四级企业。
商河镇第二建筑公司 建于1986年7月。1990年底有职工403人,其中技术人员21人。固定资产60万元,年创产值300万元。主要设备有:大型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白灰搅拌机各3台,电焊机5台、磨石机4台、切割机6台、钻床4台,汽车、拖拉机各1辆。
商河镇第三建筑公司 1988年在原镇建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下设管理科、财务科、计量科、生产调度科、设计室及预制厂。到1990年底有职工245人,技术人员11人,固定资产50万元,创利润30万元,被定为四级企业。主要设备有汽车2台、卷扬机和搅拌机各4台、龙门架4套,打夯机、砂浆机、电焊机等各种施工机械40余件。
孙集乡建筑工程公司 建于1975年3月,原名孙集公社建筑队,有职工40名,仅能建造一般平房。1978年后,增置施工机械,并改名为孙集建筑工程公司。1990年有职工290人,其中技术人员16名。主要设备有东风140汽车、130汽车和泰山50拖拉机各1部,电焊机、卷扬机、砂浆搅拌机、麻刀和灰机、蛙式打夯机各4台,混凝土搅拌机5台,龙门架4套。固定资产48万元,年产值300万元。能承建六层楼和跨度18米的厂房,被定为四级企业。
贾庄乡建筑公司 建于1975年7月1日,有职工45人。1987年改为贾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990年底有职工500人,其中技术人员15人。固定资产230万元。有汽车5部,拖拉机、电焊机各6台,搅拌机、和灰机各3台,打夯机4台,吊车、井字架卷扬机各1部。年实现利润60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7.7万元。被定为四级企业。
第二节 县建筑公司
商河县建筑公司始建于1953年11月11日,租赁民房办公,有职工40人。1956年职工发展到400人。1957年3月15日在东关南侧建立施工场地,占地2公顷,并增置部分施工器械。1958年10月5日商河、乐陵两县建筑队合并,成立商河县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发展到1000余名。1960年3月搬至西关,占地2公顷,建房50间。1961年9月商河县与乐陵县分设,工人减为65名。1963年工人发展到200余人。1971年后,县建筑公司有了较明显的发展,有正式工人185人,合同工500人。施工器械和工具也比较齐全。有马拉车3辆,大牲畜6匹,小铁车70辆。1976年正式工人203人,合同工900人。购置解放牌汽车2部,拖拉机2部,能承担楼房和大厂房的建筑工程。1978年以后建筑公司的占地增加到5.4公顷,新添置了搅拌机、卷扬机、井字架、龙门吊等设备。施工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到1990年发展成为县内唯一的三级建筑企业,有职工260人,其中技术人员50人,管理人员30人,下设3个工程队、1个安装队和1个预制构件厂。拥有:16吨汽车式起重机1台、16吨塔式起重机1台、8吨载重汽车2部、20吨卷扬机8台、5吨卷杨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23台、机动翻斗车2部、金属切削机床3台。能建造6层高的楼房和大跨度框架结构的工程,年产值40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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