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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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
分类号: F832.7
页数: 4
页码: 251-254
摘要: 商河县历史上货币演变的历程主要是:银两、银元、铜币、法币、北海币、人民币。其中,清末和民国初期主要流通银两、银元和铜币;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开始发行银本位币,并逐步废两改元,流通银元;1935年国民政府决定废止银本位制,推行纸币,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发行的法币在全国流通;抗日战争时期,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曾在商河县市面上流通;国民政府官员和地主豪绅印制的土杂票也充斥县内市场;1938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根据地在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开始发行北海币;1945年9月,商河解放后,禁止法币、伪币和土杂票的流通,主要流通北海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成立,开始发行人民币,并逐步收回各种金属货币;195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并将旧人民币兑换收回;1964年将苏联代印的面额为壹元、叁元、伍元的人民币全部兑换收回。
关键词: 商河县 金融 货币

内容

货币演变 清及民国初商河县市面上并行流通银两、银元和铜币。1933年(民国22年)4月6日,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发行银本位币,实行废两改元,规定交易一律使用银元,不准再用银两,确定银本位币的“元”为单位,全县随之推行。
  1935年(民国24年)国民政府决定废止银本位制,推行纸币,于是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发行的法币在全国流通。11月商河县当局奉省政府财字2810训令,将全县所有银两、银元收缴送往中国、交通两银行,兑换法币,取代金属币的流通。
  抗日战争时期,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曾在商河县市面上流通。另外国民政府某些官员和本县地主豪绅印制的土杂票也充斥县内市场。
  1938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根据地在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开始发行北海币。这时期北海币在商河根据地和解放区内流通。
  1945年9月,商河解放后,禁止法币、伪币和土杂票的流通,主要流通北海币。另外冀南银行券、晋察冀边区银行券、西北农民银行券、陕甘宁贸易公司券、东北银行券、长城银行券、热河银行券、冀热辽边币、华北银行券、中国农民银行券等边币也可流通使用。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成立。在华北首先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券——人民币,其面额有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贰仟元、伍仟元、壹万元。从此,人民币成为唯一的流通货币,商河县即停止北海币及各边币的使用。195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发行新人民币,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叁元、伍元。并将旧人民币兑换收回(旧人民币壹万元换新币壹元)。1964年将苏联代印的面额为壹元、叁元、伍元的人民币全部兑换收回,全县收兑金额为255万元。
  195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金属分币,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三种,与原发行的纸分币同值使用。1965年面额为拾元的人民币在县内使用。1980年4月,又发行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铜质辅币和镍币,与同值的纸币价值相等,在县内市场上流通。1988年后面额为伍拾元和壹佰元的人民币在县内流通。
  货币流通 商河县货币流通从1957年就有较详细的记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县内工农业发展较快,市场繁荣物价稳定。1957年货币流通量和货币流通速度比较正常。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工农业生产连续三年下降,商品供应严重不足,出现了通货膨胀。1962年全县货币流通量为485万元,比1957年增长1.31倍。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例下降到1∶3.59,与商品库存比例降为1∶1.30,货币流通速度减慢到3.58次,这个时期货币流通存在问题较多。随后党中央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银行加强货币的回笼和控制,到1965年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例回升到1∶7.69,与商品库存的比例回升到1∶4.42。1966~1975年的10年中,7年投放,差额892万元;3年回笼,差额194万元,纯投差698万元。投放虽多而市场货币流通却没有成倍增长。1976年货币流通量为400万元,比1965年仅增加78万元,比纯投差相差620万元。此间全县平均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65年增长32.4%。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平均比例为1∶7.55。仍低于1965年。
  1978年后,国民经济进入新时期,1979~1985年,全县投放23685万元,是历史上投放最多的时期。其货币流通量与商品零售额的比例虽然连续下降,但市场比较稳定,商品供应比较丰富。1985年末,货币流通量5450万元,随后逐年增长,1988年货币流通量9357万元,是历史上的最高峰,1990年下降到3450万元。
  金银收兑 1962年1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配售管理、制止企业不合理使用、出售金银问题的报告》,从此,商河县加强了对金银的收兑工作,主要收购散落在群众手中的黄金、首饰、银元和银锭。因县内没有用金银作原料的工业,因此只收兑,没有配售。至1990年共收兑黄金6682.96克,白银440816.42克,银元151671枚。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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