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商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71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货币 |
分类号: | F832.7 |
页数: | 4 |
页码: | 251-254 |
摘要: | 商河县历史上货币演变的历程主要是:银两、银元、铜币、法币、北海币、人民币。其中,清末和民国初期主要流通银两、银元和铜币;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开始发行银本位币,并逐步废两改元,流通银元;1935年国民政府决定废止银本位制,推行纸币,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发行的法币在全国流通;抗日战争时期,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曾在商河县市面上流通;国民政府官员和地主豪绅印制的土杂票也充斥县内市场;1938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根据地在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开始发行北海币;1945年9月,商河解放后,禁止法币、伪币和土杂票的流通,主要流通北海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成立,开始发行人民币,并逐步收回各种金属货币;195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并将旧人民币兑换收回;1964年将苏联代印的面额为壹元、叁元、伍元的人民币全部兑换收回。 |
关键词: | 商河县 金融 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