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商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70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财政支出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6 |
页码: | 234-23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清末和民国时期商河县的财政收入情况。清末时期,商河县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地丁存留,全年收入白银2170多两。民国时期的县财政收入主要靠田赋和杂税。1929年,商河县的岁入经常门总额达到2.34万元。同时,清末和民国时期商河县的财政支出也有所不同。清末时期,商河县的支出主要是官员的薪俸和部分杂项开支。民国时期,财政支出主要包括行政经费、教育经费、地方自治经费三大项,行政经费支出、教育经费支出、地方自治经费支出在不同时期也有所变化。 |
关键词: | 商河县 财政 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