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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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8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
页码: 2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商河县工商局在1985年至1990年期间,通过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网、配备专职干部和兼职合同管理员、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等措施,加强了对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和调解仲裁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合同的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商河县 工商行政管理 经济合同管理

内容

1985年县工商局建立经济合同科,配备专职干部4人,各工商所配备了兼职合同管理员,对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鉴证。当年鉴证合同15份,其中农副产品购销合同2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8份,财产保险合同1份,其它4份,累计金额14万元。同年,商河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负责经济合同的调解与仲裁。当年仲裁经济合同案件1起,争议额2450元。1986年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网,建经济合同领导小组54个,139人;经济合同管理小组121个,253人。使合同履约率由原来的68%提高到92%。随着经济合同数量的不断增加,县工商局多次举办《经济合同法》培训班,对企业单位的厂长经理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89年经济合同鉴证及仲裁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年鉴证合同1122份,金额580.75万元;调解、仲裁合同纠纷案117起,争议额35.7万元。1985~1990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423份,金额3952.3万元;调解、仲裁合同纠纷909起,争议金额268万元。全县先后评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106个(次)。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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