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济南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7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4
页码:
219-22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商河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及商标注册等具体内容。
关键词:
商河县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清末及民国时期,商河县无专门工商业管理机构。1949年3月,县人民政府始设工商科,置科长1人,科员2人,办事员3人,负责管理全县的工、商业户,同时,在殷巷镇设立工商交易所一处。1956年3月,工商科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由商业局商政科负责。1957~1958年期间,又改由县财贸办公室兼管。1959年成立商河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的工商及物价管理工作,同时建立19个市场管理所。1961年商、乐分治后,市场管理所减为9个,分别设在城关、殷巷、郑路、常庄、怀仁、玉皇庙、胡集、韩庙、潘桥,每所2~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先后由财税革命委员会和商业局革命委员会负责。1975年5月,建立商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行政秘书股、业务股、打击投机倒把专案股。1979年,取消业务股和打击投机倒把专案股,改设市场管理股和企业管理股。同时,建立22个工商管理所和城关工商检查站。1985年,增设经济合同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科和企业登记管理科。1986年又增设经济检查科、企业监督检查科。199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经济合同科、经济检查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企业监督检查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旧机动车辆管理科共11个科室和21个工商管理所及1处工商检查站,共有干部职工149人。
第二节 市场管理
清末及民国时期,商河县市场管理仅限于集市管理。较大的集市均有“集头”、“经纪”、“斗倌”、“秤倌”等,参与集市贸易,并从中牟利。抗日战争后期,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也管理集市,主要任务是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贩运活动,禁止粮食、棉花、油脂等重要生活用品流入敌占区,保证抗日军民的物资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市场管理由县工商科直接负责,取消集市的不法管理人员,改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村镇的各类作坊和门店,均由工商部门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监督。1953~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期间,重点是管理国家统购统销物资,稳定市场物价,对国营、集体工商业户进行登记,取缔无证商贩,严禁个体经营,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58年“大跃进”时期,受“一大二公”的影响,集市贸易全部被国营商业代替。1960年11月,国务院提出“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1962年商河县的集市贸易逐步恢复。1963年《山东省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下达,允许社员在完成征购任务后,自由出售剩余的产品,对市场管理的政策有所放宽,集市贸易日趋活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集市贸易视为“资本主义尾巴”,有22处集市被关闭。1968年全县统一集日,让贫下中农代表管理集市。1975年推广“哈尔套经验”,“赶社会主义的大集”,整个德州地区统一集日,限制赶集人数和上市品种,人为地抑制贸易活动,不少商品只有在暗中交易,市场管理呈混乱状态。1978年后贯彻“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政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告恢复传统集市,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加强城乡市场管理,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981年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集市贸易“五好”试行条件》(宣传好、管理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购置了扩音机、手提喇叭,增设宣传栏,并加强了卫生防疫措施,购置食品夹250个,隔离衣580套,配合防疫部门定期开展全县集市卫生大检查。每逢集日,市场管理人员和交易服务员佩戴证章,维持秩序。当年有5个集市达到“五好”标准。1985年,市场贸易发展为三种形式,即:集市贸易、物资交流大会和专业市场。1990年全县有18个集市和所有专业市场达到“五好”标准。
第三节 企业登记
1951年,县人民政府工商科依据政务院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对全县的工商企业进行登记,到1953年,先后登记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业100户。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个体工商业全部改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1961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逐步恢复了个体工商业。1962年,按照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全县共登记发证的工商业户1900户。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曾一度中断。1968年后,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大部分停止营业,只保留了300多户个体修理和服务业。1978年后,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恢复,范围包括:个体工商业户、社队集体企业、代销点、国营企业及特种行业。1982年全县登记发证的工商业户4336户,其中国营企业95户、集体企业109户、个体工商业4132户,同时,还对全县523个代购代销店进行了登记发照。1983年,成立商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及22个公社分会,着重加强了对个体工商业的领导和管理。198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登记和管理,并按行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和“经济户口”。1990年全县登记核准发证的国营、集体企业938户(其中法人企业207户,营业性企业731户),比1985年增长44%,总注册资金4.25亿元,从业人员33014人;个体工商业4158户,从业人员8059人,比1985年分别增长6.5%和34%。
第四节 商标注册
商河县1964年首次为县曲酒厂生产的白酒办理商标注册业务,1965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商标为“商河”牌。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商标注册工作中断,假冒商标和无商标产品充斥市场。197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县的假冒商标和借用商标进行了清理。1980年恢复商标注册业务,当年为2家企业的3种产品办理了商标注册,翌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部核准使用。1986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商标广告管理科,加强商标注册工作的宣传管理,对违反商标管理规定和生产出售假冒商品的予以处罚。1990年全县有 16家企业共申请注册商标22个。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85年县工商局建立经济合同科,配备专职干部4人,各工商所配备了兼职合同管理员,对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鉴证。当年鉴证合同15份,其中农副产品购销合同2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8份,财产保险合同1份,其它4份,累计金额14万元。同年,商河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负责经济合同的调解与仲裁。当年仲裁经济合同案件1起,争议额2450元。1986年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网,建经济合同领导小组54个,139人;经济合同管理小组121个,253人。使合同履约率由原来的68%提高到92%。随着经济合同数量的不断增加,县工商局多次举办《经济合同法》培训班,对企业单位的厂长经理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89年经济合同鉴证及仲裁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年鉴证合同1122份,金额580.75万元;调解、仲裁合同纠纷案117起,争议额35.7万元。1985~1990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423份,金额3952.3万元;调解、仲裁合同纠纷909起,争议金额268万元。全县先后评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106个(次)。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商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