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集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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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66
颗粒名称: 第八章 集市
分类号: F713.58
页数: 3
页码: 214-216
摘要: 本章介绍了商河县集市的设置和贸易情况。明代即有记载,到1990年底,全县共有43处集市。清朝末年,商河集市上的主要商品是粮食、棉花、家禽、苇编、铁编、卓柳编、木器、铁器、土布及肉类等。民国时期,部分“洋货”涌入商河集市,增加了煤油、火柴、棉布等。建国后,商河县集市贸易几经起落,1949年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日趋活跃。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对集市的管理,对全县的集市设置重新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市场 集市贸易 商河县

内容

第一节 集市设置
  县内的集市设置明代即有记载。1584年(明万历十二年),全县共有集市18处,其中比较著名的集市有营子、杨广坞、殷家巷、魏家集等。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集市增加到36处。1936年(民国25年)共有集市72处。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对集市的管理,对全县的集市设置重新进行了调整。1957年全县共保留集市47处。1958年“大跃进”时期,所有集市均被取消。1961年后又逐步恢复。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全县仅保留24处,统一在农历五、十为集日,1975年又将集日统一改为一、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传统集日逐步得到恢复。1990年底,全县共有集市43处。
  第二节 集市贸易
  清朝末年,商河集市上的主要商品是粮食、棉花、家禽、苇编、铁编、卓柳编、木器、铁器、土布及肉类等。民国时期,部分“洋货”涌入商河集市,增加了煤油、火柴、棉布等。
  建国后,商河县集市贸易几经起落。1949年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日趋活跃。1951年县工商科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取消了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商活动,集市贸易秩序活而不乱。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逐渐关闭了粮食、棉花、布匹、油脂油料市场,集市贸易受到影响。1958年因受“大跃进”、“共产风”的影响,商河县的集市贸易愈加萧条,接着又遇上三年自然灾害,商品短缺,物价猛涨,贸易成交额骤减。当时据县城、殷巷、常王庄等几个大集的调查,小麦价格每公斤14元,玉米每公斤10元,红薯干每公斤6元,且均为暗中交易,数量较少。1963年后,集市贸易逐渐恢复正常。据调查,全县每日赶集的人数达2000多人,上市物资150多种,物价也大幅度下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部分集市被关闭,上市商品受到严格控制,使赶集人数、成交额明显减少。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国营、集体工商业跨行业经营,个体工商户成倍增长,并汇聚集市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空前繁荣。1984年县城、殷巷、常王庄、龙桑寺等大集的赶集人数均超过2万人,上市物资400多种。1987年的上市物资增加到500多种,成交额达2884万元,并出现了家具、服装、花草、大牲畜等专业市场。1990年全县集市的上市物资达1000余种,年成交额5302万元。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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