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理发
分类号: F719.3
页数: 1
页码: 2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建国后商河县理发业的发展状况:1952年有3家国营理发店,从业人员12人;1956年个体理发店全部转变为合作理发店;70年代增建国营第三理发店;80年代集体理发店也开始出现;90年代以来理发工具更加多样化。
关键词: 理发服务 商河县

内容

理发,俗称剃头。清末、民国初期,商河县从事理发业者皆肩挑担子,赶集搭帐或走街串巷为顾客服务。所用工具以刀子为主,主要是剃光头。30年代初,中山街(今明辉路中段)胡固定理发店一所。全店只有门房1间,坐椅1把,年营业额300元左右。以后,县城东关、南关陆续
  李家理发店、徐家理发店等。至1945年商河解放前,县城共有理发店5家,从业人员共9车营业额3000余元。建国后,理发业有所发展。1952年全县从事理发业者共120多户,其中流动理发担占%,所用剃头刀子逐渐被单手推剪代替。1956年,个体理发店全部转变为合作理发店,大多数流动理发担停业。1958年建立国营商河理发店1处,从业人员5人,年营业额9800多元。1962年分别建立国营第一、第二理发店,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分别建立合作理发店1~2处,老年人仍以剃光头为主,青年大多改推平头。70年代增建国营第三理发店,合作理发店增加到40多处。1980年全县有国营理发店3处,从业人员10人,年营业额1.5万多元;集体理发店62处,从业人员65人,年营业额4.2万多元。进入80年代后,个体理发业逐年增多,不少机关、企业也设有理发室,而集体合作理发店则相继停业。此时所用理发工具以电推剪为主,配合使用剪子、刀子、电吹风等工具。男子多留分头;妇女理发者渐多,时兴短发、烫发,以青年妇女为主。到1990年,全县共有国营理发店1户,从业人员12人,年营业额1.2万多元;个体理发店55户,从业人员87人,年营业额41万多元。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商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