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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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4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物资
分类号: F252.2
页数: 3
页码: 201-20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商河县最早的物资机构是1948年建立的煤炭经营组,隶属德州贸易公司。在清末及民国时期,境内所用生产物资仅限于煤炭。当时只有少数富庶人家冬季取暖和部分手工业者如铁匠铺等有少量用煤。民国后期,煤油开始出现,但仅用于照明。
关键词: 物流市场 产品营销 商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商河县最早的物资机构是1948年建立的煤炭经营组,由3人组成,隶属德州贸易公司。1951年增加木材供应业务,更名为煤炭木材经营组,有干部职工9人。1956年煤炭与木材分开经营,分别建立商河县煤炭经营处和木材支公司。1959年增加石油供应后,合称为煤木油公司,共有干部职工14人。1961年,将煤木油公司改称为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64年4月商河县物资局建立,设人秘组、财会组、保管组、业务组、调运组,共有干部职工14人。1968年物资局并入县商业组革命委员会,改称物资供应站。1970年1月,物资机构从商业部门分出,建立物资局革命委员会,1972年4月改称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1974年8月恢复物资局。1978年县物资局先后在赵魁元和岳桥公社建立物资供应站。翌年5月,又增设了机电化轻公司和物资综合公司。1984年4月县物资局改称物资综合公司,原综合公司分为木材公司和金属建材公司。1989年4月物资综合公司复改称物资局。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审计科,辖燃料公司、木材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化轻公司、建筑材料公司和物资贸易中心,共有干部职工396人。
  第二节 物资供应
  清末及民国时期,境内所用生产物资仅限于煤炭。当时只有少数富庶人家冬季取暖和部分手工业者如铁匠铺等有少量用煤。民国后期,煤油开始出现,但仅用于照明。1945年县城出现了运煤商贩,用手推车或畜力车从淄博、周村、章丘等地运来出售,年销售量只有几十吨。1948年煤炭经营组建立后,仍用马车从德州购运,年经营量800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家对主要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1951年物资供应业务增加了木材,1956年,年经营木材达3750立方米。1959年煤木油公司开始经营石油产品,主要有煤油、汽油、柴油及其它石油产品。1964年县物资局建立,物资供应逐渐扩大到煤炭、木材、石油、钢材、水泥、机电、轻化产品等。进入70年代,各基层供销社也建立了石油、煤炭经营点,但所有物资均属计划内供应。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将多种生产资料物资放开经营,扩大了物资购进与供应渠道。对有关国计民生的主要物资,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实行计划供应;对计划外物资,本着立足当地,面向市场的原则进行供应。1978年县物资局为了拓宽物资供应渠道,还分别在赵魁元和岳桥建立物资供应站,并在县城设立了物资零售门市部,供应品种400多个。与此同时,燃料公司和木材公司也各自设立了供应站,扩大了物资供应范围。1981年物资供应范围由最初的煤炭、木材、石油逐步扩大到建材、黑色金属、机电化轻等9大类,共1000多个品种,年供应总额达544万元。其中从市场自由购进的物资占全部物资的75%。1990年,物资供应品种增加到2000多种,供应总额达2592万元,比1981年和1985年分别增加376%和187%。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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