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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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4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私营商业
分类号: F721.4
页数: 1
页码: 19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在商河县城乡商业萧条的时期,土布是销售情况最好的商品之一,它不仅是当地居民的日常用品,还被视为出境佳品,销往京津、承德一带。土布的销售量每年多达20多万公斤。同时,卷烟、纸和药材等也是当地居民的常见日常用品,其中卷烟的年销售量在200多箱左右,纸的年销售量在3000多刀左右,药材的年销售量在1500多公斤左右。
关键词: 商业企业 私营企业 商河县

内容

明代,商河县为南北通衢。县城北关有较多的商贾聚集,以经营土布、食盐、纸烟、绸缎以及日用品为主。1510年(明正德五年)以后,因连续战争,部分商人逐渐迁往青城及长山、周村等地,少数移于城内,城乡商业萧条。清代,商业有所发展。至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全县经商者有2000余人。以经营土布、食盐者最多,其中,土布为出境佳品,销往京津、承德一带,食盐销售量每年多达20多万公斤。其次有药材,年销1500多公斤;纸,年销3000多刀;煤油,年销2000桶;卷烟,年销200多箱。1919年(民国8年),全县共有商店549家,其中县城有布店7家、杂货铺21家、酒店55家、饭店17家。1929年(民国18年)初,城内驻兵哗变,县城被劫掠,一空,商业再度萧条。至1945年商河解放以前,境内商号仅限药店、饭店、杂货铺等,共120多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补,内外交流”的方针及有关政策,私营商业发展较快。1952年,发展到200多家,其经营种类以饮食业、日用百货为主,其次是烟酒与棉布,年经营总额达20多万元。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全部过渡为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商业。1963年调整国民经济后,私营商业有所恢复,但发展缓慢。1965年全县的个体商业户不足100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仅保留了少数个体修理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商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个体经济视为公有经济的必要补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经商办企业,个体商业空前发展。1986年达2179家,从业2942人,经营品种多达4000余种,年销售总额2427万元。到1990年底,已有2428家,4667人,经营品种近1万种,年销售总额3207万元。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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