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力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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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6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电力供应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173-174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中国山东商河县在1971年到1990年期间的电力供应情况。商河县电力主要来自山东电网,但在1973年和1976年分别架设了临邑至商河35KV输电线路和110KV变电站,保障了全县的电力供给。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从1980年开始,全县的供电再次主要来自山东电网。同时,工业和农业用电量也在逐渐增加。最终,全县用电量从1973年的152万千瓦时增加到1990年的8429.1万千瓦时,是1973年的55倍。
关键词: 商河县 电力 供应

内容

电力的生产和供应 1971年以前县城依靠机械厂的发电机组供电,只供部分工厂白天用电和县城夜间12点以前的照明。1971年8月架设临邑至商河35KV输电线路,全长28.8公里。县内用电由山东电网供给。1973年元旦,县电厂建成投产发电,供县城工厂、机关的生产和生活用电,临邑至商河35KV输电线路同时降低电压10KV运行,给电厂做备用电源。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76年9月,临邑至商河35KV输电线路恢复运行,与电厂一起,保障全县的电力供给。1978年3月德州地区电业局在商河县修建110KV变电站并投产后,取代了商河至临邑35KV输电线路,1979年7月,将其拆除。由于燃料紧张,电厂发电不正常,1980年后全县的供电再次主要来自山东电网。
  电力分配 1973年前商河县主要是县城用电,除个别工厂用电外,主要是生活用电,用电量较小。1973年初电厂投产后,年用电量为152万千瓦时。1977年急剧增加到1078.4万千瓦时。1984年用电量为3753.9万千瓦时。1990年全县用电量达到8429.1万千瓦时,是1973年的55倍。
  工业用电 建国初期无工业用电。从1963年县小发电厂搬到机械厂以后,首先供本厂用电,相继农具厂、酒厂、县砖瓦厂、印刷厂、五金厂、纺织厂、织布厂、化肥厂等70余个工厂使用电力。1976年后电力事业向全县农村发展,22个公社工业也用上了电,到1990年全县工业用配电变压器327台,容量26200KVA。用电量3536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42%。
  农业用电 1973年县城附近的12个村开始通电,仅供照明。1976年通电的公社达到7个,村庄达到68个,1979年全县22个公社和两个农场都用上了电,达125个村。用电量342万千瓦时,用于照明、电灌和加工业。到1985年用电的村庄达728个。架设35KV输电线路4条,总长52公里。10KV线路600公里,低压线路300公里。10KV配电变压器500台,输电线路在全县基本形成网络。机电排灌站增加到28处,可浇灌土地3.53万公顷。农村用电量达到2073万千瓦时。1990年用电村已达到867个,电灌面积4.33万公顷,农村用电量达2913.1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35%。
  生活用电 1980年前生活用电主要是照明,耗电量较少。1980年后,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电视机、电风扇等各类家用电器迅速增加,生活用电增长较快,从1979年的194.1万千瓦时增加到1986年的907万千瓦时,增长3倍多。1990年生活用电为1980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23%。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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