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育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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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5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育苗
分类号: F326.24
页数: 3
页码: 146-148
摘要: 本节介绍了商河县育苗业的历史演变和发展情况,该县的育苗业始于1935年,随着速生丰产林和农田林网的需求增加。
关键词: 商河县 林业生产 育苗

内容

商河县的育苗业始于1935年(民国24年),官办苗圃面积2.4公顷,年育苗在8万株以上。1937年日军侵占商河后,多数苗圃地荒芜。1945年9月商河县全境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整顿了旧苗圃,并新建了国营、集体苗圃数处。采取国营、集体、个人三结合的办法,繁育了大量苗木,保证了大规模造林用苗。1949~1990年全县平均每年育苗468.27公顷,1971~1975年育苗最多,年均在1202.67公顷以上,最高年份达3145.33公顷,1990年育苗面积266.67公顷,是1975年以来育苗最多的年份。
  国营苗圃 1932年(民国21年),于福胜寺前、何家庄西建立官办苗圃2处,面积2.4公顷,育苗3万余株。1933年育苗2.2万株。1934年育苗0.9万株。1935年共育苗8.5万株,出圃各种苗木2.8万株,其中桑树7100株、榆树4200株、国槐150株,圃内尚有白杨、榆、国槐、杏、桃等苗木5.7万株。公有苗圃所产苗木除营造公有林外,还部分售给村民,以示提倡造林。
  1945年商河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在福胜寺旧苗圃的基础上,重建并扩大为国营商河苗圃.经营面积13.33公顷。1962年在城东北老沙窝建国营林场,年均育苗面积13.33公顷以上。1964年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急需,分别在何家庄西、县城北关扩建苗圃地8公顷,苗圃总面积发展到33.33公顷,年产各种苗木近20万株。1964~1978年国营大岭、郑路两农场也均育苗3.33公顷。同时,为加速商河县农田林网和速生丰产林建设,经省农林厅批准,1974~1975年在杨庄铺公社划出66.67公顷地建苗圃,全县育苗总面积达86.67公顷,共育苗70余万株。至1990年全县国营苗圃面积为69.33公顷,年产苗木400万株,其品种有八里庄杨、毛白杨、泡桐、刺槐、国槐、铅笔柏、苹果、山楂、花卉等。
  个人育苗与集体苗圃 1932年(民国21年)以前,县内所需苗木主要靠私人育苗,但在1932年官办苗圃建立后私人育苗渐少。1949~1952年期间,全县造林所用苗木全部由国营苗圃供应,私人育苗量仍甚少。1955年以后,造林用苗量逐渐增多,县人民政府一方面从外地调入大量种苗,一方面发动群众依靠林业互助组、合作社开展“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活动,各农业(林业)合作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小型育苗基地。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各公社在建立社队林场的同时,也建立了许多社队苗圃。1964年提倡社社育苗、队队育苗、户户育苗,各公社、生产队普遍建立了苗圃,机关、学校、工厂等也开展了小苗圃育苗活动。至1965年共有社队集体苗圃70余处,育苗面积229.47公顷,出圃苗木10余万株,从而缓解了造林用苗的困难。
  进入70年代后,由于大规模的农田林网、速生丰产林的兴起,社队苗圃进一步发展。1972~1974年连续年均育苗面积在200公顷以上,年出圃苗木近1500万株。1976年后,为提高苗木质量,将社、队两级育苗全部改为公社统一育苗,全县共有育苗面积1066.67公顷,当年育苗380公顷,年产优质大苗800多万株。但不少社办苗圃没有坚持下来,到1980年,仅剩白桥、杨庄铺、怀仁、奎台、赵魁元、韩庙、沙河、龙桑寺、玉皇庙9处,育苗面积计66.67公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和不断完善,育苗专业户大量涌现,由乡镇与专业户签定合同,实行三包,即:户包育苗,乡镇包销、包酬。使苗木生产得到较快发展。至1990年底全县育苗专业户800余户,育苗面积由1985年的150.73公顷增加到了217.2公顷,占全县育苗总面积的60%以上。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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