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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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4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1
页码: 3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国前到1975年济南市平阴县丧葬的情况。
关键词: 平阴县 民俗 丧葬

内容

建国前,富裕之家给年过60岁的老人做寿衣、棺材,贫寒之家则临时购置。人死之后,穿寿衣,置灵床,发讣告,亲友送丧礼、挽帐、挽联。停灵时(一般1~3天),富有者请僧道念经超度,聘鼓乐致哀。出殡时,孝子披麻戴孝、拄哀杖、摔老盆、执“引魂幡”,佝偻前行。子侄辈左右扶孝子,且行且哭;孝眷随后哭嚎,亲友沿途路祭,送棺木到茔地土葬。葬后还有“赴三”、“一七”、“三七”、“五七”、“百天”、“周年”等祭日,孝子、孝眷及有服之至亲到墓地祭奠哀悼。建国初,丧葬礼仪从简,仍沿用土葬,1975年推行火葬。人死后,亲友臂戴黑纱,胸佩白花,向遗体告别或开追悼会,摆设挽联、花圈致哀。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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