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45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婚姻 |
分类号: | K892.22 |
页数: | 1 |
页码: | 37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平阴县中国旧时代男女结婚的习俗。男女结婚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第观念浓厚,注重“门当户对”,讲究“换庚帖”作为定婚的标志,婚后男女地位不平等,男方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力,女方无权,男子丧偶可续娶,女子改嫁受到非议。同时,旧时代的婚姻年龄一般在十六七岁左右,婚前女方会送嫁妆至男方,而男方也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结婚时也有各种仪式。虽然这些习俗在现代已经逐渐被废除,但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仍然存在。 |
关键词: | 平阴县 民俗 婚姻 |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