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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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35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行政
分类号: G526
页数: 6
页码: 319-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平阴县教育行政的情况。其中包括机构、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校舍建设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平阴县 教育行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行政机构 清末县设教谕、训导各1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劝学所,置视学1人。1910年(宣统二年)改设学务委员。1916年(民国5年)设劝学所,置所长1人。1923年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视学各1人。1933年1月教育局改为县政府第五科,内设教育行政、教育视导两股。1936年改称县政府第四科。1939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三科主管教育,1943年称教育科,1945年改称文教科,1947年改称教育科。1950年复称文教科。1956年8月改称教育局。1962年改为文教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1976年2月复称教育局。1987年教育局干部9人。
  事业机构 1949年教育科设业余教育办公室,1984年9月改称农民教育办公室。1987年干部3人。
  1955年10月县教研室成立。1978年教研室分为中学教研室和小学教研室。1987年中、小学教研室共有干部14人。
  1977年设招生办公室,1984年改称招生自学考试办公室。1987年有干部5人。
  1977年设高师函授、广播电大、教学仪器管理站。1984年高师函授业务划出,称电大、仪器管理站。1987年有干部8人。
  1984年设勤工俭学办公室。1987年有干部2人。
  第二节 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1912~1937年县立高小、初小、师范讲习所、中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小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提名,县长委任;中学校长和师范讲习所长由县长举荐,省教育厅委任。区立小学属区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校长由区政府选荐,县长任免。村立小学受县、区、村三级政府领导,各校多设校董会。1930年前后,曾一度实行中心小学制,设中心小学,督导邻近小学。
  抗战时期解放区小学实行中心小学制,由县、区、村三级政府领导。
  1949~1958年高、初级小学由县教育(文教)科(局)领导,校长由县政府任免。中学由省、地管理,校长由省政府(人委)任命,教职员工由地区调配。1958年后实行中心完小制,中心完小校长由县委任免,完小校长由县人民委员会任免。中学管理下放归县,校长任免经地区审批,县人民委员会公布。“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划归驻地社队管理。1978年公办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和联中、中心小学校长由县革命委员会任免,联中教导主任和小学校长由教育局任免。公办中学由县教育局管理,联中、小学由县社两级领导。1984年公办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农技中学、实验小学校级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任免。各校主任、副主任由校长聘任,报教育局备案。1985年一中、二中、三中、十三中、第一农技中学、第二农技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由教育局管理,其余中小学划归驻地乡镇管理。1986年中小学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
  校务管理 民国时期校长下设教务主任、训育主任。
  建国初,实行校长负责制。1958~1966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由工宣队、贫下中农代表管理,1975年撤出。1978年恢复校长负责制。
  第三节 教育经费
  清末教育经费来源于学田租金、地方捐资、官款拨充和学生交纳。
  民国时期,县教育经费来源有财政拨款、地方附捐、学田租金、教育基金利息。1929年县教育经费由教育局编制预决算,纳入地方财政。区、村教育经费由各校董事会管理。
  抗日战争时期,教育经费主要由公粮拨付。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其它由学杂费、勤工俭学收入补充。1958年到1961年7月中学经费由地区拨款,小学经费下放公社管理,1962年8月小学经费收归县统管。1972年开始,中小学经费统由县财政单列,专款专用,1987年全县教育经费681.04万元。
  第四节 校舍建设
  清末云门书院仅有房舍25间,乡间书院、私塾房舍多为临时借用。1904年县、区、村学校校舍大部是庙宇改建而成。
  1952年全县小学占地面积4260亩,建筑面积335080平方米,操场面积43782.4平方米。1975年全县学校占地为1298.16亩,校舍7849间,面积143425平方米,另借用校舍845间;缺桌凳8504套,自制课桌凳5071套。1979年全县有校舍5897间,129734平方米,木制课桌凳15189套,水泥板、石板子14869套,土台子1654个。1980年12月县委发动群众投工投料,财政补助,各方配合,加快了建校步伐。1983年平阴县被评为山东省学校建设先进县,受到省政府表彰。1985年1月泰安行署抽查验收平阴县校改工作,颁发了验收合格证书。至1986年全县共投资1125万元建校,其中群众集资1012万元,全县361处农村中小学有300处达到配套标准,搬迁、新建学校186处,新建校舍4066间,大门317座,校墙46219米,桌凳19500套,并购置教学仪器,9处小学新建了教学楼。1987年全县学校共346处,占地面积为2827.7亩,校舍建筑面积239919平方米。经省政府验收,中小学校舍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的占94%。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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