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34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农业税 |
分类号: | F812.42 |
页数: | 3 |
页码: | 295-297 |
摘要: | 本文论述了中国农业税和附加农业税税收制度从清朝末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变化。从农业税方面来看,从原本的地丁合一税制到后来的常产税制,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制度,税收负担逐渐减轻,同时征收方式和计税标准也逐步合理化和规范化。从附加农业税方面来看,也经历了多次变革,从最初的正税附加到后来的统购统销附加,再到现行的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等附加税制度。最终实现了中国农业生产、税收管理和财政收入的良好运作和稳健增长。 |
关键词: | 平阴县 财税 农业税 |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