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3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价格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2
页码: 285-28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物价监督检查的历史演变过程。从1949年到1952年,政府实行了平抑物价的方针和政策;从1953年到1976年,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来稳定物价;从1977年到1996年,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物价监督检查活动;从1997年到2016年,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物价监管政策。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物价监管的重点逐渐从价格的监督检查转向市场秩序的维护和价格的稳定。
关键词: 平阴县 物价管理 价格管理

内容

1949~1952年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平抑物价的方针、政策,调运投放大批物资,逐步稳定了物价。1953年针对县内出现某些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采取增产节约,保持商品可供量和社会商品需要间的平衡,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对市场的领导,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等一系列措施,稳定了物价。1954年对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后,物价管理主要是监督检查国家规定价格执行情况,使买卖双方不吃亏。1961年对国家规定的自行车、手表、名酒、糖果等几种高价商品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管理机构失去正常职能,市场紧张。1979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要求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对价格体系实行全面改革。县对物价管理体制逐步进行改革,对价格管理工作进行调整。适当放宽了工业产品价格的管理,调整了农产品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积极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放宽了对乡镇企业产品价格的管理。在价格上给供销社一定的灵活性,适当放宽饮食业、食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价格的管理权限,简化部分商品的定价手续。1984年在全县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当年国营商业综合公司第一副食门市部获平阴县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主要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粮食价格一直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1987年全县管理的自定价格148项。同年获县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9个,荣获济南市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2个。
  1949~1976年间的物价监督检查,由各单位物价员执行。1977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价大检查。5~9月份共检查88个单位,检查商品9865种,检查价格16718笔,其中有差错的544笔,占3.2%;多收款7862.48元,少收款298.72元。1979年11月为确保8种副食品(猪肉、牛肉、羊肉、鲜蛋、家禽、鱼、蔬菜、牛奶)和以8种副食品为原料的有关制品价格的执行,物价局协同17个有关单位于13~25日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一是应调价的未调;二是错调,调后超出规定价;三是自由涨价。对查出的问题都做了适当处理。
  1983年对县直经营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煤炭、化肥、石油等7种生产资料的14个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6个、违价收入44678.65元,扣除上交税,非法收入22382.74元,全部没收。1984年先后3次对物价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出8个问题。对自行定价、高价出售牟取的非法收入全部没收。1985年先后对生产经营五金交电、副食品、燃料、棉织品的9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销售钢材、电视机和自行车等问题,并分别进行了处理,没收违价收入105670.81元。1986年对6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化肥、酒超定价,水泥、钢材超规定差率、超标准收费等问题,退还多收费112597元,没收违价收入50703.56元。1987年对县内经营化肥、柴油、煤炭、钢材、木材、铝材的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单位18个,违价金额258317.53元,全部没收上交财政。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