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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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31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4
页码: 283-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物价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市场物价、价格管理等。
关键词: 平阴县 物价管理 物价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1年县人民政府工商科负责物价管理。1958年2月物价工作划归计划委员会负责。1962年6月成立县物价委员会,由7人组成,下设办公室。1963年县建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66~1969年管理机构瘫痪。1970年2月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1972年6月改为计划办公室,1977年7月改为县计划委员会)管理物价,1980年4月县计划委员会内设物价科。1981年成立县物价局,定编5人。1983年12月物价局下设县物价检查所。1987年县物价局和县物价检查所职工11人。
  第二节 市场物价
  1912年民国初期县内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白面每百公斤6.4元(银元,下同),猪肉每百公斤25元,豆油每百公斤24元。1919~1929年物价逐年上涨。1926年与1919年比较,白面上涨3倍,棉花上涨1.5倍,猪肉上涨1倍。
  1935年县内市场小麦每百公斤11.34元(法币下同),小米每百公斤10元,猪肉每公斤0.36元,鸡蛋10个0.14元,食盐每公斤0.2元,花生油每公斤0.4元。当时比价:3公斤小麦可换1公斤猪肉,20个鸡蛋可换1公斤盐。1938年6月至1945年8月日伪军占领县城期间,市场混乱,物价上涨。1941年(民国30年)与1935年(民国24年)相比,小麦价格增长4倍多,小米增长2.6倍。因交通不便,运输困难,东阿镇煤炭价格比平阴高1倍。1947年(民国36年)5月比1月小米价格上涨160倍。1937年(民国26年)100元可买2头牛,1946年(民国35年)只能买1个鸡蛋,1947年还买不到半盒火柴。
  1949~1952年小麦每公斤0.17元(按新人民币折算),玉米每公斤0.142元,谷子每公斤0.14元,黄豆每公斤0.17元。1954年收购价小麦每公斤0.17元,玉米每公斤0.142元,花生仁每公斤0.348元。销售价小麦每公斤0.18元,玉米每公斤0.158元,豆油每公斤0.98元,花生油每公斤0.96元。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1961年自行车、钟表、名酒、糖果等少数几种商品实行高价政策。青岛产国防牌28自行车,辆价由160元提高到180元,天津产飞鸽牌28标准男式载重自行车,辆价由174.5元提高到219元,上海产凤凰牌1102型28男式自行车,辆价由165元提高到171元。县玫瑰酒厂60度散装瓜干白酒,公斤价由2元提高到3元。古巴原砂糖每公斤价由1.58元提高到2元。到1977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1978年下半年开始,提高部分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1979年上半年提高粮食和油脂油料的统购价格。小麦提高22.79%,玉米21.88%,谷子22.36%,豆油28.89%,花生油27.78%,花生仁26.32%,花生果45.83%。统购价格提高后,粮食和食用油脂的统销价格未动。1979年11月1日起提高猪肉、牛肉、羊肉、鲜蛋、家禽、鱼、蔬菜、牛奶等8种副食品及其有关制品的销售价格。猪肉,带骨肉由每百公斤144元调为192元,提高33.33%;去骨肉按带骨肉价每百公斤增加16元。牛肉,每百公斤由104.27元调整为152元,提高45.82%。羊肉,每百公斤由120元调整为168元,提高40%。鲜蛋,每百公斤由156元调整为212元。牛奶(消毒鲜奶),每公斤由0.52元调整为0.56元。长寿糕,每公斤零售价由1.64元调整为1.80元。1979年还提高了生猪、鲜蛋的收购价格。1981年8月1日起,大豆提高50%,豆油42.24%,黑豆50%,茶豆、杂色大豆48.84%,红小豆30.77%,绿豆29.63%,白小豆30.23%,豇豆30.95%,豌豆28.31%。同年11月18日起,高档卷烟提高25%以上,中档烟提10%左右,60°瓶装翠屏山特曲由2.42元提高到3.40元,62。瓶装高粱大曲由1.55元提高到1.95元,25°瓶装高粱玫瑰酒由2.11元提高到2.50元。贵州产55。瓶装茅台酒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提价幅度为50%;陕西产60。瓶装西凤酒由4.50元提高到5.30元,提价幅度17%。同年平阴涤棉制品分别下调10%、15%、18%。1982年1月国产纯涤纶织物价格降低15%,针织涤纶服装价格降低12%。7月10日起再次调整卷烟价格。1983年大幅度降低涤纶织物、中长纤维织物和锦纶(尼龙)、晴纶、涤纶等化纤纺织品和化纤针织品的价格。同时适当提高各种棉布和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汗衫、背心、毛巾等针织品以及各种纱布制品的价格。1985年4月1日起,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粮食收购价格(中等标准):百公斤小麦45.20元,百公斤玉米31.20元,百公斤稻谷38.40元。1986年农村集市主要农副产品年平均价格:小麦公斤价0.55元,玉米公斤价0.45元,瓜干公斤价0.44元,黄豆公斤价0.96元,花生(带壳)公斤价1.16元,絮棉公斤价2.80元,食用植物油(当地主要品种)公斤价3.40元。同年贵州产55。瓶装茅台酒由12元提高到30元。1987年农村集市主要农产品平均价格:小麦每公斤0.63元,玉米每公斤0.44元,瓜干每公斤0.42元,黄豆每公斤1.00元,花生(带壳)每公斤1.35元,絮棉每公斤4.80元,食用植物油(当地主要品种)每公斤4.2元。
  第三节 价格管理
  1949~1952年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平抑物价的方针、政策,调运投放大批物资,逐步稳定了物价。1953年针对县内出现某些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采取增产节约,保持商品可供量和社会商品需要间的平衡,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对市场的领导,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等一系列措施,稳定了物价。1954年对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后,物价管理主要是监督检查国家规定价格执行情况,使买卖双方不吃亏。1961年对国家规定的自行车、手表、名酒、糖果等几种高价商品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管理机构失去正常职能,市场紧张。1979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要求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对价格体系实行全面改革。县对物价管理体制逐步进行改革,对价格管理工作进行调整。适当放宽了工业产品价格的管理,调整了农产品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积极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放宽了对乡镇企业产品价格的管理。在价格上给供销社一定的灵活性,适当放宽饮食业、食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价格的管理权限,简化部分商品的定价手续。1984年在全县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当年国营商业综合公司第一副食门市部获平阴县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主要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粮食价格一直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1987年全县管理的自定价格148项。同年获县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9个,荣获济南市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2个。
  1949~1976年间的物价监督检查,由各单位物价员执行。1977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价大检查。5~9月份共检查88个单位,检查商品9865种,检查价格16718笔,其中有差错的544笔,占3.2%;多收款7862.48元,少收款298.72元。1979年11月为确保8种副食品(猪肉、牛肉、羊肉、鲜蛋、家禽、鱼、蔬菜、牛奶)和以8种副食品为原料的有关制品价格的执行,物价局协同17个有关单位于13~25日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一是应调价的未调;二是错调,调后超出规定价;三是自由涨价。对查出的问题都做了适当处理。
  1983年对县直经营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煤炭、化肥、石油等7种生产资料的14个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6个、违价收入44678.65元,扣除上交税,非法收入22382.74元,全部没收。1984年先后3次对物价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出8个问题。对自行定价、高价出售牟取的非法收入全部没收。1985年先后对生产经营五金交电、副食品、燃料、棉织品的9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销售钢材、电视机和自行车等问题,并分别进行了处理,没收违价收入105670.81元。1986年对6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化肥、酒超定价,水泥、钢材超规定差率、超标准收费等问题,退还多收费112597元,没收违价收入50703.56元。1987年对县内经营化肥、柴油、煤炭、钢材、木材、铝材的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单位18个,违价金额258317.53元,全部没收上交财政。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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