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3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供应
分类号: S37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奖售粮供应情况。从1963年到1981年,国家实行了收购生猪奖粮和超购棉花奖粮政策;从1983年到1985年,奖售粮食的政策有所变化。同时,国家还收购药材、羊皮、家兔、菜牛等其他农、畜产品,并按规定供应奖售粮。最后,文章提到了灾民口粮供应情况。
关键词: 平阴县 粮食 农村供应

内容

奖售粮供应 1963年实行收购生猪奖粮,每购毛重生猪4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1974年改为每3.5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1981年实行超购棉花奖粮,每超购1公斤皮棉奖售粮食2公斤;1983年由棉花实行按比例加价收购,改为按实际交售皮棉数量的70%计算,每公斤皮棉奖售粮食2公斤;1984年棉农交售棉花,凡享受加价的部分,每公斤皮棉奖售粮食1.5公斤;1985年棉花实行合同定购,取消奖售粮。
  国家收购药材、羊皮、家兔、菜牛等其它农、畜产品,也按上级规定供应奖售粮。
  菜农供应 1977年城关公社南门、东关、西关3个大队的12个生产队、648户、2703人,由一般缺粮农民转为菜农,按菜农标准供应。1977年每人全年供应粮食180公斤,食油1.2公斤,粮食品种比例小麦40%,玉米40%,瓜干20%。1981年粮食供应标准全年每人提高为190公斤。1985年菜农863户,3910人,全年每人供应粮食增至200公斤,品种比例小麦、玉米各50%。
  食油销售 1954年国家对油脂实行统购统销后,结合油料收购划分为自足户、缺油户,全年食用标准1.5公斤,以乡为单位,分户造册,经县主管部门批准,一季发一次油票,凭票供应。1960年后压缩食油销售,农村只购不销,仅对烈属、军属和个别困难户给予适当照顾。
  灾民口粮供应 1953年后县每年发放救济粮,支援灾区人民,至1987年共供应统销粮13227万公斤。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