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粮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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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300
颗粒名称: 第二十篇 粮食
分类号: S37
页数: 10
页码: 269-2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志的粮食,包括机构、粮食征购、粮油销售、粮油储藏、粮油调运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平阴县 粮食

内容

第一章 机构
  清代县衙设钱粮局。1912年(民国元年)县设财政科,1933年设第三科。
  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粮秣科,区设粮秣助理员,统一筹拨粮食、柴草。1949年县成立粮食局,各区建粮库。1950年平阴县粮食局改称中央粮库平阴支库,下辖胡庄、营子、东阿3处粮库。1951年肥城粮食公司在平阴成立粮食经营组;县供销合作联社设粮食科,各基层供销社建立粮食经理部。1952年中央粮库平阴支库改称平阴县粮食局,设秘书室、调运保管股和会计股。1953年粮食局设人秘、购销、计划统计、储运、财会股,下辖14个粮站;撤销胡庄、营子、东阿粮库,各区镇成立粮管所;肥城粮食经营组并入平阴县粮食局,成立平阴县油脂经营组。1955年县供销社粮食科和各基层粮食经理部撤销,供销系统代购代销粮油业务移交粮食局。同年,平阴县油脂经营组改称平阴县油脂公司,设城关、东阿、夏沟、孝直4个油脂经营组。1956年县粮食局辖城关、夏沟、东阿、孝直4个粮所。1957年县种子站划归粮食局。1958年县油脂公司撤销。1959年县粮食局在县城建城镇粮油供应门市部。1961年县粮食局设人秘、业务、财会、计划、储运5个股,辖城关、栾湾、玫瑰、东阿、洪范、旧县、孝直、孔村、店子9个粮所。1963年县种子站交农业部门。1964年洪范、旧县粮所并入东阿粮所,店子、孔村粮所并入孝直粮所,城关粮所并入栾湾粮所,全县辖栾湾、玫瑰、东阿、孝直4个粮所。1968年4月成立平阴县粮食局革命委员会,7月改为县粮棉油革命委员会,1970年撤销,成立粮食组。1973年粮食组改称粮食局。1977年恢复店子、孔村、洪范、旧县、城关粮所。1978年建李沟粮所。1979年建安城粮所。1980年建刁山坡粮所。同年,城镇粮油供应门市部改称平阴县粮食局直属库,1986年7月直属粮库改称粮油食品公司。1987年粮食局设人秘股、基建财务股、计划统计股、科技教育股、储运股等,下辖12个粮所和1个粮油食品公司。
  第二章 粮油征购
  1893年(光绪十九年)县境农田1664.29顷,25438户,153375人,共征正米1350.71石,耗米225.58石。
  民国初年,全县共有大粮地1570.15顷,年征漕米1357.33石。1914年(民国3年)改征银元,每石米折征6元。因黄河坍塌沙压地119.94顷,呈准缓征漕米160.71石,实征漕米1243.96石,折7463.76元(银元)。
  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推行合理负担,以户为单位,根据每人平均占有土地分级累进征收。全年一次计征,分麦秋两季交纳,夏征40%,秋征60%。1944年公粮征收累进率是每人平均土地2分以下者免征,2分者全年征粮3公斤。每增2分为一级,每加一级多征2公斤粮食,至1亩为13公斤,2亩为23公斤,3亩为33公斤,4亩为43公斤,5亩为53公斤,5亩以上不再增加。1946年取消征收公粮累进制,改为按地亩征收平均负担。1952年查田定产,按每户常年产量每人扣除50公斤免征额,其余部分按20%计征。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公粮和统购粮同时入库,价款结算先征后购。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全县粮食统购任务450万公斤,实际完成425万公斤,占任务的95.4%。同时油料也实行统购。1954年食油实行统购统销。1955~1957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根据土地产量和自然条件、经营条件,评定单位面积常年产量,在正常年景下定产3年不变。对余粮户实行统购,从定产数量中扣除种子、口粮、饲料,剩余粮食按80~90%计算定购数量。定购数量在正常年景下3年不变。如遇灾荒,国家需要在丰收地区增购粮食时,增购数量不超过农民增产部分的40%。对缺粮户实行定销,定销数量一年评定一次,保证供应。1958年在“三定”的基础上实行包购、超购奖励。泰安地区分配平阴全年粮食包购任务1081万公斤,实际完成1259.5万公斤,占任务的116.51%。1959年受“左”的思想影响,浮夸风严重,虚报粮食产量,征购粮食1672.5万公斤,造成农村人缺粮、畜缺料的紧张局面。1960~1961年粮食征购采取多产多购多留,少产少购少留,社员口粮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措施,形势迅速好转。1962年重新实行粮食包购政策,全县粮食包购任务1186.5万公斤,完成1069.5万公斤,占任务的90.14%。1963年粮食包购任务950万公斤,另加10%的机动粮,共1045万公斤,实际完成1094万公斤,占任务的104.69%。1964年包购任务900万公斤,完成1029万公斤。1965年包购任务900万公斤,完成1189.5万公斤。完成包购任务后,社员口粮达到200公斤以上的队协商增购,每增购100元钱的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1966年调整各生产队的粮食包购任务,粮食征购任务基数1000万公斤,花生仁8万公斤,实际完成粮食951万公斤,占任务的95.1%;花生果折仁9.455万公斤,占任务的118.2%。1967年始,每超购100元钱的粮食,国家按牌价加价20%,奖售化肥40公斤。1971年起,超购加价幅度由20%提高为30%。1979年夏粮上市起,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超购加价幅度由30%提高为50%。1981年开始实行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办法。1981~1983年泰安地区核定平阴县年粮食征购包干基数为1300万公斤,自筹粮35万公斤,共1335万公斤;销售基数900万公斤,粮食调拨包干任务400万公斤。
  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平阴县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是1500万公斤,花生仁15万公斤。县政府分配到各区的粮食定购任务1350万公斤,其中小麦950万公斤,玉米350万公斤,谷子50万公斤;花生果50万公斤。其它粮食、油料自由购销。春播之前,各粮所和371个行政村、69536户农民签订了粮油定购合同。合同定购价格:粮食按“倒三七”计价,即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花生按“倒四六”计价,即40%按原统购价,60%按原超购价。合同定购粮食、花生继续实行奖售化肥、柴油的政策。奖售标准:交售100元钱的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柴油3公斤;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化肥22.5公斤。1985年各乡镇实际完成合同定购粮食1356.5万公斤,花生果折仁28.2万公斤。1987年完成合同定购粮食1220.5万公斤,花生果折仁17.2万公斤。
  第三章 粮油销售
  第一节 城镇供应
  建国初,国家机关干部、职工用粮由平阴粮食经营组供应。1953年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城镇居民实行按人分等定量供应。1958年全县非农业人口猛增为17486人,每月供应成品粮31万公斤,食油4371.5公斤。1962年非农业人口7902人,每月供应粮7.95万公斤,食油493.88公斤。1987年全县非农业人口33009人,每月供应成品粮493728公斤,食油8252.25公斤。
  饮食、糕点、酿造行业用粮,1953年上半年前自由交易,下半年始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为定量供应,饮食、糕点用油按供应粮数的16~18%随粮供应。1955年食品行业用粮78.5万公斤,1962年15.5万公斤,1970年增至81.5万公斤,1978年164.5万公斤,1984年299.5万公斤,1987年213万公斤。
  第二节 农村供应
  奖售粮供应 1963年实行收购生猪奖粮,每购毛重生猪4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1974年改为每3.5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1981年实行超购棉花奖粮,每超购1公斤皮棉奖售粮食2公斤;1983年由棉花实行按比例加价收购,改为按实际交售皮棉数量的70%计算,每公斤皮棉奖售粮食2公斤;1984年棉农交售棉花,凡享受加价的部分,每公斤皮棉奖售粮食1.5公斤;1985年棉花实行合同定购,取消奖售粮。
  国家收购药材、羊皮、家兔、菜牛等其它农、畜产品,也按上级规定供应奖售粮。
  菜农供应 1977年城关公社南门、东关、西关3个大队的12个生产队、648户、2703人,由一般缺粮农民转为菜农,按菜农标准供应。1977年每人全年供应粮食180公斤,食油1.2公斤,粮食品种比例小麦40%,玉米40%,瓜干20%。1981年粮食供应标准全年每人提高为190公斤。1985年菜农863户,3910人,全年每人供应粮食增至200公斤,品种比例小麦、玉米各50%。
  食油销售 1954年国家对油脂实行统购统销后,结合油料收购划分为自足户、缺油户,全年食用标准1.5公斤,以乡为单位,分户造册,经县主管部门批准,一季发一次油票,凭票供应。1960年后压缩食油销售,农村只购不销,仅对烈属、军属和个别困难户给予适当照顾。
  灾民口粮供应 1953年后县每年发放救济粮,支援灾区人民,至1987年共供应统销粮13227万公斤。
  第三节 议购议销
  1962年由供销合作社经营议购粮油。1967年7月移交粮食部门经营。1964~1965年县粮食局采取秋后用小麦换大豆榨油,麦后再用豆饼换小麦的办法,2年经营695万公斤,盈余豆油15万公斤,同时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大批肥料。“文化大革命”期间,议价粮油收购基本停顿,10年仅议购粮食146.5万公斤。1978年后议价粮油实行多渠道经营。县成立粮油议价购销公司,各粮所、粮库采取门市收购,委托专业户代购,派员外地收购,赶集、串乡收购,品种兑换等多种方式议购。1981年收购议价粮78万公斤,油料1.8万公斤。1987年粮食增至1885万公斤,油料增至68.4万公斤。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1982年以前粮油议销仅对非农业人口和城镇国营商业饮食、农村供销社饮食业给予补充供应。1984年后销往聊城地区各县酒厂、河北省栾城粉条厂、德州淀粉厂、江苏省酒精厂、济南酒精厂、养鱼养虾养鸡饲料加工单位及外贸出口。1983~1985年上半年粮油议销价格比较稳定,1公斤小麦0.46~0.50元,玉米0.28~0.34元,瓜干0.24~0.3元,大豆0.70~0.80元,花生油3.2元。1985年8月以后,议价粮油销价上涨,出现了抬价抢购的形势。同年12月每公斤瓜干0.48元,玉米0.46元,大豆0.88元,小麦0.56元,花生油3.52元。1987年议价销售粮食1393万公斤,食油20.5万公斤。
  第四章 粮油储藏
  第一节 国家储藏
  仓库 清代设常平仓和社仓。常平仓在旧县城北门西(现体育场北),仓廒18间,容谷14000石;社仓在旧县城北门以西(现体育场西侧),仓廒18间,容谷3848石。1882年(光绪十一年)被大水漂没,仓谷罄尽。
  1925年(民国14年)文庙东侧建义仓20间,征谷5万公斤。1937年义仓积谷供军需,后停用。1948年平阴解放后,县、区政府利用教堂、庙宇和地主的部分房屋改建成粮仓141座,容量1050万公斤。分布在东阿镇西城、营子、转湾、赵台、窑头、后套、王小屯等村庄。1954年开始筹建新仓,翌年,在平阴城关东山脚下建苏式仓库一幢,容量150万公斤。后陆续在王镐店、栾湾、孝直、孔村、旧县、纸坊、安子山、店子、刁山坡、安城和县面粉厂、油厂建起简易粮仓,设计容量3769万公斤。1963年撤销王小屯、后套分仓。1965年撤销赵台粮仓。1972年中央拨款,建备战仓库19座。1973年东阿西城粮仓迁移少岱山东。1987年全县拥有地方粮仓和中央备战仓库276座,占地150564平方米,建筑面积26808平方米,设计容量4114万公斤,实际储粮3461万公斤。仓库院内修筑货场(水泥晒场)6852平方米。
  仓储制度 清末民初有封仓锁门、动支启封、守护制度。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民主政府征收公粮储藏民间,责成乡村政府管理。储藏数量一般每村不超过2.5万公斤,每户不超过600公斤。机关、团体、学校、军队不得自收自用。村干部擅自动用处罚两倍,存粮户私自动用处罚一倍。建国后,各粮库、粮站逐渐建立健全仓储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科学保粮制度。
  “四无”粮仓 1955年始创“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全县粮食系统干部奋战6个月,当年实现“四无”粮仓39座,存粮348.5万公斤,占储粮总数的85.2%。孝直粮所转湾粮站站长赵士近因事迹突出,1956年出席了山东省先进工作者会议,荣获省政府嘉奖,同年10月赴京参加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县粮食局对“四无”粮仓建立普查鉴定评比制度,1956年“四无粮仓”占85.2%,1958、1959年占100%,1961~1965年占95%以上,1967~1977年占85~90%,1978~1987年除1980、1982年以外,均占100%。
  粮仓机械 1958年开始技术革新。至1987年有10个库点配备固定胶带输送线一条40米,移动胶带输送机12台,初清筛1台,振动筛3台,地衡3台,其它粮仓机械21台。机械作业量达900万公斤,占总作业量的36.3%。
  第二节 集体储藏
  1956~1957年由集体储藏种子和饲料用粮。1958年人民公社化初期,队办集体食堂,社员口粮也由集体统一保管。1962~1980年集体储粮主要有种子、饲料、生产粮、储备粮等,各生产队配备专职保管员,由贫下中农代表和保管员共同掌管粮仓钥匙,种子、饲料、生产粮一年一轮换。1981年取消集体储粮。
  第三节 民间储藏
  清末至民国时期,中等农户用囤、瓮储粮,地主、富农筑有小型粮仓。
  1958年一般农户有三个月至半年的余粮,个别户有1~2年的存粮,1959~1961年连续三年大旱,绝大部分积储为度荒耗尽。1963~1979年遇到三次大旱(1968、1974、1976年),由于深入贯彻了毛主席“藏粮于民”的指示,仍有20%的农户省吃俭用,平均积储粮食250~300公斤。1985~1987年全县农村除个别困难户外,一般能积储半年到一年的用粮,有的户储藏小麦2500~3000公斤,少数户达5000公斤。
  第五章 粮油调运
  解放战争时期支援济南战役和淮海战役粮食171.6万公斤,面粉17283公斤,馍干24350公斤,小米1650132公斤,马料86960公斤。
  1950~1952年由平阴粮食经营组调出粮食1714.5万公斤,调入粮食530.5万公斤,净调出粮食1184万公斤,年均394.5万公斤。1953~1957年调出粮食2277.5万公斤,调入1586万公斤,净调出691.5万公斤,年均138.3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入92.5万公斤,调出22万公斤,净调入70.5万公斤,年均14.1万公斤。1958~1962年人民生活困难,仍调出粮食2563万公斤,调入622.5万公斤,净调出1940.5万公斤,年均388.1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入7万公斤,调出10.5万公斤,净调出3.5万公斤,年均0.7万公斤。1963~1965年调出粮食2232万公斤,调入107万公斤,净调出2125万公斤,年均708.3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出2.5万公斤,调入3万公斤。1966~1970年间,调出粮食1734万公斤,调入1690万公斤,净调出44万公斤,年均8.8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出16.5万公斤,调入33万公斤,净调入13.5万公斤,年均3.3万公斤。1971~1975年5年仅调出粮食794.5万公斤,调入1060万公斤,净调入265.5万公斤,余粮县变成缺粮县。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入42万公斤,调出8万公斤,净调入34万公斤,年均6.8万公斤。1976~1980年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粮食调出2499.5万公斤,调入1119万公斤,5年净调出1380.5万公斤,年均276.1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出2.5万公斤,调入59.5万公斤。净调入57万公斤,年均11.4万公斤。1981~1985年5年实际调出1350.5万公斤,调入粮食2146.5万公斤,食油及油料折油调出1万公斤,调入91万公斤。1986~1987年粮食调出2865万公斤,调入322.5万公斤,调入食油41万公斤。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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