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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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27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426.91
页数: 1
页码: 24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平阴县房屋普查和房屋拆迁情况。1985年7月开始进行房屋普查,普查范围包括县城5平方公里区域,涉及129个县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9个村庄,共有5883户、218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863人,农业人口9986人。普查结果显示,县城建筑面积为95497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为830251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7.17平方米。政府于1986年9月颁布《关于城镇房屋产权发证通告》,对城镇私有房产进行登记,并在同一年底登记2900多处私有房产。1973年和1984年分别进行了两次房屋拆迁,涉及16户民房70间和459间民房。
关键词: 平阴县 房地产管理 建筑业

内容

房屋普查 1985年7月县成立房屋普查领导小组,下设23个基层普查办公室,普查员150名。普查范围南至化肥厂,北至县医院,西至老城,东至深井泵厂,南北2500米,东西2000米,面积为5平方公里。普查区内有房屋普查任务的县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129个,村庄9个,居民5883户,218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863人,农业人口9986人。普查结果县城建筑面积95497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830251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17平方米。县政府于1986年9月颁布《关于城镇房屋产权发证通告》,年底对城镇的2902处私有房产进行登记。1987年6月和8月分别发放私有房权证、公房房产证。
  房屋拆迁 1973年为开辟黄河路南段,拆除东南沟、东关两个村16户民房70间,赔偿15790元。1984年4月老县城西部修建体育场,拆除民房459间,院墙847米,栏圈33个,赔偿243627.2元。1987年开辟黄河路北段,拆除东关、西关、北门3个村19户36间房屋,共赔偿13577元。
  土地征用 1956~1984年农民盖房由社队安排,单位征用土地须经社、队并报县审批。建国后至1981年,全县共征地21808亩。1982~1987年全县用于国家建设及乡镇企业征地6759.5亩,审批农民建房用地2424.1亩。1949~1987年全县共征用土地30991.6亩。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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