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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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5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1.42
页数: 1
页码: 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8年至1984年,平阴县经历了不同阶段的人民公社体制,最终在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实行公社一级核算制,农村人口按照军事化编制,生产队没有财权,全部归公社支配。1961年开始实行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新体制,并推行“三包一奖”和“四固定”。1963年开展“四清”运动,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农业生产只抓粮食,忽视经济作物,在农田基本建设中违背互利政策,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整个时期内,平阴县农业总产值逐年增长。
关键词: 平阴县 人民公社 农村生产

内容

1958年10月初全县13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建为8个人民公社(简称公社),10月16日由8个并为5个,11月28日又调为城关、孝直、夏沟、东阿等4个公社。1962年调为8个,下设361个生产大队(简称大队)。1963年调为12个公社,辖364个大队、2290个生产队。1978年10月调为8个公社。1979年1月又恢复为12个公社,辖362个生产大队。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
  人民公社为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组织形式。人民公社成立初期,实行公社一级核算制,劳力、土地、耕畜、农机具等均属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调度、使用、核算、分配,生产大队没有财权,除留下口粮外,全部归公社支配,全县劳力按军事化营、连、排编制,实行“大兵团作战”,食宿集体化。办起公共食堂、敬老院、幼儿园。1959年3月人民公社实行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的体制。1960年11月全县农村开始整社,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和“四固定”(固定土地、固定劳力、固定牲畜、固定农具)。1961年10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落实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开始实行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新体制。1963年5月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运动,解决生产队财务混乱现象,建立民主理财制度。1963年农业总产值达1480.5万元,比1958年的1039.5万元增加44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中只抓粮食生产,忽视经济作物,形成单一经营;在农田基本建设中,违背了互利政策,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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