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146-1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在不同时期的农业生产和土地改革情况。其中,土地改革是通过减租减息、二八减租或三七减租等方式,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在1950年至1951年期间,平阴县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共划分出1248户地主、703户富农,没收了120155亩土地、20944间房屋、2167头牲畜、车辆和大量粮食。最终,全县贫、雇农及其他无地者共分得了土地并颁发了土地证。
关键词: 平阴县 土地改革 农村生产

内容

1938年(民国27年)全县有大地主17户,每户占有土地1000~4000亩。地主占有大量优质土地,残酷地剥削农民,剥削方式主要有租佃制、高利贷和雇工3种。
  租佃制:分固定地租与分成地租两种。固定地租是地主将土地租给佃户,不分年景丰歉均按契约定额交纳;分成地租是佃户交租麦季按二八分成(即每百公斤粮,地主得80公斤,佃户留20公斤),秋季按三七或四六分成。
  高利贷:多数地主兼营放债,借贷者一般借一还二,借粗还细。春借1斗高粱,麦后还1.5~2斗小麦,如遇灾年,秋后将1斗小麦折成2~3斗高粱,利上加利,俗称“驴打滚”。贫困农民多以土地抵押,在高利盘剥下沦为佃户。
  雇工:分长工、短工、季节工和各种支差。
  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平阴县委领导全县农民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雇工增资的群众运动。执行二八减租(地主得20%,佃户得80%)或三七减租。规定一个雇工的工资除本人生活费外,要照顾1~1.5人的生活费用,严格规定对雇工不准进行额外剥削。长工每人每年工资粗粮由100~150公斤增至300~450公斤,另加鞋子1双、土布10米、棉花1公斤。短工每人每天粗粮由1~1.5公斤增至4~4.5公斤。
  1946年7月中共平阴县委作出在全县进行土地改革的决议。8月中共平阴县委在湿口山村训练土改积极分子800多人,深入乡、村建立农民协会,通过召开诉苦大会,斗争恶霸地主,发动群众进行土改运动,没收地主土地财产,分给农民。1946年底至1947年2月进行土改复查。1947年3月国民党军进犯,土改暂停。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平阴县委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各区、乡、村建立农民协会,县委举办土改训练班,训练干部五百多人,在70个村进行土改试点,对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依法给予严惩。1951年底全县土改运动结束,共划地主1248户,富农703户,没收地主土地120155亩、房屋20944间、牲畜2167头、大小车703辆、粮食1202935公斤。全县贫、雇农及其他无地者共44732户、183229人分得了土地,并颁发土地证。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