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居民搬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居民搬迁
分类号: D632.4
页数: 1
页码: 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1958年因修建东平湖蓄水工程,近两万名居民迁居库外,县政府共支付建房款301.84万元。1963年,县政府拨出检修住房材料费、生产资金、补助粮食、修筑湖滨路、建大小桥、购渔船、挂网、胶网、发补助款等共计14.17万元。为方便居民生活,县民政局拨款40万元,为98个自然村的居民建房5932间。
关键词: 平阴县 民政 居民搬迁

内容

1958年因修建东平湖蓄水工程,沿湖8个自然村、16个大队、2979户、12235人迁居。搬迁居民库外定居,库内生产。县共支付建房款301.84万元。1963年县政府拨检修住房材料费1.35万元,投入生产资金4.61万元,补助粮食15810公斤,修筑湖滨路16公里,建大小桥10座,购渔船30只,挂网10架,胶网30贴,发补助款3.32万元。平阴沿黄旧县、东阿、孔集、城关、栾湾5处公社的98个自然村,河水泛滥时屡次受淹。1976~1981年县民政局拨款40万元,建房5932间,用于居民搬迁。1982年洪水漫滩后,山东省黄河河务局补助259750元,县民政局补助35万元,继续为搬迁户建房。县直部门支援水泥1650吨,钢材770吨,木材90立方米,柴油52吨,煤炭780吨。1983、1984年民政局拨款59.76万元为苏桥、李塘、李屯、刘官、石庄、下盆王、王营等14个全迁村建房10909间,平均每人0.85间。全迁村中除三合村因地基未解决少建房401间外,其它13个村均迁入新居。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