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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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不同年代对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的安置情况。具体来说,1954~1958年接收了1340名复员军人,其中安置就业199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141人,为其拨建房款5328元,建房311间,分配土地286亩,发放生活补助款5.67万元。1959~1987年接收了6839名退伍军人,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中越来越多的退伍军人选择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在1976~1987年期间,县拨给退伍军人安置就业的428人建房补助款4.72万元,木材72立方米,并帮助回乡生产的困难户建房574间。
关键词: 平阴县 民政 复员退伍军人

内容

复员军人安置 1954~1958年共接收复员军人1340人,其中军官172人,战士1168人。安置就业199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141人。为复员军人拨建房款5328元,建房311间,分配土地286亩,发生活补助款5.67万元。1967~1975年接收64人,全民单位安置47人,集体单位安置17人。
  退伍军人安置 1959~1966年县接收退伍军人2015人,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全部做了妥善安置。1971年接收325名,其中181人安排了工作,其余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76~1987年接收退伍军人4814人,其中安置就业428人,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4386人。县拨建房补助款4.72万元,木材72立方米,帮助回乡生产的困难户建房574间。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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