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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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14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济南市平阴县在不同时期对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情况。其中包括建房补助、发放生活补助、安排就业、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等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安置人数、补助和建房款金额、建房和园地的数量。此外,还介绍了该地区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情况,包括拨款、征地和建设情况,以及当年接收的离退休军队和地方干部人数等相关信息。
关键词: 平阴县 民政 安置

内容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复员军人安置 1954~1958年共接收复员军人1340人,其中军官172人,战士1168人。安置就业199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141人。为复员军人拨建房款5328元,建房311间,分配土地286亩,发生活补助款5.67万元。1967~1975年接收64人,全民单位安置47人,集体单位安置17人。
  退伍军人安置 1959~1966年县接收退伍军人2015人,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全部做了妥善安置。1971年接收325名,其中181人安排了工作,其余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76~1987年接收退伍军人4814人,其中安置就业428人,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4386人。县拨建房补助款4.72万元,木材72立方米,帮助回乡生产的困难户建房574间。
  第二节 离退休干部安置
  1956~1965年民政部门接收军队及地方退休干部95人。1965~1975年支出退休费585306元。1978年退休改离休的干部交县委、县政府管理。1981年国家拨款8万元,征地5328平方米,筹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到1983年建房40间,计844平方米。1984年离退休干部共有132人,其中军队干部3人,地方干部123人,支出离退休费106470元。1985年国家拨款10.4万元扩建军休所,到1986年建起430平方米办公楼1座,237平方米宿舍楼1座。共建宿舍1081平方米,可安置15户离退休干部。1985年接收军队干部2人,年末共有离退休干部124人。1987年离退休干部119人,其中地方干部103人。军休所住军队离退休干部12人(户),其中师级干部1人,团级干部8人,营级干部3人。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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