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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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124-125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的发展情况。1950年代初建立了调解组织,至1952年底全县普及,1954年起在百户以上的农业合作社中建立调解委员会,1956年全县有88个调解委员会、743名调解员,1957年合并,1962年又增加了健全的调解组织,1980年全县有371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934人,至1987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8920件,90%以上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关键词: 平阴县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建有人民调解组织。1950年在部分乡村中建立起调解组织。至1952年底全县7个区、59个乡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1954年在百户以上的农业合作社中建立调解委员会。1956年全县有调解委员会88个,调解员743人。1957年部分乡镇将调解委员会与治保委员会合并。1962年全县361个生产大队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有调解员199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调解工作受到严重破坏。1977年4月整顿了调解组织,1978年12个公社362个大队、13个厂矿普遍建立健全了组织,有调解员1934人。1980年全县农村调解委员会有371个,厂、矿、企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了调解委员会。1981~1987年司法局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8920件,90%以上的民事纠纷经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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