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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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1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6年和1987年,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立案侦查16起和39起经济案件,其中大案8起、10人,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收回长期拖欠款112万元。
关键词: 平阴县 检察 经济检察

内容

1986年立案侦察各类经济案件16起、18人,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8起、10人。1987年预查各类经济案件39起,立案侦察12起、13人,其中大案4起、5人。13人中起诉2人,免诉8人,转兄弟县院处理1人,转1988年查处2人。1986、1987年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为县化肥厂、酒厂等9个企事业单位收回长期拖欠款112万元。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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