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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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97-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初期以及其后的县政府组织架构的变化,包括1912年裁撤六房,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1912年11月知县改称县知事,1913年2月县衙改称县知事公署等。该段文本还介绍了该地区历任知县、知事、县长的情况以及县辖乡镇的数量,以及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者在该地区设立的日伪县公署及职位安排。
关键词: 平阴县 民国时期 政府

内容

民国初期仍沿清制设知县1人。1912年9月裁撤六房,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1912年11月知县改称县知事。1913年2月县衙改称县知事公署。1916年设劝学所,1919年设劝业所,1923年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教育局、实业局和警察所。1928年县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设财务局、教育局、实业局、公安局。1929年财务局改称财政局,实业局改为建设局。1933年财政局改称第三科,建设局改称第四科,教育局改称第五科,公安局名称未改。1936年县政府设秘书1人,办事机构设第一(民政)、二(财政)、三(建设)、四(教育)科和司法处、公安局。1938年6月28日平阴县城被日军侵占,县政府溃散。1947、1948年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警察局。
  1912~1936年县辖192个乡镇,乡(镇)设正、副乡(镇)长。
  1912~1948年历任知县、知事、县长30人。
  附:
  1938年6月县城内设日伪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县公署由日本人充任顾问、指挥官,行使监督、指挥权。下设秘书室、警务局、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宣传班。1939年警务局改称警察所,1943年设民政科。1944年1月1日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宣传班改称宣传科。1945年8月日伪县政府溃散。
  1938年6月~1945年日伪平阴县历任知事、县长共6人:秦伯寅1938年任职,陈运启1939年,王峰青1940~1941年,王藻麟1941年,吴玉谨1944年,樊炜1945年。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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