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6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628.52
页数: 7
页码: 96-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平阴县政协行政机构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清代县衙、民国时期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基层行政机构等。
关键词: 平阴县 行政机构 政协

内容

第一节 清代县衙
  清末县衙设知县、典史各1人,驻县衙;教谕、训导各1人,驻县学;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寺、道会司各1人。县衙内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六房和皂、壮、快等班。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县辖24里、328个村。
  1840年(道光二十年)~1911年(宣统三年)历任知县52人。
  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民国初期仍沿清制设知县1人。1912年9月裁撤六房,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1912年11月知县改称县知事。1913年2月县衙改称县知事公署。1916年设劝学所,1919年设劝业所,1923年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教育局、实业局和警察所。1928年县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设财务局、教育局、实业局、公安局。1929年财务局改称财政局,实业局改为建设局。1933年财政局改称第三科,建设局改称第四科,教育局改称第五科,公安局名称未改。1936年县政府设秘书1人,办事机构设第一(民政)、二(财政)、三(建设)、四(教育)科和司法处、公安局。1938年6月28日平阴县城被日军侵占,县政府溃散。1947、1948年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警察局。
  1912~1936年县辖192个乡镇,乡(镇)设正、副乡(镇)长。
  1912~1948年历任知县、知事、县长30人。
  附:
  1938年6月县城内设日伪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县公署由日本人充任顾问、指挥官,行使监督、指挥权。下设秘书室、警务局、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宣传班。1939年警务局改称警察所,1943年设民政科。1944年1月1日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宣传班改称宣传科。1945年8月日伪县政府溃散。
  1938年6月~1945年日伪平阴县历任知事、县长共6人:秦伯寅1938年任职,陈运启1939年,王峰青1940~1941年,王藻麟1941年,吴玉谨1944年,樊炜1945年。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县抗日民主政府 1939年10月2日成立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参议室、一科(民政)、二科(财政)、三科(教育)、四科(建设)。1940年增设粮秣科、司法科、武装动员科。1941年8月增设工商局。1942年12月阿东办事处与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合并,成立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武装动员科、司法科、公安局、交通邮电局、参议室、粮秣科、工商局。1945年10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撤销,建立平阴县民主政府。
  县人民政府 1950年1月平阴县民主政府改称平阴县人民政府,隶属泰西专署,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司法科、建设科、邮电局、财政科、粮食局、推进合作社、北海银行平阴办事处、文教科、卫生科。1951年设税务局、工商科。
  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平阴县人民政府更名平阴县人民委员会,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人事科、劳动科、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建设科、手工业管理科、手工业联社、邮电局、财政科、税务局、工商科、粮食科、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平阴支行、文教科、卫生科、兵役局。1956年2月设交通科,5月设文化科和农业科,8月设商业局,9月设房地产管理科。1957年3月设服务局和人事监察室,5月设工业局。1958年1月设广播站。1959年11月设物资局。1961年设财贸办公室。1963年10月设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
  县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8日“群众组织”联合夺了县委、县人委的一切权力,成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11日又重新建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10月改称办公组、政治工作组、保卫组、生产建设组。1976年设办公室、财税局、人事局、知青办、计划办公室、劳动局、物资局、交通局、供电局、工业交通办公室、公社工业管理局、邮电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平阴支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文教办、教育局、文化局、广播局、卫生局、计生办等。
  县人民政府 1981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人,副县长若干人。下设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平阴支行、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等40个委、办、局。1985年3月由泰安专署划归济南市政府。1990年县政府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计划委员会等48个委、办、局。
  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1939年10月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毛铺)、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牛角店)、五区(旦镇)和东阿一区6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1942年12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杨柳)、二区(牛角店)、三区(旦镇)、四区(栾湾)、五区(孝直)、六区(东阿)和七区(夏沟)7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1946年11月调整为一区(东阿)、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栾湾)4个区公所。1948年6月全县区以下设联防片62个,联防片设片长、武装队长、文书各1人。1949年10月全县调整为6个区,区下设88个乡。乡政府由乡长、文书、乡民兵队长等人组成。1956年设21个乡镇,乡(镇)人民委员会由乡(镇)长、副乡(镇)长、乡民兵队长、妇联主任等组成。1958年11月建立4处人民公社,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由正、副社长和助理员等人组成。1963年5月调整为12处人民公社。1968年人民公社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3月全县12个公社下设管理区52个,管理区设主任1人。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全县设立8个区,区下辖31个乡镇。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1985年9月撤区并乡,全县建立5个镇、7个乡:平阴镇、刁山坡镇、东阿镇、孝直镇、孔村镇、栾湾乡、安城乡、玫瑰乡、旧县乡、洪范池乡、店子乡、李沟乡,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民政、财政、司法、科技、文教、计划生育助理员各1人。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平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