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政权·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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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67
颗粒名称: 第五篇 政权·政协
分类号: D628.52
页数: 12
页码: 96-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阴县政权·政协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构、权利机构、政协平阴县委员会等。
关键词: 平阴县 政权 政协

内容

第一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清代县衙
  清末县衙设知县、典史各1人,驻县衙;教谕、训导各1人,驻县学;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寺、道会司各1人。县衙内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六房和皂、壮、快等班。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县辖24里、328个村。
  1840年(道光二十年)~1911年(宣统三年)历任知县52人。
  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民国初期仍沿清制设知县1人。1912年9月裁撤六房,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1912年11月知县改称县知事。1913年2月县衙改称县知事公署。1916年设劝学所,1919年设劝业所,1923年设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教育局、实业局和警察所。1928年县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设财务局、教育局、实业局、公安局。1929年财务局改称财政局,实业局改为建设局。1933年财政局改称第三科,建设局改称第四科,教育局改称第五科,公安局名称未改。1936年县政府设秘书1人,办事机构设第一(民政)、二(财政)、三(建设)、四(教育)科和司法处、公安局。1938年6月28日平阴县城被日军侵占,县政府溃散。1947、1948年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警察局。
  1912~1936年县辖192个乡镇,乡(镇)设正、副乡(镇)长。
  1912~1948年历任知县、知事、县长30人。
  附:
  1938年6月县城内设日伪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县公署由日本人充任顾问、指挥官,行使监督、指挥权。下设秘书室、警务局、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宣传班。1939年警务局改称警察所,1943年设民政科。1944年1月1日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宣传班改称宣传科。1945年8月日伪县政府溃散。
  1938年6月~1945年日伪平阴县历任知事、县长共6人:秦伯寅1938年任职,陈运启1939年,王峰青1940~1941年,王藻麟1941年,吴玉谨1944年,樊炜1945年。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县抗日民主政府 1939年10月2日成立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参议室、一科(民政)、二科(财政)、三科(教育)、四科(建设)。1940年增设粮秣科、司法科、武装动员科。1941年8月增设工商局。1942年12月阿东办事处与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合并,成立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武装动员科、司法科、公安局、交通邮电局、参议室、粮秣科、工商局。1945年10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撤销,建立平阴县民主政府。
  县人民政府 1950年1月平阴县民主政府改称平阴县人民政府,隶属泰西专署,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司法科、建设科、邮电局、财政科、粮食局、推进合作社、北海银行平阴办事处、文教科、卫生科。1951年设税务局、工商科。
  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平阴县人民政府更名平阴县人民委员会,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人事科、劳动科、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建设科、手工业管理科、手工业联社、邮电局、财政科、税务局、工商科、粮食科、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平阴支行、文教科、卫生科、兵役局。1956年2月设交通科,5月设文化科和农业科,8月设商业局,9月设房地产管理科。1957年3月设服务局和人事监察室,5月设工业局。1958年1月设广播站。1959年11月设物资局。1961年设财贸办公室。1963年10月设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
  县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8日“群众组织”联合夺了县委、县人委的一切权力,成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11日又重新建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10月改称办公组、政治工作组、保卫组、生产建设组。1976年设办公室、财税局、人事局、知青办、计划办公室、劳动局、物资局、交通局、供电局、工业交通办公室、公社工业管理局、邮电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平阴支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文教办、教育局、文化局、广播局、卫生局、计生办等。
  县人民政府 1981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人,副县长若干人。下设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平阴支行、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等40个委、办、局。1985年3月由泰安专署划归济南市政府。1990年县政府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计划委员会等48个委、办、局。
  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1939年10月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毛铺)、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牛角店)、五区(旦镇)和东阿一区6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1942年12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区(杨柳)、二区(牛角店)、三区(旦镇)、四区(栾湾)、五区(孝直)、六区(东阿)和七区(夏沟)7个区公所,各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1946年11月调整为一区(东阿)、二区(夏沟)、三区(孝直)、四区(栾湾)4个区公所。1948年6月全县区以下设联防片62个,联防片设片长、武装队长、文书各1人。1949年10月全县调整为6个区,区下设88个乡。乡政府由乡长、文书、乡民兵队长等人组成。1956年设21个乡镇,乡(镇)人民委员会由乡(镇)长、副乡(镇)长、乡民兵队长、妇联主任等组成。1958年11月建立4处人民公社,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由正、副社长和助理员等人组成。1963年5月调整为12处人民公社。1968年人民公社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3月全县12个公社下设管理区52个,管理区设主任1人。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全县设立8个区,区下辖31个乡镇。区公所设区长1人,副区长若干人;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1985年9月撤区并乡,全县建立5个镇、7个乡:平阴镇、刁山坡镇、东阿镇、孝直镇、孔村镇、栾湾乡、安城乡、玫瑰乡、旧县乡、洪范池乡、店子乡、李沟乡,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若干人,民政、财政、司法、科技、文教、计划生育助理员各1人。
  第二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平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平阴县各界人士代表会议 1939年10月2日平阴县各界人士代表会议召开,代表二百余人,会议决定成立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熊善隆当选为县长。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13~16日在平阴城召开,代表136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大会提出处理地权、生产救灾、开山打石、封山造林、发展合作社、执行干部十大禁令、工人工资、防匪防特等73项议案。选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刘太东任主席,刘玉锡、翟梅生任副主席。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4月3~6日在县城召开,代表221人,其中农民103人,打石工5人,船工5人,铁木工6人,青年学生22人,妇女18人,高小教师、文教委员4人,民师代表6人,商人代表10人,合作社代表6人,烈军属代表6人,民主人士代表7人,教师模范代表1人,教会代表2人,区机关代表6人,县直机关代表1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抗美援朝、动员参军、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爱国丰产运动
  等项工作,制订了爱国公约。会议收到提案103条,选出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5人,刘太东任主席,孙泽生、吕炳祥任副主席。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9~12日在平阴城召开,代表151人,其中农民代表94人,妇女代表20人,学生代表3人,宗教代表2人,烈军属代表2人,民主人士代表5人,商界代表9人,青年代表14人,劳模代表1人,合作社代表1人。审议通过了县政府的工作报告,修订了爱国公约。选出第三届常委会委员27人,刘太东任主席,孙泽生、吕炳祥任副主席。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11月30日~12月3日在平阴城召开,代表235人,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占92%,协商产生的占8%。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肯定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等项工作的成绩,提出继续开展抗美援朝、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冬季农副业生产、农民业余教育、民兵建设、民主建政、生产救灾等项工作,代表提出议案140条。选出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9人,陈秀夫任主席,孙甫、吕炳祥任副主席。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7月21~24日在平阴城召开,代表221人,各区区长、县直科(局)长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提出各种议案268条。选出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4人,陈秀夫任主席,孙甫、吕炳祥任副主席。
  五届二次代表会议 于1953年11月17~21日召开,代表196人,各区区长、县直机关干部列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党的总路线确定了生产救灾、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三位一体的中心任务。
  第二节 平阴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6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代表250人,出席226人,因公因病缺席2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选出平阴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15人,陈秀夫任县长,刘玉德任副县长,于洪江任法院院长。在1955年2月5~9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春耕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重要决议。在1955年11月16~20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决定平阴县人民政府改为平阴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8日~1957年1月1日在县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代表225人,实到会184人;列席代表23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选出平阴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刘玉德任县长,杜云、潘伯岩、韩一峰任副县长,于洪江任法院院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3~26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代表223人,实到会178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报告。选出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刘玉德任县长,杜云、胡承业(未到职)任副县长,于洪江任法院院长。在1958年12月15~18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根据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以粮为纲,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制订了各项工作全面“大跃进”的计划。讨论了平阴县并入东平县的报告。做出“大炼钢铁、大搞群众运动”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4月3~6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代表406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报告。做出了全党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开展增产节约等项决议。选出平阴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7人,王钧昌任县长,阴建明、卢德华、刘云庆、杜云、李明轩任副县长,韩福任法院院长。在1962年2月24~27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补选高子恭为县长,陈允钦、侯庆昌、刘建兴为副县长,刘云斋为法院院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6月5~8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代表245人,列席代表1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法院工作报告。选出平阴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刘明洲任县长,高子恭、陈允钦任副县长,亓文魁任法院院长。在1964年5月22~24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补选姚宏君为县长。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4月6~9日召开,代表252人,列席代表2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号召全县人民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寨、学习大庆,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争取完成第三个五年计划第一年的各项任务。选出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人,姚宏君任县长,高子恭、李庆笃、陈允钦、王润初、程爱莲(女)任副县长,亓文魁任法院院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4月11日建立的平阴县革命委员会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序列,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5月16~20日在县革命委员会礼堂召开,代表250人,特邀代表8人,列席代表59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了平阴县关于“五五”规划后三年的安排和“六五”规划。选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61人,高淑源任主任,于耀亭、王润初、李殿周、苏家福、田勇、陈允钦任副主任,孔耀华任法院院长,陈善守任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9~13日在县城召开,代表243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80年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收支指标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决定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平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于耀亭任主任,李殿周、陈允钦、岳绍文任副主任。选举王润初为县长,王灿璧、田勇、李庆友、于昭轩为副县长,孔耀华为法院院长,陈善守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3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放宽政策,加快农业建设,大力推行和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搞好企业整顿和技术改造,加快工业改革步伐;积极改革商业体制,疏通商品流通渠道,作好财贸工作,围绕生产建设,认真总结、引进、推广科学成果;发展教育事业,搞好计划生育;狠抓增收节支,保证收支平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宪法,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等项决议。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6月26~30日在平阴城召开,代表243人,列席代表5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年财政概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抓好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群众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充分发挥“两户”在商品生产中的带头作用;调整农业结构,搞好多种经营,加快发展商品生产;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加快技术进步和智力开发,发展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项决议。选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姜仪任主任,田勇、李庆友、扈景元(女)任副主任。选举刘善友为县长,张德泽、赵正平、张玉杰、丁传英(女)为副县长,刘振江为法院院长,李俊岭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5年3月28~30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补选陈广武、孟繁珍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在198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讨论了平阴县第七个五年计划的设想,补选赵正平为县长,张庆泉、郭泗金为副县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代表210人,其中农民103人,占代表总数的49%;工人16人,占代表总数的7.6%;干部47人,占代表总数的22.4%;知识分子38人,占代表总数的18.1%;其他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2.9%。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1人,占代表总数的43.3%;非党代表100人,占代表总数的47.6%;妇女代表52人,占代表总数的25.2%。代表平均年龄42.6岁。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姜仪任主任,田勇、扈景元(女)、陈庆轩、王雪庭任副主任。选举刘克昌为县长,张庆泉、丁传英(女)、郭泗金、李庆友、王钧毅为副县长,刘振江为法院院长,李俊岭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7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传达了中共第十三大会议精神,选举出席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人。在1988年3月22~25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补选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补选刘长荣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1989年3月7~9日召开的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平阴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制度的决定,号召全县人民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搞好廉政建设、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完成1989年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0~24日在县委礼堂召开。代表210人,其中农民代表103名,占代表总数的49%;工人代表21名,占10%;干部代表43人,占20.5%;知识分子代表33人,占15.7%;其他代表10名,占4.8%。其中妇女代表49人,占代表总数的23.3%;党员代表125人,占59.5%;解放军代表2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台属、侨属均有代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199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9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张庆泉任主任,陈庆轩、刘长荣、王雪庭、任光绍、朱泽民、卢昭贵任副主任。选举张新一为县长,李庆友、丁传英(女)、郭泗金、李清水、董健为副县长,刘振江为法院院长,刘德水为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 1981年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财政经济科、法制科。1989年设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城建工作委员会。1981~1990年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4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136次。组织常务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工农业、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面的工作视察36次。依法任命国家干部268人。
  第三章 政协平阴县委员会
  委员会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1981年1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平阴县筹备委员会成立。经过与有关团体和单位充分酝酿协商,由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学技术、体育、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农民、少数民族、宗教、归侨侨属、其他等14个方面产生政协平阴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8人。其中中共党员36人,占委员总数的46.2%;非党人士42人,占委员总数的53.8%。1981年1月8~14日召开了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县委书记高淑源致开幕词,县委副书记姜仪作关于政协筹备工作的报告,并致大会闭幕词。全体委员列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选出常务委员27人,姜仪任主席,侯庆昌、李天庆、尹朴任副主席。1981年1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7月增设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4年6月24~30日召开。委员96名,由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工会、妇联、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农民、个体劳动者协会、少数民族、宗教、归侨侨属和特邀人士等15个界别的代表组成。其中非党人士64人,占委员总数的67%。会议由岳绍文主持并致开幕词,县委副书记王润初在会上代表中共平阴县委讲话,尹朴作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人大十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25人,岳绍文任主席,于昭轩、尹朴、廉鉴秋任副主席。在二届二次会议上,增补委员4人,调动1人,政协委员共99人。1986年6月增设工作组联络科、文史资料科。
  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7年4月14~19日召开,委员160人,由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妇联、工会、农民、科技、教育、医药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少数民族、归侨侨属、宗教、特邀人士等14个界别的代表组成,委员平均年龄比上届降低8岁,并增加了科技人员、能工巧匠、专业户和农民企业家代表。其中非党人士98人,占委员总数的61.9%。县委副书记王润初致开幕词,县委书记曹学成代表县委到会祝贺并讲话。廉鉴秋副主席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宋训才致闭幕词。与会委员列席了平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务委员25人,王润初任主席,宋训才、孟繁珍、廉鉴秋任副主席。在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增补委员6人,调动3人,委员共163人。1989年5月撤销工作组联络科、文史资料科,设立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社会文教工作委员会和学习提案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
  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0年2月19~22日召开,委员165人,其中非党人士99人,占委员总数的60%。在上届14个界别外,新增平阴县工商业联合会的代表,共15个界别。会议由张会廷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刘克昌讲话,副主席宋训才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为促进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选出常务委员28人,张会廷任主席,宋训才、孟繁珍、陈振杰、曲桂秀(女)、张耀承任副主席。1990年2月社会文教工作委员会下设青年、妇女、工会、教育、文化艺术、法制、体育、医药卫生、民族宗教、三胞(港、澳、台胞)联谊、书画等11个工作组;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下设农业科技、经济科技、财贸工商3个工作组。
  主要活动 1981年1月~1987年4月共举行8次全委会、47次常委会、96次主席会议,对事关全县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调查研究,先后写出119个调查报告,提出提案650件。1981~1989年接待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八十余人次。9年来共征集文史稿298篇,编辑出版了《平阴文史资料》一、二、三、四辑,发行四千八百余册。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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