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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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1
页码: 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国民党在山东省平阴县成立了农民抗日救国会、自卫队、区、乡、村政权,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运动,并在1945年召开了雇工代表会。
关键词: 平阴县 群众团体 农民团体

内容

1939年开始根据地农村逐步建立起七十多个农民抗日救国会,动员青年参军参战,组建自卫队,建立区、乡、村政权,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运动,以区为单位召开雇工代表会。1945年10月22日孝直区在宋柳沟村召开21个村、524人参加的雇工代表会,至1946年底雇工会普及全县各村。1946年8月县委在栾湾进行土改试点,农会和民兵、妇救会紧密配合,召开诉苦大会,开展土改斗争,诉苦会上的主要口号是:“土地回老家,合理又合法”、“地是穷人开,树是穷人栽,要回土地理应该”。1947年2月环境恶化,土改暂停,雇工会响应县委关于“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号召,动员1500名青年参军参战。1950年全县各区、乡、村普遍建立农民协会,会员66154人,6月30日农民协会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在广大农村开展土改斗争。1951年土改结束后,农民协会停止活动。1964年12月县贫下中农筹备委员会成立,1965年2月13日县首届贫下中农代表会召开,选举主席和副主席。贫下中农协会响应县委号召,在广大农村开展“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73年10月召开第二届贫下中农代表会议,选举主席和副主席。1979年10月停止活动。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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