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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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040
颗粒名称: 第三篇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12
页码: 71-82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阴县的人口变化、姓氏、人口构成、人口控制情况。
关键词: 平阴县 人口

内容

第一章 人口变化
  第一节 历代人口
  平阴县人口自明朝中期至清代中期的近三百年间,多在3万人左右。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2870户,24057人。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3322户,27917人。清嘉庆元年(1796年)30530人。自清代中期至1941年的近一个半世纪,人口增长较快,但始终没有突破20万人。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25438户,153375人,男82239人,女71136人。1941年(民国30年)31414户,191861人。
  建国以后,由于社会稳定,生活好转,人口增长速度加快,1949~1964年的15年间增加5万余人。1949年54611户,243750人。1953年53968户,240385人。1964年65086户,290925人。自60年代中期,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少生近8万人。1982年79251户,352697人。1987年84235户,358120人。
  第二节 人口分布
  第二章 姓氏
  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核实,全县共有298个姓氏,其中单姓297个:丁、卜、刁、乜、于、万、门、卫、习、马、元、井、王、车、尤、巨、贝、仇、毛、牛、公、卞、文、方、邓、尹、孔、艾、古、甘、石、左、龙、卢、叶、田、申、史、冉、丛、生、白、包、玄、冯、司、边、邢、巩、权、吉、有、成、毕、尧、匡、师、吕、回、曲、竹、乔、朱、仲、任、伊、华、刘、齐、衣、庄、江、池、汤、汝、安、关、米、许、祁、阮、阴、孙、纪、杜、杨、芮、花、苏、劳、李、严、甫、轩、连、步、肖、时、吴、岑、何、佟、位、邱、余、谷、狄、邹、言、辛、库、闵、冷、汪、沙、沈、宋、张、迟、陆、陈、武、林、杭、苗、苑、茅、卓、尚、呼、明、昌、易、罗、国、牧、季、迮、岳、岱、金、郇、周、庞、郑、单、宗、郎、房、屈、孟、项、柳、胡、荆、郝、荣、查、赵、钟、郜、修、俄、侯、段、禹、郗、俞、饶、咎、逄、施、闻、洪、将、宫、姜、娄、神、祝、冠、费、胥、姚、贺、秦、耿、索、袁、聂、栗、贾、顾、夏、原、柴、党、晁、晏、钱、倪、徐、殷、翁、郭、高、栾、席、唐、凌、浦、涂、展、陶、姬、桑、梅、黄、曹、龚、盛、戚、常、鄂、崔、商、康、鹿、麻、阎、宿、渠、梁、扈、逯、隋、韩、彭、葛、董、蒋、惠、程、傅、焦、鲁、童、湛、湿、温、曾、谢、靳、甄、鄢、蓝、蒿、蒲、楚、雷、裘、路、解、鲍、詹、靖、廉、满、窦、褚、赫、慕、蔡、臧、裴、管、谭、翟、阚、熊、慧、题、滕、樊、颜、潘、融、薛、薄、燕、霍、穆、鞠、戴、魏、濮、瞿;复姓1个:欧阳。贾姓,徐州人,宋南渡后迁入;王姓,宋末由蒙阴迁入;何姓,元末由宁阳迁入;刘、梁、瞿、赵、丁、毕、夏、周、扈、张等姓系明武洪二年(1369)由山西省洪洞县迁入;孙姓,明永乐初自诸城迁入;朱姓,明永乐初由江南宿州迁入。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年龄·性别构成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有汉、蒙古、回、壮、朝鲜、满6个民族。汉族348121人,占总人口的99.95%;少数民族等共188人,占总人口的0.05%,其中蒙古族3人,回族166人,壮族2人,朝鲜族5人,满族9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3人。
  1964年全县14岁以下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39.18%,1982年占总人口的30.3%;1964年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54.78%,1982年占总人口的63.68%;1964年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6.04%,1982年占总人口的6.01%;1964年人口年龄中位数为19.84岁,1982年为23.69岁,全县人口已从1964年的“年轻型”过渡到1982年的“成年型”,人口再生产虽然属于“增加型”,但已开始向“稳定型”过渡。
  学龄前儿童(0~6岁):1964年55054人,占总人口的19.13%,1982年40953人,占总人口的11.76%。
  学龄儿童(7~11岁):1964年38604人,占总人口的13.42%,1982年40406人,占总人口的11.6%。
  青年(15~25岁):1964年49577人,占总人口的17.23%,1982年79974人,占总人口的22.96%。
  兵源(男18~22岁):1964年10946人,占总人口的3.8%,1982年16085人,占总人口的4.62%。
  劳动适龄(男16~69岁,女16~54岁):1964年136211人,占总人口的47.34%,1982年194262人,占总人口的55.77%。
  育龄妇女(15~49岁):1964年62922人,占总人口的21.87%,1982年92662人,占总人口的26.6%。
  从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来看,全县80岁以上老人女性比男性多:1953年80岁以上老人1903人,其中男性631人,女性1272人。1964年1837人,其中男性662人,女性1175人。1982年2422人,其中男性870人,女性1552人。
  第二节 文化构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数为313566人,其中大学毕业的547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的36人,高中21435人,初中66322人,小学122923人,12岁及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92169人。每千人中有大学文化程度(包括毕业、肄业、在校)1.6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61.54人,初中文化程度的190.41人,小学文化程度的352.91人。12岁及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同年龄人口总数的34.53%,占总人口的26.46%,在文盲、半文盲人口中,男性占29.15%,女性占70.85%;在男性人口中,文盲率为20.59%;在女性人口中,文盲率为47.87%。12~24岁人口中有文盲4878人,占同龄人口总数的5.01%;25~49岁人口中有文盲、半文盲37420人,占同年龄人口总数的34.73%;50岁以上人口中有文盲、半文盲49871人,占同年龄人口总数的80.75%。在6~11岁儿童中,不在校儿童10134人,占同龄儿童的21.76%。
  第三节 婚姻·家庭
  婚姻 1981年全县有配偶的152612人,丧偶的19303人,离婚的850人,未婚的69996人。
  家庭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平均每个家庭6.03人;1941年(民国30年)为6.1人;1949年为4.46人;1981年为4.37人;1987年为4.25人。
  第四节 行业·职业构成
  1982年全县在业人口190185人(男101871人,女88314人)。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157357人,矿产业及木材采运业1251人,电力、煤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40人,制造业16079人,建筑业3079人,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1243人,商业、饮食业、物资供应及仓储业3175人,住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207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1268人,教育、文化、艺术事业4147人,金融、保险业260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31人,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1807人,地质勘探和普查业1人,其它业40人。按职业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185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负责人2313人,商业工作人员2140人,服务性工作人员2200人,农、林、牧、渔劳动者150963人,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22031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351人,其它劳动者2人。
  第四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5月始建平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2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卫生局合署办公。1972年2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改称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1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县计划生育局。1984年计划生育局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1987年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工作人员17人。
  第二节 计划生育
  建国初期由于受旧的传统婚育观念的影响,人口生育处于无控制状态。1953~1958年人口生育出现第一次高峰,6年间共出生40577人,年平均出生率为27.27‰,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1.34‰。
  1963~1965年提倡计划生育,加强宣传教育,群众自发的进行少量节育手术。1965年做绝育手术2720例。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冲击,计划生育工作停顿,至1972年人口生育再次失去控制,出现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1963~1972年10年间全县出生106562人,平均每年出生10656人,年平均出生率达35.02‰,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4.09‰。
  1973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对夫妻一对孩,时间相隔四五年”的生育政策,当年做节育手术14829例,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6年的25.69‰降到18.05‰。1978年计划生育工作被列为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采取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措施为辅;以经常性工作为主,集中活动为辅;以避孕节育为主,其它措施为辅。1979年底全县有5478名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做节育手术16424例,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5.61‰,全县基本实现“一孩化”。1980年计划生育实行“大力提倡一胎,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政策。11月对有特殊情况的一孩夫妇,在孩子年满4周岁时,经批准可以生育二胎。全县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年底做各种节育手术6921例。1982年计划生育工作被列入基本国策。1985年10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指导。1986年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妇,实行有条件、有计划、有间隔地生育二胎政策。1987年建立健全了县、乡、村计划生育组织,全县有计划生育干部113人,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五百余人,县、乡(镇)、村成立三级计划生育协会382个,会员10515人。由于实行人口生育计划和人口生育政策双轨控制,使1986年预测的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得到有效控制。
  1965~1987年累计做各种节育手术151294例。1980~1987年累计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夫妇达102632对,领证率年平均77.74%,晚婚率年平均86.39%,节育率年平均93.33%。

知识出处

平阴县志

《平阴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有叙有议,是全志之纲;大事记,纵贯古今,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点记叙对全县有影响的大事或带有起点性的新事,为全志之经;专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只记实事,不作评述,为全志之纬。专志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渔业、黄河、特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工商·物价·计量、计划·统计、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谚语、人物共30篇122章316节,节以下根据需要设目;附录,主要收录某些单项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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