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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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96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页码: 510-51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社会救济的主要对象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收入生活困难的居民。总的救济方针是生产自救、群众互救,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
关键词: 历下区 民政工作 社会救济

内容

社会救济的主要对象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收入生活困难的居民。总的救济方针是生产自救、群众互救,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
  政府救济
  政府救济是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生活困难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对受自然灾害的居民实行及时救济。1949年,人民政府对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1917人,每人每月发救济款3~5万元(旧人民币)。
  1950年,对生活困难户救济玉米2250公斤、小米7000公斤、面粉2838公斤、高粱65公斤、食盐4958公斤,另外救济大衣58件、棉衣28件、棉被40床、夹衣135件、单衣48件、棉花1907斤、衣料2000件。
  1952年,区人民政府发救济款3306.45万元(旧人民币),救济粮6182.5公斤、棉衣405套、棉被80床。1953年发救济款14874.8万元(旧人民币)。1954年发救济款5963万元(旧人民币)。
  1961年,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元。同年,救济4391户,9249人,发救济款36738元。1962年,救济9052户,23659人,发救济款121263元。
  1970年,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元。1985年提高到20.50元。
  人民政府还对临时困难户和遭受自然灾害户进行救济。1962年7月,对遭受水灾居民1465户、6520人,实行分散安置,及时供应熟食402.5公斤,预借粮3223公斤,碗、勺、盘等生活用品3000件,煤、柴100余吨,衣服181件,政府发放救济款8096元。同年冬季又救济受灾户棉布19333.67米、棉花2755公斤。
  1965年,历下区根据国务院规定,对1961~1965年9月退职的职工进行调查登记,对退职人员按原工资的40%发救济金。
  群众互济
  解放后人民政府动员群众捐献互济。1949年有153人捐献款、粮和衣服。1950年群众捐献物资,救济121户。1952年,群众捐献粮食653公斤、现金958400元(旧人民币),救济194户、343人。1953年,捐赠救济款1371000元(旧人民币)、粮食314公斤。
  生产自救
  解放后,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广开生产门路,实行生产自救。1949年组织生活困难的无职业居民3083人,参加修路、治理黄河、糊纸盒等。1950年又组织50人生产自救。1952年,组织6313人参加修路、治理黄河,1909人砸石子、糊纸盒,5800人拆城墙、运土。各街巷组织生产组,进行生产自救。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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