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社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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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948
颗粒名称: 第六篇 社会
分类号: K295.24
页数: 42
页码: 497-538
摘要: 本篇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的社会生活、民俗、民政、拥军优属、抚恤、补助、城市交通、邮政电信、宗教、侨务、社会风尚、方言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历下区 社会

内容

第一章 生活·民俗
  第一节 人民活
  收入
  解放初,市民多数生活贫困,收入无保障,人均年购买力64.53元,月平均5.38元。人民政府成立后,扶贫救济,发展生产,安置就业,市民的收入逐渐增加,生活不断提高。到1957年辖区市民年人均收入提高到206.50元。
  1960~1962年,农业受灾,国民经济困难,生活用品涨价,市民生活水平下降。1962年人均收入202.68元,扣除涨价因素,比1957年降低20.14%。
  1963年后,随着国民经济好转,就业人员增加,家庭赡养人口比例下降。1965年平均每户就业1.46人,一名就业人员赡养人口平均3.45人,年人均收入219.48元,月人均收入18.29元,比1957年提高6.29%。1978年平均每户就业2.2人,一名就业人员赡养人口降至1.89人,年人均收入337.80元,月人均收入28.15元,扣除涨价因素,比1957年提高55.79%。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民收入大幅度增加。1984年平均每户就业人员增至2.24人,一名就业人中赡养人口降到1.69人,年人均收入626.16元,月人均收入52.18元,扣除涨价因素,比1965年提高171.32%。
  饮食
  解放后,辖区市民食用粮以粗粮为主,副食蔬菜品种少,肉、蛋和细菜只有来客和逢年过节时食用。1955年,国家实行粮食定量供应,细粮标准占三分之一。1960年薯类供应比例增加,副食品供应不足,增加瓜菜代食品。1963~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中,市民经济收入逐步增加,饮食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1965年,市民食用细粮增加,品种增多。副食品结构日趋合理。平均每人每月饮食消量为:粮食14.22公斤、鲜菜8.7公斤、植物油0.265公斤、肉类0.63公斤、鸡蛋0.26公斤、鱼虾0.09公斤、糕点0.13公斤。
  1978年,市民食用粮食比重减少,粮食品种以细粮为主,副食品比重增加,肉、蛋、鱼类比重增加较大,并增加瓜果和奶类。平均每人每月饮食消量为:粮食13.77公斤、鲜菜8.89公斤、植物油0.27公斤、肉类1.18公斤、鸡蛋0.45公斤、鱼0.32公斤、糕点0.255公斤、瓜果1.215公斤、鲜奶0.08公斤。
  1984年,市民饮食比重变化较大,粮食比重下降,副食品比重大幅度增加。平均每人每月饮食消量为:粮食12.36公斤,比1978年下降10.3%;鲜菜13.145公斤,比1978年增加47.8%;植物油0.545公斤,比1978年增加101.9%;肉类1.575公斤,比1978年增加33.5%;蛋类1公斤,比1978年增加122.2%;鱼类0.625公斤,比1978年增加95.3%;糕点0.515公斤,比1978年增加102%;瓜果3.895公斤,比1978年增加187.7%;鲜奶0.33公斤,比1978年增加312.5%。
  居住
  解放前,辖区私有房产占总房产的90%。市民住宅不足50万平方米,多为土坯、砖石结构的旧式平房。1949年人均居住面积4.09平方米。50年代,人口增长快,住宅建设少,辖区只有省级机关建少量住宅楼,人均居住面积下降。1957年比1949年下降0.45平方米。1958年开始新建少量的简易楼房,同时在居民院内插建平房,1976年人均住房面积3.9平方米,比1957年增加0.26平方米。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造旧城拆平房建居民楼房,机关、企事业单位筹资建职工宿舍楼房。市民居住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到1985年辖区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7.89平方米,其中:人均居住2平方米以下的占0.78%,2~4平方米的占7.77%,4~6平方米的占19.22%,6~8平方米的占23.49%,8~10平方米的占19.76%,10平方米以上的占28.98%。
  穿着
  解放前,市民穿着多为棉布自制服装。困难者拆棉衣改为单衣,晚上洗了白天穿,破了补着穿。解放后,穿着变化较大,在四季服装齐备的基础上,逐步向质高、式新变化,市民衣着消费量不断提高。1965年平均每人每月购买棉布0.323米、服装0.05件、皮鞋0.01双,人均消费2.18元,占生活费支出的12.29%。
  1978年平均每人每月买棉布0.396米、化纤布0.14米、服装0.07件、毛线0.005公斤、皮鞋0.02双,人均消费3.55元,占生活费支出的13.40%。
  1984年平均每人每月购买棉布0.41米、化纤布0.16米、服装0.17件、毛线0.015公斤、皮鞋0.05双,人均消费6.99元,占生活费支出的15.61%。
  用品
  解放前,多数市民生活用品只有锅、碗、瓢、勺和床、桌、椅、凳等生活必需品,仅有少数市民有自行车、手表、收音机。1949年,平均58户有1辆自行车、115户有1架缝纫机、29户有1台收音机、19户有1只手表。
  1957年,平均9.6户有1辆自行车、4.3户有1只手表、23户有1台收音机。
  1965年,每百户市民有64.3辆自行车、64.3只手表、49.6台收音机、25.2架缝纫机。用品消费占生活支出的6.88%。
  1978年,“老三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基本普及,黑白电视机、收音机、电风扇、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逐步普及。同年,每百户市民有151辆自行车、53架缝纫机、201块手表、98台收音机、6台电风扇、13部黑白电视机、1架照像机。用品消费占生活支出的14.16%。
  1984年,每百户市民有206.7辆自行车、79.3架缝纫机、252.7只手表、109.4台收音机、82.7台电风扇、48.7台洗衣机、92部黑白电视机、4.7部彩色电视机、1.4台电冰箱、34部录音机、4架照像机。用品消费占生活支出的14.16%。
  燃料
  建国后,市民生活用煤有煤末、煤饼、煤球、块煤。1954年煤炭实行计划供应。1962年市民用煤实行定量供应。1965年每人每月平均用煤11.05公斤,消费0.70元,占生活支出的3.94%。60年代末开始供应煤气。
  1978年,市民生活用煤量增加,每人每月平均燃煤20.88公斤、燃气0.44公斤,消费0.83元,占生活支出的3.13%。
  1984,平均每人每月燃煤19.59公斤、燃气1.07公斤,消费0.85元,占生活支出的1.90%。
  第二节 节日
  夏历节日
  春节(正月初一),解放前有接神、敬天等习俗,解放后逐渐废除。
  守岁、穿新衣、吃水饺、放鞭炮、拜年等习俗流传至今,并增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元宵节(正月十五日),亦称“灯节”、“上元节”,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猜灯谜、放鞭炮、玩龙灯、踩高跷、吃元宵等习俗相沿至今。
  二月二(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又称“春龙节”,解放前民间有用炉灰“打囤”,炒“蝎子爪”(炒豆)的习俗。解放后仍有炒豆习俗。
  清明节(公历4月5日前后),清明节前两天为寒食节。解放前,有扫墓、踏青、春游、放风筝习俗。解放后成为悼念革命先烈的节日。扫墓、踏青、放风筝流传至今。
  端午节(五月初五),亦称“端阳节”,解放前有挂艾枝、吃粽子、喝雄黄酒、戴香荷包的习俗。解放后仍有吃粽子、插艾等习俗。
  乞巧节(七月初七),传说七月初七之夜牛郎织女在天河相会。人们在庭院摆设瓜果,妇女向织女乞求智巧。解放后,此节逐渐消失。
  中元节(七月十五日),亦称“鬼节”。解放前有上坟祭祖的习俗。解放后,此节逐渐消失。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有家人团聚、吃月饼、赏月、欢庆丰收的习俗。
  重阳节(九月初九),解放前有登高赏菊的习俗,相传至今。
  腊八节(十二月初八),原为佛教节日,以香谷、果子做粥供佛。解放前,民间多吃黄米、江米、江豆、花生、糖等煮成的“腊八粥”。并在此日做“腊八蒜”。解放后,沿袭下来的是做“腊八蒜”。
  祭灶节(十二月二十三日),又称“小年”。解放前以麦芽糖、酒、祭灶神(灶王爷)。解放后此习俗已废。
  除夕(每年最后一天),解放前,贴春联,祭祖先,全家团聚吃水饺、放鞭炮,通宵不眠,俗称“守岁”。解放后仍保留全家团聚吃水饺、放鞭炮等习俗。
  公历节日
  元旦(1月1日),亦称“新年”、“阳历年”。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规定元旦放假一天。
  妇女节(3月8日),妇女集会或举行纪念活动。
  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一天,集会或举行庆祝活动。
  青年节(5月4日),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学生会组织社会活动。
  儿童节(6月1日),妇女联合会、少先队组织活动。
  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7月1日),各级党组织举行纪念活动。
  建军节(8月1日),举行军民联欢、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教师节(9月10日),节日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重教活动。
  国庆节(10月1日),放假两天,组织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
  第三节 婚嫁
  解放前,婚姻多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由媒人说合,交换“生辰八字”,双方同意后换“龙凤贴”,下定礼,男方送首饰、衣料等,女方回礼有鞋、帽、衣料等。定亲后择“良辰吉日”迎娶。结婚前一日,女家送嫁妆,富家陪嫁锦衾罗帐、金珠首饰、雕屏彩瓶,一般人家陪嫁衣服、被褥、家常器皿。婚嫁之日,门上贴红“囍”字,男方发花轿迎亲。新郎披红绸,新娘戴红“蒙头纱”,轿前铺红毡,设供桌,供天地神位,新郎和新娘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对拜后入洞房。再经“合卺”、“撒帐”、“坐帐”等程序,开始闹新房。第二天,新郎和新娘叩拜祖宗神位、长辈和兄嫂。第三天回门,第四天以后再回拜亲友。
  解放后,实行新婚姻法。男女婚姻自主,婚事新办,有的旅行结婚、有的参加集体婚礼。
  第四节 喜庆
  辖区有祝贺亲友结婚、乔迁新居、婴儿诞生、老人寿辰的习俗。
  解放前,亲友结婚多送喜仪、礼品,并前往祝贺,喝喜酒。乔迁新居,亲友送豆腐、豆芽、肉等,主人设宴款待客人,俗称“温锅”。婴儿诞生,亲友送红糖、江米、鸡蛋、活鸡、童衣、花布等物庆贺,主人则以红鸡蛋回敬。老人生日,亲友、子女送糕点、水果、鱼、肉、酒等寿礼。
  解放后,祝贺习俗日渐简化,有的消失。
  第五节 丧葬
  解放前,人死后灵停在堂屋中间,全家赴土地庙“报庙送汤”。白纸贴门,门框上悬白纸钱。入棺后停灵3、5、7天,搭丧棚、设灵堂供桌,全家着白衣、白鞋、白帽守灵举哀。发引日长子摔瓦盆起灵送葬,沿途设路祭,埋葬后立碑。葬后有圆坟、三七、五七、百日,周年等祭日。
  解放后,丧葬习俗逐渐简化。1964年开始提倡火葬。丧礼有报丧、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等程序。
  第六节 禁忌
  解放前,市民在生产、生活、语言中有许多禁忌。
  春节期间,禁忌较多。正月初一不准扫地,不准向外倒污水、垃圾,意为财不外流。不准外出打水,不准动针线,最忌打碗、摔碟,忌说不吉利的话,禁说水饺破,破要说“挣”。
  日常用餐,不可高声言谈,等长辈坐下小辈双手递饭,用筷讲究文明,不能在盘中乱翻。客人吃饭时不可问“要饭不要饭”应说“盛饭”、“添饭”,避“讨要”之嫌。
  吃梨不切开分吃,避谐“分离”之意。忌说“吃醋”,称醋为“忌讳”。
  坐船忌讳说“沉”,姓“陈”说成“耳朵东”。
  送礼不可送钟,避谐“送终”之意。
  产妇住房门上系红布,示意外人不可进入。
  解放后,部分禁忌逐渐消失,尊老爱幼的习俗至今沿用。
  第七节 革除陋习
  缠足
  1930年前,辖区女孩有缠足陋习。女孩六七岁开始缠足,用10厘米左右宽的布条紧裹双足,足趾变形,脚形尖小。辛亥革命后禁止缠足,1930年后缠足陋习渐除。
  赌博
  解放前,赌风盛行,节日更甚。赌博种类有看纸牌、推牌九、掷色子、打麻将、押宝等。嗜赌成性者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沦为盗匪、或沦为乞丐。解放后,人民政府禁止赌博,查封赌场、收缴、销毁各种赌具、严惩赌头、赌棍,赌博恶习遂被清除。
  吸毒
  解放前,少数人有吸鸦片、海洛因和打吗啡的恶习。辖区芙蓉街、鞭指巷、南门里街、正觉寺街等处设有烟馆、膏店。日军投降前夕,济南学生曾组织砸烟馆活动。解放后,人民政府查封烟馆、清查吸毒分子。1952年8月开展禁毒活动,惩处贩毒、吸毒分子,贩毒分子被判刑者有35人、被管教者有30人,吸毒分子被管教者有136人。缴获毒品600多两(16两1斤)。从此,根除了吸毒恶习。
  娼妓1929年,辖区有妓馆55家。解放前夕有娼妓40多家,另有暗娼散居在南城根街、南北仓棚街、九曲巷等处。解放初仍有暗娼18家、20人,“野妓”22人。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娼妓进行教育,安排就业,娼妓从此禁绝。
  迷信
  解放前,辖区市民有崇拜天地、山河、鬼神的迷信习俗。逢年过节或遇生病、灾祸,则烧香祈祷鬼神保平安。建房或选茔地时看风水。为预知凶吉祸福,占卦问卜。患病时向巫婆、神汉求医。解放后破除迷信,取缔巫婆,神汉。
  第二章 民政
  第一节 拥军优属
  解放初,区人民政府组织青年、妇女、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拥军优属活动。1950年,市一区成立优属委员会,下设9个优属小组。对全区14户烈属、636户军属、174户工属、6户荣誉军人,共830户进行走访慰问,对其中最困难的191户、较困难的244户,补助面粉750公斤、玉米面3623.5公斤、高粱4395.5公斤、食盐1788.5公斤。1952年,区政府对困难较大的112户烈军属进行救济,发救济粮1254.5公斤、救济款2039万元(旧人民币)。同年市二区人民政府组织群众为烈军属捐款250.4万元(旧人民币)、蔬菜1698公斤,送光荣匾、灯1414个,221户烈军属子女免费入学。
  1955年后,历下区每年新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对驻军和烈军属进行慰问,召开座谈会、联欢会,放映电影,商业部门送粮、煤等生活用品。
  1962年,历下区组织651人分为31个拥军优抚小组,帮助424户优抚对象清扫卫生,购买生活用品。同年夏季,99户烈军属房屋受水灾倒塌,区政府为39户调换房屋108间,为25户补助经费修建房屋67间,为35户贷款修建房屋101间,并救济大批现款、棉布、棉花。
  1971年,历下区组织走访驻军11次,慰问演出10场次,写慰问信8600封,拆洗衣物948件,做针线包1685个。1980年,历下区93个优抚小组坚持常年为烈军属服务,煤店免费为孤老烈属送煤169吨,粮店送粮上门,商店送货到家。
  1981~1983年,济南第五中学组织教师为军队230名干部补习高中文化,同时,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商业学校也为军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
  1985年,历下区优抚组,定期走访赴云南老山前线防御作战的军人家属,为13户解决了住房困难,为6户解决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为4户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各界人士给老山前线将士写慰问信1587封,赠送锦旗13面,送毛巾、背心、鞋垫、衬衣等慰问品共9800多件。同年走访慰问全区烈属302户、军属2350户、老红军2名、荣军1058名、退伍军人33名。
  第二节 抚恤
  建国后,烈士抚恤由济南市民政局统一负责。区政府民政局负责伤残抚恤。
  1951年,区政府民政局对辖区残废军人,参战致残的民兵、民工、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评残换证。评残分在职、在乡四等六级。1952年、1953年、1955年3次调整提高了残废抚恤标准。
  1962年12月,换发残废抚恤证706个,同时调整残废等级待遇98人,其中等级调高者65人,等级调低者23人,取消残废等级者10人。1965年在乡三等残废军人由一次抚恤改为长期抚恤(亦称残废补助)。
  1972年8月,换发残废抚恤证,并调整了个别人员的残废等级。
  1979年,对日常生活需人扶助的特等和一等残废军人、参战致残的民工和民兵增发护理费。同年,对在乡享受残废抚恤人员增发副食补贴。1982年提高在职残废抚恤标准。1984年提高在乡残废抚恤标准。
  第三节 补助
  建国后,区政府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烈军属、失踪军人家属和带病回乡不能参加劳动的复员退伍军人,实行定期或临时补助。
  定期补助
  1950年,每人每月补助3~5元。1963年增至10~15元。1980年增至15~20元,孤老烈属25元。1983年孤老烈属提高到30元。
  1979年,辖区有烈属和病故、失踪军人家属253户,每月发放补助款1035元。
  1985年6月,对114户烈属120人、病故军人家属5人的定期补助改为发放定期抚恤金。一般烈属每人每月39元、孤老烈属45元、病故军人家属33元、著名烈士家属58元。
  临时补助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烈军属和残废复员军人给予临时补助。1950年补助面粉750公斤、玉米面3623.5公斤、黄豆116公斤、高粱4395.5公斤、食盐1788.5公斤。1952年补助粮食754.5公斤、补助款1739万元(旧人民币),1954年补助款549万元(旧人民币)。
  1962年临时补助7439元,棉布1725.6米,棉花285公斤。1965年后发补助款。
  第四节 褒扬烈士
  1954年在辖区大明湖西岸建革命烈士祠,陈设136名革命烈士的烈士谱23轴,烈士照片10张。1982年移交济南市英雄山烈士陵园。
  1981年,历下区编写《革命烈士英名录》,编录的219名烈士中,原籍系历下区的有27名。
  1982年11月,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辖区有烈士240名,其中地师旅级以上27名,县团级35名,营以下99名,战士或其他57名,职务不明的22名。240名烈士中,共产党员165名,共青团员6名,党团员占71.3%。按参加革命时间分: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43名,抗日战争时期119名,解放战争时期44名,时间不明和建国后的34名。
  第五节 安置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解放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妥善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1952年,市一区接受转业军人61名,除1名住院,1名不愿留济南安置外,其余59名全部安排了工作。
  1961~1963年,历下区接受退伍军人105名,安置在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业有16人,集体福利事业和街道生产企业的86人,农业3人。1964~1966年,历下区共安置退伍军人174名。
  1980年起,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办法。1981年,接受退伍军人801名,除1人患精神病,1人被劳动教养外,复工复职222人,统一分配577人。
  1983~1985年,20名立功的退伍军人分配到国营单位,85名有各种技术的退伍军人进行了“对口安置”。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955~1979年,历下区共接受军队退休干部30名,由部队拨款,自己建房,分散安置,区民政局统一管理。1980年,对其中符合离休条件的转为离休安置。1981年,历下区在菜市庄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接受离休干部6户,退休干部16户。
  第六节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的主要对象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收入生活困难的居民。总的救济方针是生产自救、群众互救,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
  政府救济
  政府救济是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生活困难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对受自然灾害的居民实行及时救济。1949年,人民政府对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1917人,每人每月发救济款3~5万元(旧人民币)。
  1950年,对生活困难户救济玉米2250公斤、小米7000公斤、面粉2838公斤、高粱65公斤、食盐4958公斤,另外救济大衣58件、棉衣28件、棉被40床、夹衣135件、单衣48件、棉花1907斤、衣料2000件。
  1952年,区人民政府发救济款3306.45万元(旧人民币),救济粮6182.5公斤、棉衣405套、棉被80床。1953年发救济款14874.8万元(旧人民币)。1954年发救济款5963万元(旧人民币)。
  1961年,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元。同年,救济4391户,9249人,发救济款36738元。1962年,救济9052户,23659人,发救济款121263元。
  1970年,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元。1985年提高到20.50元。
  人民政府还对临时困难户和遭受自然灾害户进行救济。1962年7月,对遭受水灾居民1465户、6520人,实行分散安置,及时供应熟食402.5公斤,预借粮3223公斤,碗、勺、盘等生活用品3000件,煤、柴100余吨,衣服181件,政府发放救济款8096元。同年冬季又救济受灾户棉布19333.67米、棉花2755公斤。
  1965年,历下区根据国务院规定,对1961~1965年9月退职的职工进行调查登记,对退职人员按原工资的40%发救济金。
  群众互济
  解放后人民政府动员群众捐献互济。1949年有153人捐献款、粮和衣服。1950年群众捐献物资,救济121户。1952年,群众捐献粮食653公斤、现金958400元(旧人民币),救济194户、343人。1953年,捐赠救济款1371000元(旧人民币)、粮食314公斤。
  生产自救
  解放后,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广开生产门路,实行生产自救。1949年组织生活困难的无职业居民3083人,参加修路、治理黄河、糊纸盒等。1950年又组织50人生产自救。1952年,组织6313人参加修路、治理黄河,1909人砸石子、糊纸盒,5800人拆城墙、运土。各街巷组织生产组,进行生产自救。
  第七节 福利事业
  福利院
  1958年,历下区在所里街9号建敬老院,辖区有20名孤寡老人住进敬老院。以后敬老院交济南市社会福利院管理。1985年,历下区在洪字廒街9号建社会福利院,由区民政局管理,收养孤寡老人12名。
  残疾人就业安置
  1981~1985年,历下区有残疾人452人,其中376名有劳动能力的安置在历下电器三厂、历下红旗塑料厂、济南童鞋厂、县西巷小五金厂、华通电器开关厂等社会福利厂。
  第八节 婚姻登记
  1948年前,结婚和离婚按传统风俗习惯办理。政府不办理婚姻登记。
  195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规定结婚年龄男20周岁,女18周岁。男女双方自愿结婚者,持单位证明信到区政府办理结婚登记,1955年改为在街道办事处办理。1963年,济南市提倡晚婚,规定结婚年龄男28周岁,女25周岁,1971年改为男女各25周岁,1973年又规定男27周岁,女25周岁。1980年,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1982年,济南市提倡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1985年11月,历下区设婚姻登记处,撤销各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持户口、单位证明信及合影照片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婚姻登记涉及民族婚姻,女方为少数民族的须征得民族委员会同意。
  第九节 人民信访
  1955年,历下区委、区人委分别在办公室设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1966年,信访工作停止。
  1978年,信访工作恢复,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设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两名。1984年历下区政府设信访办公室,受理人民来信来访事宜。
  第三章 城市交通
  清末客运工具主要有畜力轿车和人力轿子。1904年(清代光绪三十年)人力轿子废除。同时,日本制造的人力车(俗称洋车)兴起。1917年,陈风林创办“风记”车行。1938年,日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自动车营业所”开业,有汽车6部,经办院前至十二马路的客运业务,1945年停业。1946年2月,周景复创办鲁通汽车公司,有客车7部,经办院前至十二马路的客运业务,1948年停业。解放前夕,辖区有人力车3000多辆。
  1948年10月,华东运输公司济南分公司市内客运营业所成立,恢复院前至十二马路的客运线,有交通车8辆。1949年,部分人力车改造成脚踏三轮车。1956年,成立三轮车合作社。同年12月25日,济南最后1辆人力车送进山东省文物管理处。
  1953年3月,市内客运营业所改为济南市公共汽车公司,开通市中区内人民公园(中山公园)经历下区至郊区内农具厂的黄台线路,1960年改为3路线。
  1956年2月,开通市中区内人民公园至历下区内山东医学院的文化路线路,1960年改为2路线。1985年,2路公共汽车线路改为历下区解放桥至槐荫区内济南木材公司。
  1958年,开通历下区解放桥至历城县王舍人庄济南钢厂的8路公共汽车线路。
  1962年9月,开通历下区解放桥至历城县殷陈庄的10路公共汽车线路。1963年8月,开通历下区老东门至天桥区内金牛公园的5路公共汽车线路。
  1964年9月,开通11路公共汽车线路,1969年11路公共汽车线路改由历下区内大明湖公园至天桥区内济南火车站。
  1977年1月,开通历下区内荣军医院至槐荫区内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的1路公共电车线路。5月,开通槐荫区内红星影院至历下区内荣军医院的2路电车线路。同年,开通历下区马家庄至天桥区内济南火车站的18路公共汽车线路和历下区解放桥至市郊的16路、17路公共汽车线路。
  1979~1982年,先后开通历下区解放桥至历城县唐王镇、章丘县等地的23路、24路、25路、27路、30路公共汽车线路。
  1982年,成立济南市电车公司和客车出租公司。客车出租公司在辖区设出租站6处,服务点20处,备有各种型号的客车107辆。
  1985年,通达辖区和始发至近郊的公共汽车、电车线路共有18条。
  公共汽车线路
  1路:从郊区洪家楼发车,经洪家楼旅社、保温瓶厂宿舍(进历下区)、花园庄、东仓、解放桥、青龙桥、省政协、百货大楼、西门、(出历下区)共青团路、人民商场、经二路纬一路、经二路纬三路、经二路纬五路、经二路纬六路、经二路纬八路、经二路纬十路、经二路纬十二路共19站。
  2路:从历下区解放桥发车,经大众日报社、山师大、经十路东口、千佛山、省广播电视厅、跳伞塔(出历下区)、省体育馆、省委、八一礼堂、十四中学、五里牌坊、经五路纬十二路、经二路纬十二路、木材公司共15站。
  3路:从市中区内人民公园发车,经大观园、人民商场、共青团路、(进历下区)西门、百货大楼、省政协、青龙桥、解放桥、东仓、花园庄、(出历下区)车站北街、北全福庄、桑园、济南卷烟厂、轻工化学厂、石门共17站。
  5路:从历下区老东门发车,经青龙桥、黑虎泉、南门、趵突泉、西门、(出历下区)共青团路、人民商场、大观园、经二路纬一路、天桥、成丰桥、长途汽车站、汽车总厂、工人新村、金牛公园共16站。
  8路:从历下区解放桥发车,(出历下区)经车站北街、制药厂、电厂宿舍、电厂、大辛庄、张马屯、济南铁矿、济南铁厂、王舍人庄、济南钢厂西门、济南钢厂共12站。
  10路:从历下区解放桥发车,经中心医院、山大路、东郊饭店、甸柳庄、(出历下区)七里河、二钢西门、二钢东门、牛旺庄、殷陈庄共10站。
  11路:从历下区内大明湖公园南门发车,经大明湖公园西南门、西门、趵突泉公园、省中医、(出历下区)山东剧院、铁路医院、胜利大街、省委、经七路纬二路、大观园、经二路纬三路、济南火车站共13站。
  18路:从历下区马家庄发车,经公安学校、省杂技团、山师大、历山路、体育场、省中医、(出历下区)青年桥、杆石桥、人民商场、永庆街、大观园、经二路纬三路、济南火车站共14站。
  市郊公共汽车线路
  16路:解放桥———吕家寨
  17路:解放桥———历城县西芦煤矿
  21路:解放桥———淄博市王村区
  23路:解放桥———历城县老僧口村
  24路:解放桥———历城县港沟镇
  25路:解放桥———章丘县官营
  27路:解放桥———章丘县文祖乡
  30路:解放桥———阎家峪
  电车线路
  1路:从历下区甸柳庄发车,经省规划院、东郊饭店、山大路、市中心医院、解放桥、青龙桥、百货大楼、西门、(出历下区)共青团路、人民商场、永庆街、大观园、济南宾馆、省立医院、经四路纬十路、明星电影院、经七路纬十二路、五里牌坊、辛庄东口、市立五院共21站。
  2路:从历下区解放桥发车,经大众日报社、山师大、体育场、省中医、医科大学、(出历下区)山东剧院、杆石桥、经七路纬二路、市委、小纬六路、青年公园、经七路纬十二路、明星电影院共14站。
  1985年,济南市及外地单位和个体的客运汽车,定期通过辖区和抵达区内的有40多辆。
  第四章 邮政电信
  第一节 邮电机构1885年(清代光绪十一年),在朝山街设电报局,始有电报业务。1902年(清代光绪二十八年)在西箭道街设电话局。1907年1月(清代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济南邮政局在布政司小街设立。1910年(清代宣统二年),商办电话局在西凤凰街成立,城区内架电线杆2250根。
  1912年,济南邮政局迁至院西大街,在辖区设4个支局:一支局在院前大街,二支局在东门大街,三支局在布政司小街,四支局在正觉寺街。1915年2月,济南市官办电话局与商办电话局合并改称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后改为济南市电话局。
  解放初,市邮政局、电话局和电报局合并成立济南特别市邮电局。辖区有院前、东门、正觉寺街3个邮电支局。
  1952年2月,增设文化西路邮电支局。1953年12月,增设工学院邮电所。1955年6月,增设解放路邮电支局。同年11月,增设大明湖邮电所。1956年4月,增设花园庄邮电所。1961年9月,东门邮电支局改为东门桥邮电所,正觉寺街邮电支局改为正觉寺街邮电所。1962年11月,院前邮电支局改为院前邮电分局,分局辖文化西路、解放路两个邮电支局和东门桥、正觉寺街、工学院、大明湖、花园庄5个邮电所。
  1964年8月,在解放桥建立济南市电信局四分局,管理邮电支局和邮电所的电信业务。院前邮电分局改称邮政分局。
  1980年8月,增设铁路机校邮电所。1982年1月,增设山师东路邮电支局。同年,院前邮政分局改为历下邮政分局迁至山师东路。
  1985年6月,经十路东首增设健康路邮电所。年底辖区有解放路、文化西路、山师东路3个邮电支局和东门桥、正觉寺街、工学院、大明湖、花园庄、铁路机校、健康路7个邮电所。
  第二节 邮电业务
  邮政
  1896年(清代光绪二十二年),开始办理函件、包裹、汇兑业务。1912年后陆续增加代订报刊、代购书籍、快邮业务,辖区主要大街设邮筒、信箱和邮票代销处。
  解放后,信函、包裹、汇兑、报刊、快邮等业务实行邮发合一。辖区有13个投递段道,50名邮政人员。
  1979年后,设计安装包件、分拣流水线,邮袋的传输、提升、储存、开拆和倒袋等工序实现了机械化,个别工序实现了自动化,业务量逐年增加。1983年辖区邮政业务年投递函件727万件、汇票21万件、包件112.9万件、投递报刊3218万件。1985年,辖区3个邮电支局、7个邮电所共有职工210人,比解放初增加3.2倍;投递段道54条,比解放初增加3倍多。
  电信
  1909年(清代宣统元年)辖区仅有官府和商业专用电话。1915年始有人工话传电报。
  解放后,院前、东门、正觉寺街3个邮电支局开展电信业务。
  1953年,辖区始有电传电路。1960年6月,辖区电话业务开始使用47步进制1000门自动电话交换机,电话通信由人工单局制发展到自动多局制,通信能力有较大提高。1964年,市电信局在解放桥设立电信四分局。同年,电报通信实现半自动转接,电报收发由人工改为电传。
  1985年,电话容量增加到6000门,实际安装电话4300部,用户安装交换机114部、容量1050门,电话干线长175.5杆程公里,电缆长194.54公里。电话、电报等沟通全市、全省,连接全国各地。
  第五章 宗教
  解放前,辖区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
  建国后,党和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同时,对宗教实行改革,废除宗教特权。吸收宗教界人士参与协商国家大事。1966年宗教活动停止。1979年后,落实宗教政策,恢复宗教活动。
  第一节 道教
  东汉末年道教传入辖区,北魏时期在佛慧山建道教庙宇。解放前夕,辖区有北极庙、龙神庙、县城隍庙、府城隍庙、督城隍庙、五圣庙、舜庙、吕祖庙、关帝庙、火神庙、玉皇宫、海山宫、慈云观、升阳观、十方院等道教活动场所10多处,有道士、道姑10多人。
  1952年,玉皇宫的7名道姑在芙蓉街龙神庙成立刺绣生产组,1963年发展成济南刺绣厂。1958年,道教活动场所只保留玉皇宫、升阳观和蓬莱院3处。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中,玉皇宫和升阳观中的神像被拆除,经卷被焚毁,宫、观被挪作他用。1984年,发还了玉皇宫和升阳观的房产权,恢复蓬莱院为道教活动场所,4名道姑回蓬莱院居住。
  道教的主要节日:夏历正月初九,玉皇大帝圣诞日,称“玉皇节”;夏历正月十五日,尧的生日,为“天官节”;夏历正月十九日,全真教龙门派祖师丘处机诞辰;夏历二月十五日,道教教祖太上老君圣诞;夏历三月初三,王母娘娘蟠桃会;夏历四月十四日,吕祖诞辰;夏历七月十五日,舜的生日,为“地官节”;夏历十月十五日,禹的生日,为“水官节”。
  第二节 佛教
  辖区佛教活动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隋唐时期达到鼎盛,镌佛像、建寺庙,著名的寺庵有兴国禅寺、开元寺、华林寺、正觉寺等多处。清代寺庵有所增加,有兴国禅寺、开元寺、华林寺、正觉寺、净居寺、汇泉寺、福慧禅林、甘露禅林、佛山院、慈仁院、慈林院、兴隆庵、白衣庵、准提庵、伏魔庵、朝阳庵、水潮庵、净海庵、圆通庵、观音堂等20多处。1911年后,寺庙减少,寺庵毁坏严重。
  解放后,人民政府废除了宗教特权和封建剥削制度,镇压了教会组织中的反革命分子,提倡禅农并重,选举僧尼为人民代表,千佛山兴国禅寺的隆海法师和通宝法师先后被选为中国佛教协会理事、省政协委员、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1年和1964年,市政府两次拨款8万元,维修千佛山兴国禅寺。
  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中,兴国禅寺内的佛像被毁,佛经被焚3部,保存千年的隋鼎被砸,法器、家具什物失落。
  1980年,济南市人民政府拨款5万元修复兴国禅寺。1984年11月,僧人进寺。1985年1月28日正式恢复佛事活动,并在9名僧侣中选送3名年轻僧人分别到北京、南京、苏州佛学院进修。
  佛教的主要节日:夏历正月初一,弥勒菩萨诞辰;夏历二月十五日,释迦牟尼逝世为佛“涅槃节”;夏历二月十九日,观音菩萨诞辰;夏历三月十六日,准提菩萨诞辰;夏历四月八日,释迦牟尼诞辰,为“佛诞节”,俗称“浴佛节”、“花节”;夏历六月十九日,观音成道日;夏历七月十五日(辖区是七月三十日),盂兰盆会,又称“中元节”、“鬼节”;夏历九月十九日,观音涅槃日;夏历十一月十七日,阿弥陀佛诞辰;夏历十二月初八,释迦牟尼成道日。
  第三节 伊斯兰教
  宋末元初伊斯兰教传入辖区。1295年(元代元贞元年),因建盐运司,按察司街清真寺迁至礼拜寺巷(今市中区),建清真南大寺。
  清朝初年,济南伊斯兰教分为古行和新行两派,古行派在永长街(今市中区)建清真北大寺。1765年(清代乾隆三十年)前后,甘肃省伊斯兰教哲合林叶派传入辖区,辖区有南关清真寺(位于杉槁园街)。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在辖区杉槁园街创办民族学校,除设一般课程外,还增设阿拉伯文课程。
  1949年建国后,选派穆斯林代表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参与管理国家大事。人民政府尊重宗教习俗,开斋节有假日,并增加粮油供应。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中,伊斯兰教的阿訇、师娘受到批判,古兰经、五木匣经和寺内数百年的文献全部被焚毁,寺庙被砸,宗教活动停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宗教活动,成立伊斯兰教协会,开办了经学班。
  伊斯兰教的主要节日:“开斋节”,教历太阴年9月为斋月,斋月期后第一天为“开斋节”;“宰牲节”,又称“古尔帮节”,教历太阴年12月10日;“圣纪节”,教历太阴年3月12日,穆罕默德诞辰,相传也是他的逝世日。
  主要习俗:婴儿出生后,由阿訇依经典中贤哲名言为婴儿起名。禁食猪肉、自死动物、动物血和无鳞鱼。斋月白天不吃饭、不饮水,在红纸上用阿拉伯文书写吉祥祈祷词“都阿”,贴在院门上。人死称“无常”,亡人称“买伊台”。人死后,请阿訇盖蒙脸布、诵经、用白布盖身,葬前洗全身后用白布包裹,祈祷送墓地土葬。墓南北向,送葬人环跪四周,听阿訇诵经。此后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举行悼念活动。
  第四节 基督教
  1873年(清代同治十二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传教士文壁来济南传教,1896年(清代光绪二十二年)在华美街(今兴华街)建教堂。此后,其他差会也相继来辖区发展教徒。1904年(清代光绪三十年)美国浸礼会传教士怀恩光在辖区南关建礼拜堂,1917年美国圣公会在南圩门外建圣保罗堂,1917年美国浸信会传教士易文士在布政司街创办浸信会。
  1913年部分教徒开始自办教会:中华基督教灵恩会分会在东箭道街,基督教聚会处在广智院街,历山顶教会在历山顶街,真耶稣教会在正觉寺街,神的教会在南马道街,南救恩堂在舜井街。
  解放后,基督教各派掀起革新运动,成立了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委员会,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控制。1958年,各教派联合作礼拜,辖区10多个堂口合并为东关教堂(在兴华街)和南关教堂(在广智院街)两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中,圣经等教会书籍资料被烧毁,牧师被批斗,教堂关闭,教会停止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恢复教会活动。1985年8月,后宰门礼拜堂恢复,经常有200余人作礼拜。
  基督教的主要节日:“圣诞节”,公历12月25日,耶稣诞辰;“复活节”,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
  第五节 天主教
  天主教亦称“罗马公教”或“加特力教”。1650年(清代顺治七年)西班牙天主教方济各会会士嘉伯乐来济南传教。1839年(清代道光十九年),济南地区建立教区,称山东代牧区,后改称山东北部代牧区,济南教区总教堂设在辖区将军庙街。解放前,辖区有将军庙街济南教区总教堂、东圩门街天主教堂、按察司街天主教堂、东关天主教堂、正觉寺街天主教堂。
  建国初,天主教开展“自治、自养、自传”的革新运动,并与杨恩赉领导的反动组织“圣母军”进行斗争,驱逐了帝国主义分子黎培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中,天主教主教、神甫被批斗,圣经等宗教书籍被焚毁,教堂被占用,将军庙街总教堂被红卫无线电厂占用。
  1980年,发还教堂产权,恢复宗教活动。1983年7月,山东省圣神备修院在将军庙街教堂成立,招收修生21名。1985年,将军庙街教堂有神职人员6名,常有500余人作礼拜,节日多达上千人。
  天主教主要节日:“圣诞节”,公历12月25日;“复活节”,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
  第六章 侨务
  辖区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多在清朝末年、民国初年和解放前夕迁出。
  解放后,辖区侨务工作由市民政局管理。1958年由济南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管理。
  60年代中期,安排了从印度尼西亚归国的少数难侨。1965年1月,历下区侨务工作由区委统战部管理。
  1979年,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归侨和侨眷平反冤假错案45起,清理销毁不实档案材料80份;为39户华侨发还了房产权、退还房屋326间,计4232.98平方米,付给补偿费15.95万元;为归侨、侨眷62人安置了工作;农业户口30人转为非农业户口。到1985年,接待侨胞203人次,帮助出国探亲的侨眷办理手续,收到国外侨胞提供的经济信息120多条,引荐外资项目11个,每年举办侨眷子女夏令营活动。
  1981年4月,区政府设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1984年,侨务与民族宗教分开,设侨务办公室。1985年成立历下区归侨、侨眷联合会。
  1985年,辖区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总数为3363人,分布在近30个国家和地区。
  第七章 社会风尚
  解放后,区委、区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树新风活动。1953年县西巷小学侯曼优抚小组,常年坚持为烈军属、孤寡老人服务,受到团中央的奖励。60年代开展学雷锋活动。1981年2月,历下区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辖区有学雷锋小组1345个。
  附:社会新风录
  舍己救人
  1981年1月21日下午,辖区山东省电影洗印厂23岁的共产党员朱文奇,在大明湖公园为抢救落入冰窟的阁子后街小学学生孙亦斌而英勇献身。
  朱文奇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省级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团省委授予“青年英雄”称号,并在全省开展学习朱文奇舍己救人事迹的活动。
  亲如一家
  辖区蕃安巷4号院周秀卿帮助耿秀清带孩子,料理家务。1960年周秀卿老伴去世,耿即担负起周秀卿的全部生活费,周秀卿生病时,她象亲生女儿一样侍奉床前。他们互相照顾,三十年如一日,两家亲如一家。
  拾金不昧1981年5月18日,历下区土产公司利众废品回收商店会计郭凤芝,拾到现金支票1.2万元归还失主。
  1981年5月29日晨,历下区烟酒公司王朋兰在解放桥拾到进口金壳坤表1块,送到解放路派出所。
  1984年6月6日中午,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学生冯立、戚波,在济南刺绣厂附近拾到现金支票5.6万元,归还了失主。
  第八章 方言
  辖区方言属山东西齐区方言。建国后,随着普通话的推广普及,方言里的普通话因素不断增加,语言结构逐渐变化。
  第一节 语音
  辖区方言语音有声母25个,比普通话多3个;韵母37个,比普通话少1个。语音中声母和韵母是根据具体情况拼合的,拼合后4个声调与普通话不同。另有儿化韵母,韵母儿化后可确定词性或使词发生意义色彩上的变化。
  声母
  辖区方言有25个声母,比普通话多1个唇齿浊声母v、1个舌面鼻音声母〓和1个舌根鼻音声母〓。
  方言读V声母的字,普通话读零声母。例:“五”,方言读vu,不读u。
  方言读〓声母的字,普通话读n声母。例:“牛”,方言读〓iou,不读niou。
  方言读〓声母的字,普通话读零声母。例:“昂”,方言读〓a〓,不读a〓。
  另外,方言还有7个声母拼读的字与普通话有差别。
  方言部分1声母拼合口呼韵母的字,普通话读〓声母。例:“乳”、“软”,分别读lu、lu〓不读zu、zuan。
  方言中t〓、t〓、〓声母拼ei韵母的部分字,普通话读ts、ts,、s声母拼〓韵母。例:“责、册、涩”,方言读t〓ei、t〓‘ei、〓ei,不读ts〓、ts‘〓s〓。
  方言t〓、t〓、‘、〓声母拼y〓韵母的部分字,普通话读ts、ts‘、s声母拼u〓韵母。例如:“粽、从、松”,方言读t〓、y〓、‘t〓、〓y〓,不读tsu〓、ts‘u〓、su〓。
  韵母
  方言有37个韵母,比普通话多1个iε韵母,少1个O韵母和1个uη韵母。
  o、?韵母拼p、p‘、m、ts、s声母。
  方言读ei韵母拼k、k‘声母的字,普通话读?韵母拼k、k‘声母。
  儿化韵母
  方言儿化韵母可确定词性或使词性发生意义色彩上的变化。方言的儿化韵母可分成下列几类:
  韵母的主要元音不变,后面直接加卷舌动作。如ar,小马儿。
  丢掉鼻尾音,主要元音读卷舌音。如a?-ar,帮忙儿。
  鼻化元音〓的鼻音消失,a变成卷舌的〓。如ua-u〓r,拐弯儿。
  鼻化元音〓的鼻音消失,e变成卷舌音。如〓-er,小盆儿。
  韵母儿化后变成e的卷舌音。如l-er,挑刺儿。
  韵母儿化后韵尾消失,主要元音变成卷舌音。如ei-er,葱白儿。
  韵母儿化后本韵母后面加e的卷舌音。如y-y?r,小雪儿。
  声调方言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每个声调与普通话不同。
  辖区方言与普通话声调对应表
  方言在两字连读时有变调现象。阴平和阴平连读时,前一字变成低升调23;阴平和阳平、阴平和上声连读时,前一字变成212;阴平和去声连读时,前一字变成低升调23;阳平和阳平连读时,前一字变成43;阳平和去声连读时,前一字变成平调44;上声和上声连读时,前一字变成降调42;去声和去声连读时,前一字变成升调23。
  方言连读时第二字往往变成轻声,这种轻声的调值不固定,要由前一个字的调值来决定。
  声母和韵母的配合关系
  方言的25个声母和37个韵母是根据具体情况拼合的。
  第二节 词语
  辖区方言词语很多。解放后随着普通话的普及,方言逐渐减少。
  附:辖区部分方言词语(有音无字的以同音字代替;音标右上角为音调,右下角为变调,圆点为轻声)
  老爷爷儿
  贼星
  刮啦
  饭巴拉子
  冬冻
  琉琉嘴
  硷脚
  〓土
  年时
  今门儿
  夜来
  头晌午
  晌午头里
  后晌
  么时候
  多咱
  棒子
  秫秸
  莲生菜
  马生菜
  头雇(口)
  舐牛
  犍子
  叫驴
  草驴
  太阳
  流星
  霹雷
  霰
  冰
  冰锥
  墙基
  细尘土
  去年
  今天
  昨天
  上午
  正中午
  晚上
  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
  玉米
  高粱秸
  藕
  马齿苋
  牲口
  母牛
  公牛
  公驴
  母驴
  牙狗 公狗
  儿猫 公猫
  女猫 母猫
  皮搭狐子 狐狸
  光棍儿多楚 布谷鸟
  餐打木子 啄木鸟
  米羊 蚂蚁
  蝎虎连子 壁虎
  蛸钱儿 蝉
  虼蚤 跳蚤
  雌螬 蛴螬
  天井 院子
  门插关儿 门闩
  门堑子 门坎
  斗枕 枕头
  担杖 挑水扁担
  爷们儿家 男人
  娘们儿家 已婚女人
  流球 言行低下的人
  犟筋 脾气很犟的人
  娘 母亲
  姑爸爸 姑夫
  眵马糊 眼屎
  胳拉瓣儿 膝盖
  食儿着了 积着食了
  干啰 恶心
  嘲巴 傻子
  帽钿儿 瓜皮帽
  馍馍 馒头
  包子 水饺、蒸包
  锅圪渣 锅巴
  困觉 睡觉
  拽 扔
  舞怪 弄、做
  批 扔、投打
  胳肢 用手在人身上
  挠、使人发痒
  捞摸 捞取
  丝闹 发霉
  点划 戏弄、欺骗
  做势 做作
  使 累
  糗 稀食物结在一
  起
  眦打 训斥、责备
  脏 嘲笑、奚落
  狼 坑害
  崩没根儿 胡说
  尚谎 怂恿人受骗
  掐亏 暗算
  拾漏毛
  粘缠
  卷
  发孬
  嬎
  肉头
  喧和
  捋着
  掌
  一丝儿丝儿
  赛
  木格张
  力巴
  够载
  生古
  伍的
  岗
  怪
  顶数
  忒
  稀
  乔
  没价
  一共临亲
  拣便宜
  纠缠
  骂
  发坏
  鸡下蛋
  肥胖
  松软
  沿着
  用
  极少的数目
  非常好
  吝啬
  麻木不仁
  外行
  够戗
  吝啬、脾气不好
  其他的
  非常
  很
  最
  太
  很
  非常
  没有
  总共
  招日儿呵 过去
  从打 起于、从
  满 从
  可(靠) 向、往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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