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城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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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880
颗粒名称: 第四篇 城区建设
分类号: TU984.267
页数: 54
页码: 331-384
摘要: 本篇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的城区建设,其中包括了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区绿化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历下区 城区建设

内容

第一章 市政工程建设
  1948年9月前,辖区市政工程设施简陋。解放后,市政工程建设由市统一管理。1950年拆除旧城墙,辟建环城路和文化西路。1951年拓宽泺源桥。1953年铺设按察司街沥青路面。1955年拓宽院西、院东大街。
  1957年历下区成立市政工程养护队。1963年改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1979年后,根据济南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历下区采取国家投资、单位集资、群众义务劳动等方法,对城市建设进行综合开发。1982年集资修街铺路,1983年整顿居民庭院,1984年引自来水进居民庭院。
  第一节 街巷道路
  解放前,辖区街巷密集狭窄,道路低洼不平,有街巷道路310条。解放后,随着旧城改造、区划调整、撤并小街巷扩建新路,到1985年,辖区有各种街巷道路280条(含村庄内道路),其中沥青路261条,石板路19条。
  第二节 地下管沟
  解放前,辖区有雨污混流的地下排水管沟34条,长18120米。其中石板沟26条,长15430米;管道7条,长2510米;拱沟1条,长180米。
  1948年10月后,泉城路改造石板沟,安装混凝土管,在全市率先实行雨污分流。此后混凝土板沟、混凝土管沟、陶瓷管沟、铸铁管沟随着街巷道路的建设逐渐安装。到1985年底辖区共建有地下排水沟260条,总长104350米,是解放前的5.8倍。其中:铸铁管沟3条,长488米;砖拱沟1条,长209米;混凝土板沟2条,长2327米;混凝土管沟9条,长2918米;石板沟33条,长10721米;陶瓷管沟212条,长87687米。
  第三节 河渠壕沟
  辖区有河渠洪沟18条,长19998米。其中:人工河4条,长4534米;小河沟3条,长2237米;排洪沟3条,长5607米;明暗沟8条,长7620米。解放后,河渠洪沟年年疏浚,护城河岸用块石砌垒。
  第四节 桥梁 涵洞
  解放前,辖区有桥梁涵洞34座,多系砖石木结构,跨径小,桥面窄。
  解放后,辖区西门桥、青龙桥改建拓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先后维修改建坤顺门桥、解放桥、老东门桥等26座,新建桥涵31座。
  1985年辖区有桥梁26座,其中石拱桥4座、砖拱桥2座、钢筋混凝土拱桥5座、钢筋混凝土板桥15座;涵洞39座,其中石拱涵洞3座、砖拱涵洞6座、钢筋混凝土板涵洞20座、石板涵洞6座、钢筋混凝土管涵洞4座。
  第五节 自来水
  1934年,济南市官商合股在趵突泉筹建自来水厂,1936年12月建成,由济南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管线长42公里,日供水能力2.2万吨,实际供水1万吨,向官府、军队及部分工商单位供水。设售水站44处,售水站用水车拉水售给市民。
  1939年,日本侵略军接管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同年移交伪济南市公署水道管理处管理。1945年由济南市水道管理处管理。自来水厂常年失修,日供水量逐年减少,到1948年日供水量降至0.6万吨。
  1948年9月,济南市人民政府接管水道管理处,改为济南市自来水公司,整修设备,增设管线和售水站。1954年建新机房,在马鞍山建加压站,日供水量3万吨。
  1958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建文化路水厂和黑虎泉水厂,1959年开始供水,文化路水厂日供水量2.5~4万吨,黑虎泉水厂日供水量1.7万吨,辖区自来水普及率为92.5%。
  1967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建解放桥水厂,1969年开始供水,日供水量5万吨。1972年建成泉城路水厂,日供水量5万吨。到1978年,辖区自来水普及率为99%。
  1984年,辖区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引自来水进居民庭院,到1985年自来水进院14897个、52545户,进院率为83%。居民用水实行一户一表,安装水表率为90%。
  第二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末,辖区房地产由历城县管理。1930年由济南市政府统一管理。1938年由济南市伪市公署财政局、建设局分管房地产。1945年仍由济南市财政局、建设局分管。
  1948年10月后,辖区房地产由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管理。
  1955年1月,区政府设房管建设科,负责辖区的私房建设、维修和租赁。同年9月,济南市第一公房管理所下放历下区(驻南马道街9号),下设7个房地产管理片,负责辖区的公房修膳、养护工作。1958年,改为10个街道房管站。
  1960年6月,市第一公房管理所改为房屋建筑公司一大队。1962年6月又改为第一公房管理所,同年,历下区成立集体性质的房屋修建合作社。1965年3月,房屋修建合作社改为房屋修建第一施工队。10月,第一公房管理所上交济南市房管局。
  1967年,房屋修建第一施工队上交济南市第一公房管理所。同时,10个街道办事处房管站合并为5个。
  1973年7月第一公房管理所又下放历下区管理。1975年11月改名为历下区房产管理局。
  1982年,历下区房产管理局上交济南市房管局,改为济南市房管局历下分局,第一、第二、第五房管站分别改为泉东、泉北、泉南房管站,第三、第四房管站分别改为修建一队、修建二队。
  1984年9月,济南市房管局历下分局下放历下区管理,改名历下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设泉东、泉北、泉南、公户4个公房管理所和材料站。同年,历下区房地产管理局成立服务、修建、装饰、房屋开发4个公司,材料站改为建材供应公司。
  第二节 公房管理
  1955年1月,济南市第一公房管理所下放区管理,负责辖区内公房的修缮养护管理。同年11月,开始对各类房屋的产权来源、自然间数、建筑面积、结构状况进行调查,辖区有公有房58038间,建筑面积69.702万平方米。其中有解放初接收、没收的房37765间,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征用房187间,建筑面积0.224万平方米;购买房6329间,建筑面积7.67万平方米;新建房8133间,建筑面积9.76万平方米;收捐赠房1453间,建筑面积1.743万平方米;代管房4171间,建筑面积5.005万平方米。
  1958年,出租的私有房40915间、建筑面积36.06万平方米改造为公有房。同年,驻区省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管房开始移交区房管局管理。到1963年有单位自管房14.81万平方米移交历下区房管局统管。同年,历下区对辖区房屋结构、面积、造型、质量进行普查,建立房屋档案。辖区有公房115.79万平方米,出租公房12400间,月收租金156800元。
  1964年,辖区有276户、2480间出租私房改造为公有房。同年,辖区省级机关用房改为用房单位自收租自维修。1965年3月又将历城县机关用房4.8万平方米改为单位自管,月租金6100元由历城县收支,以租养房,专款专用。
  1967年,辖区3788户私房,共17806间,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转为公有房。
  1976年对辖区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进行普查,有公房118.55万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房9.741万平方米。
  1978年,辖区中学公有房1516.5间、小学公有房1638间,总建筑面积6.437万平方米,同年改为单位自管房。
  1985年底,区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管理的公有房21292户、83099间,建筑面积共99.72万平方米。其中楼房38057间,45.67万平方米;平房5042间,54.05万平方米。月收租金1563.1016万元。统管公房中,工业用房6.22万平方米,占6.24%;商业用房3.06万平方米,占3.07%;仓库用房4.63万平方米,占4.64%;卫生用房0.86万平方米,占0.86%;学校用房4.38万平方米,占4.39%;办公用房8.01万平方米,占8.03%;住宅用房67.38万平方米,占67.57%;其他用房5.18万平方米,占5.20%。另外,单位自管房16.378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自收房租、自维修、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单位补贴。统管房以租养房,不足部分由国家调拨补助。自1958~1985年,统管房修建总工程量154.1275万平方米,支出修建维修费5111.92万元。
  1985年,历下区成立房屋互换站,为居民互换公房60户、125间。
  第三节 私房管理
  解放前,辖区私房占总房数的90%。房主向国家交税金(俗称“房捐”、“地皮捐”)。私房买卖靠经纪人(俗称“房牙子”)说合成交。
  1950年4月,济南市成立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私房买卖。私房租赁按济南市私房租赁暂行办法协商租赁。1953年,检查私房租赁、修缮管理工作。1955年1月,区政府设房管建设科,负责辖区私房买卖、租赁、拆建、继承、馈赠,并督促私房主主动修房。同年9月,对私房产权来源、自然间数、建筑面积、结构状况、房屋质量进行检查。督促房主维修或动员主、客协商维修,并根据私房建筑标准、设施条件、坐落位置等制定9等20级租赁标准,当年改为10等20级。私房租赁主、客双方协商后房管科按标准办理租赁手续。
  1958年,出租私房40915间、建筑面积36.06万平方米改为公有房产。私房租赁交易停止。1964年又有276户私房主将2480间私房交公。1976年,辖区3788户、17806间私房,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转为公房。
  1980年落实私房政策后,恢复私房租赁和交易。1981年私房买卖价每间200~300元,1982年上涨到600元。
  1983年,历下区房地产管理局设私房科,管理私房交易。交易费按成交额的3%(卖方1%,买方2%)征收;估价费按价值收卖方2%;买房税按价征收买方6%;委托买卖者按成交额收1%;赠送私房收受赠税6%;等价交换私房者免征契税,不等价者收超过部分的6%。同年成交108户,449间,0.5308万平方米。1984年成交253户,784间,8020平方米。1985年成交264户,1136间,1.2655万平方米,同年私房买卖价每间1400~1800元。1985年底,辖区有私房13518户,建筑面积60.3417万平方米,其中签订租赁合同的私房1002户、2248间、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
  第四节 地产管理
  1950年辖区进行地产登记。共登记310条街巷,7583户,土地面积6845.68亩。登记后按地段繁辟程度和使用价值划分等级,公有地产划分为“福、禄、寿、喜”4个等级,私有地产划分为“金、银、铜、铁、锡”5个等级。同年,改为按街巷坐落划分10个等级。
  一等街巷3条:西门月城街、西门大街、院西大街。
  二等街巷1条:芙蓉街(龙神庙以南)。
  三等街巷3条:省府前街(23~191号,28~198号)、院东大街、院前大街。
  四等街巷7条:省府东街、南门月城街、舜井街、南门大街、花墙子街、趵突泉前街,南门里大街。
  五等街巷16条:东关大街,司马府巷、金菊巷、芙蓉巷、府东大街、府西大街(县东巷南口以西51~85号,96~166号)、升官街、省府西街、鞭指巷、东门大街、大梁隅首街、东门月城街、天地坛前街、正觉寺街、山水沟街(1~153号,2~280号)、青云里。
  六等街巷23条:东长盛街、东圩子门外街、安乐街,塘子胡同、榜棚街、七忠祠街、旧军门巷、金家胡同、楼子后街、府西大街(1~49号,2~94号)、后宰门街、高都司巷、县西巷、运署街、卫巷、福德巷、后营坊街、西双龙街、曹家巷、按察司街、县东巷、三义胡同、梁家胡同。
  七等街巷41条:岳庙后街、朝山街(1~25号,2~18号)、佛山街(1~33号,2~56号)、狮子口街、禄多里、西箭道街、南北刷律巷、舜庙街、宽厚所街、历山顶街、北太平街、南北历山街、东华街、小梁隅首街、阁子前街、学院街、鹊华桥街、思敏街、茶巷、福禄街、皇华馆街、兴隆店街、南北钟楼寺街、东西钟楼寺街、富官街、阎公祠街、县前街、将军庙街、南城根街(59~103号,100~174号)、金牛丝巷、贡院墙根街、曲水亭街、东花墙子街、辘轳把子街、小后营坊街、三和街、营盘街、广智院街、东双龙街、马跑泉街、至德院街(5~49号,6~24号)。
  八等街巷108条:车站南街、所里街、司里街、华美街、新东门外街、双龙街、菜市庄、青龙街、佛山街(55~131号,58~126号)、海晏门街、朝山街(27~143号,20~200号)、花园庄、九曲巷、英武街、米廒门前街、南城根街(1~5号,2~100号)、双忠祠街、水胡同、贡院后街、顺贡街、抱厦街、西公界街、孟家胡同、太平胡同、平安胡同、苏家胡同、乾健门里街、寿佛楼后街、升平巷、寿康楼街、晏公街、郑家胡同、南马道街、蕃安巷、东小王府街、西小王府街、前高祥后街、后高祥后街、拉马巷、泮宫街、县学街、振英街、指挥巷、葫芦头峪、东西仓巷、尹家巷、东孟家峪、西孟家峪、西辕门街、平泉胡同、起凤桥街、马市街、省府前街(3~21号,2~26号)、皇亲巷、尚书府街、才盛巷、牛头巷、东辕门街、东更道街、东才盛巷、大厅门前街、县后街、秋柳园街、南曾家桥街、北曾家桥街、二贤街、阁子后街、阁子西街、西花墙子街、府学西庑街、西奎文街、涌泉胡同、庠门里街、洋楼西街、启明街、太平寺街、西更道街、北察院街、东西菜园子街、南北菜园子街、司家码头街、马园子街、苗家巷、前公界街、唐家胡同、葛贝巷、岱宗街、万寿宫街、北门里街、云彩巷、后湾街、县马园子街、院后街、新桥街、东西刷律巷、前帝馆街、南凤凰街、精忠街、南券门巷、南朝阳街、永胜街、全胜街、山水沟街(155~187号,282~386号)、五三街、穆家园街、杉槁园街、后帝馆街、华家井街。
  九等街巷82条:奎垣街、文垣街、仁智街、孟家巷、沈家胡同、青龙后街、班荆里、后坡街、解放路、七家村、下河涯街、连升街、十亩园街、三义街、半边街、仁里街、太平街、红墙街、龙凤街、兴隆街、得胜街、宽洪街(5~21号,39~51号,4~36号)、十方院街、凤凰嘴街、蒋家胡同、曹家巷、丁家场街、报施街、南圩子门外、水胡同、小仓街、西城根街、三曲巷、大湾街、仓门楼子街、武库街、东顺城街、贺胜戏场街、东玉斌府街、西玉斌府街、木头园子街、魏家胡同、县学东庑街、东箭道街、康成胡同、南北仓巷、王府池子街、东西仓棚街、南北仓棚街、皮家胡同、汇泉寺街、西镰把胡同、东镰把胡同、学院门前街、小兴隆街、泮壁街、东城根街、熨斗隅街、湖塘巷、珍池街、铁公祠街、东西历山街、北极庙街、北城根街、西熨头隅街、达智街、祥凤街、慈林院街、洪字廒街、北斗巷、后公界街、西才盛巷、窑窝街、双福街、祭坛巷、南圩根街、南城根街、国兴街、才盛街、千祥街、窑胡同、小仓街。
  十等街巷33条:报施后坡街、东圩子根街、后岗子街、南仓街、平安巷、仁智东街、南岗子街、石岗子街、东仓街、如意街、东舍坊街、后场街、对山街、南场街、棋盘街、小南营街、马家湾涯街、富安街、博爱街、徐家胡同、凤鸣街、佛山院街、吉庆街、大南营街、广胜街、宽洪街(13~37号,2号)、马道口街、翔凤巷、南侠士巷、北侠士巷、县学西庑街、小湾街、东小湾街。
  街巷划分等级后,即按土地等级制定年税标准。以小米为税金,一年征收一次。一年每市亩地税标准:一等2.85万公斤,二等2.15万公斤,三等1.5万公斤,四等1.15万公斤,五等0.8万公斤,六等0.5万公斤,七等0.265万公斤,八等0.13万公斤,九等0.065万公斤,十等0.03万公斤。
  1952年地税征收改为人民币(旧人民币),一年征收一次。一年一市亩地税标准:一等5700万元,二等4300万元,三等3000万元,四等2300万元,五等1600万元,六等1000万元,七等530万元,八等260万元,九等130万元,十等60万元。
  1954年,辖区个别街巷调整后,地税标准一直沿用。1958年征收地税工作停止。
  第五节 土地征用
  1949年,辖区土地征用由济南市统一管理。1950年市政府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批准后,由市房地产管理局通知区公所(政府),区负责召开动迁会,市城建局定线,市房地产管理局测量,召集业主指界、结算地价、补偿、银行划价等征购程序。
  1958年3月,土地征用办法改为用地单位到市城建局申请登记,经批准后分别到县、区人民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办理手续。1949~1960年,辖区内征用土地13653.37市亩,按用途:厂矿企业用地7012.96市亩,铁路交通用地643.65市亩,文教卫生用地4329.51市亩,市政设施用地577.71市亩,农田水利用地758.04市亩,其他用地268.50市亩。
  1962年9月,征用土地改为由济南市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1981年10月,征用土地改为由市规划建设局统一管理,同时对用地单位每市亩增加3~5万元的综合开发费或2~3万元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补助费。
  1984年12月,征用土地改由市规划管理处和市征地办公室审批,同时每平方米收40~60元的公用设施、公共建筑配套费或交纳管理费(占用费的1%)和统建管理费(统建住宅总造价的2%)。
  第六节 住宅建设
  1948年10月,辖区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使用面积不足50万平方米,多为旧式平房,二层以上楼房极少。50年代初期,只有驻区省级机关建筑少量宿舍楼。
  1958年,省建筑公司迁入辖区,在历山东路建楼房18幢,此后,省农业厅、水利厅等机关、企事业单位逐年征用城东农田建筑各类房屋。
  1962年,历下区房管局开始在文化西路、南营等地建2~3层简易住宅楼,1970年在东门、西门等地建部分简易住宅楼。同时在居民院内插建平房。
  1979年开始建居民小区,1984年建成有29幢楼房的菜市庄居民小区,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到1985年底,辖区有各类房屋748.36万平方米,楼房占房屋总数的66.87%。其中住宅房总建筑面积402万平方米,使用面积260.75万平方米,72552户。其中:市管房55.22万平方米、21292户,全民单位自管房156.08万平方米、35691户,集体单位自管房7.91万平方米、2035户,私房41.54万平方米、13534户。另有其他房产841平方米、25户。
  第七节 建筑管理
  建国后,辖区建筑由济南市统一管理。1963年区设城市建设科,负责审批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和街巷道路的占用。1966年下半年,建筑管理失去控制。1976年恢复建筑审批工作,到1985年共审批小型建筑发许可证1085份,建筑面积53226平方米。
  1984年3月,历下区对违章建筑进行清查,查出违章建筑单位155个,违章建筑面积1493平方米,违章用地212396平方米,违章占用耕地24.49公顷,并分别做了处理。
  1984年历下区设抗震办公室,对辖区建筑物进行普查登记。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需抗震加固的总建筑面积113485.38平方米。1985年开始对建筑物抗震鉴定和加固工程设计。按房产分类,需国家拨款加固建筑物总面积48914.9平方米,需自筹资金加固的建筑物总面积44382.84平方米,其他需加固的建筑物总面积20187.64平方米。
  1985年,辖区驻有建筑行业9个单位。
  第八节 地名管理
  辖区系古城所在地,街巷地名历史悠久,名称由来多以驻地古迹定名。1640年(崇祯十三年)《历城县志》、1771年《历城县志·地域考》、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地域考》、《续修历城县志·城厢图》均记载了街巷名称的来历。1934年《济南市政府市区测量报告书》也载有辖区街巷地名。
  解放后,随着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撤销部分街巷名称,命名一些新开辟的道路、街巷名称。1980~1982年,历下区对行政区划、居住地名、街巷、自然实体、名胜古迹、桥涵等进行普查,查清了地名的由来、含义、沿革和现状,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乱改的地名。普查地名总数637个,其中街巷道路277条,建立了地名档案,编写了《历下地名志》,制定了地名管理办法。
  1985年,历下区街巷、道路、村庄名称280条,其中跨区4条,跨街道办事处14条。
  跨区街巷
  文化西路 位于辖区中西部。西连市中区。1951年建,同年命名。
  经十路 位于辖区南部。西连市中区。1946年称经十路。
  经十一路 位于辖区南部。西连市中区。东段1954年建,西段1957年建。1957年命名。
  马鞍山路 位于辖区南部。西连市中区。1959年命名。
  跨街道办事处街巷
  泉城路 位于辖区西北部。横跨泉城路、解放阁两个街道办事处。1965年命名,由院东大街、府西大街、金牛丝巷、郑家胡同、院西大街、院前大街、西门大街、西门月城、七忠祠街、福德巷11条街巷合并建成。
  大明湖路 位于辖区西北部。横跨明湖路、钟楼寺、东门3个街道办事处。1965年命名,由鹊华桥街、阎公祠街、东西钟寺街、学院门口街、大梁隅首街、东门里大街、东门瓮城街、小梁隅首街、鹊华桥西街、抱厦街、乾健门里街11条街巷合并建成。
  山大路 位于辖区东部。纵跨建筑新村,文化东路两个街道办事处。解放后建,1980年命名。
  历山路 位于辖区中部。纵跨东关、解放路两个街道办事处。建国后辟建,1955年称青岛路,1965年更名历山路。
  黑虎泉北路 位于辖区西北部。纵跨解放阁、东门两个街道办事处。1952年拆除古城墙后建成,1965年命名。
  趵突泉南路 位于辖区西部。跨正觉寺、趵突泉两个街道办事处。原名山水沟街,1964年将沟和路建成水泥路面,1965年改名。
  按察寺街 位于辖区西北部,纵跨东门、解放阁两个街道办事处。1640年(明代崇祯十三年)《历城县志》载有按察司街。
  县东巷 位于辖区西北部。纵跨钟楼寺、解放阁两个街道办事处。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地域考》始载县东巷。
  县西巷 位于辖区西北部。纵跨钟楼寺、解放阁两个街道办事处。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地域考》始载县西巷。
  黑虎泉西路 位于辖区西部。横跨泉城路、解放阁两个街道办事处。1952年拆除古城墙后建成,1965年命名。
  鞭指巷 位于辖区西北部。纵跨明湖路、泉城路两个街道办事处。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地域考》载有鞭指巷。
  趵突泉北路 位于辖区西首。纵跨明湖路、泉城路两个街道办事处。1952年拆除古城墙后建成。1965年命名。
  和平路 位于辖区东部。跨建筑新村、文化东路两个街道办事处。1965年命名。
  解放路 位于辖区中东部。横跨解放路、建筑新村两个街道办事处。解放后建,1965年命名。
  第三章 环境卫生
  1931年10月,由警察局管理的清道队清扫道路、收运垃圾。1933年4月,市内各区分别组建清道队。1941年伪济南市公署规定沿街商店和住户每日早晚清扫门前,洒水防尘。辖区厕所由郊区私营粪场分片清挖。
  1948年10月,济南特别市公安局设清道队,负责清扫市区街巷和清运垃圾。辖区厕所仍由私营粪场清挖。
  1950年5月,济南市清道队在各区设分队,分区划片清扫道路、清运垃圾。辖区设4个分队(一分队驻晏公街、二分队驻朝山街、三分队驻三和街、四分队驻南北历山街),5辆马车,15辆人力车,日清运垃圾两次。
  1956年,沿街垃圾箱拆除,清运队串街摇铃收运垃圾。同年,辖区厕所由济南市甸柳庄、黄台、梁庄3个肥料厂分片清挖。
  1958年5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历下区被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
  1960年,区设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辖区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同年,济南市甸柳庄、黄台、梁庄3个肥料厂下放历下区管理,负责辖区185个公共厕所、313个单位厕所、4602个居民庭院厕所的清挖。(1970年3个肥料厂上交市管理)。1961年,居民每月每户交卫生费0.1~0.2元,组建民办保洁队,有32人,负责辖区主要街道的环境保洁和公共厕所的清扫。
  1962年,济南市垃圾清运队撤销,驻区第二、三、四清运分队合并成立历下区垃圾清运队。同年,人力车全部改为畜力车。1964年畜力车全部改为机动车。
  1977年,历下区设环境卫生管理站。1978年5月,串街摇铃收运垃圾改为定点设垃圾箱(筒)。同年,开始建垃圾楼(台)。
  1980年12月,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改为环境卫生管理局。1982年10月,市环境卫生汽车队和修建队驻区分队下放历下区,改为汽车运输班和修建班。同时,成立21人的道路清扫班,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民办保洁队,并收缴单位和居民卫生费。街巷分片全日保洁,实行“门前三包”等卫生责任制,主要道路实行“划片包干”,“挂牌立标”,“定任务、定地段、定时间、定标准”四定责任制。一级路1条(泉城路),由3人分段清扫,全日保洁;二级路3条(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南路、趵突泉北路),8人保洁,日扫2次;三级路2条(文化西路、历山路南段),4人保洁,要求路面无垃圾、粪便、碎石、砖瓦;其他街巷由各街道办事处民办保洁队分段清扫。垃圾楼(台、箱)设专人负责,每日清理。要求公共厕所达到周围环境干净、厕所地面无泥土、小便池内无尿垢、墙壁无粪迹,单位厕所有专人管理,居民庭院厕所轮流值日清扫。同年,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推广了历下区的经验。
  1984年4月,济南市驻区环境卫生保洁人员下放历下区管理。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改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12条主要道路、35万平方米的保洁任务,并配有洒水车4辆,扫路机3辆。街巷保洁由各街道办事处民办保洁队负责。同年,历下区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环境卫生达标活动。
  到1985年,历下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设保洁队、汽车队、修建队,有保洁车21辆、叉车4辆,负责主要道路保洁和38个垃圾楼、12个垃圾台、143个垃圾箱、250个果皮箱的垃圾清运,年运垃圾81050吨。街道办事处民办保洁队负责街巷保洁和198个公共厕所的清扫。历下区连续4年被评为环境卫生第一名。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废气监测治理
  1976年,历下区成立环境保护小组,开始宣传《环境保护法》,并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调查。辖区地势较低,废气不易扩散,煤烟、废气污染较重。1978年7月环境保护小组改为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监测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改造。同年,制定《区属企业第五个五年计划后两年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成立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驻地单位组成的群众监督小组146个,584人。
  1979年,济南市对辖区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清洁区代表)和天桥区宝华街官扎营小学(污染区代表)各百名学生抽样检查,污染区学生的血清免疫球蛋白和唾液溶菌酶的含量明显低于清洁区。造成差距的原因,除卫生条件和卫生习惯外,环境污染是直接原因,特别是肺纹理增加和紊乱、鼻充血、眼疾病是由污染因素引起的免疫功能改变造成的。
  1980年开始对污染严重的单位实行治理,到1985年底,改造锅炉90.2%,淘汰火烧心锅炉300台,花盆炉3890个,改造食堂灶1560台次,改造茶炉1200台次;57个单位实行联片供热,减少烟囱33个;关、停、并、转、迁32个单位;对33个超标排放烟尘单位罚款41515元,对200个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323212元。
  1981年3月,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环境保护局。
  1985年,辖区生活用锅炉111台、取暖炉225台、窑炉87座、茶炉463台、食堂灶911个,居民取暖用炉66110户,煤烟污染较重;236个工厂排放氟、氮、硫、铅、铬等有害物;各种车辆5902部(不含外地过境车辆),主要交通干线平均每小时车流量452辆次,废气污染大气。据1980~1985年监测统计,大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降尘量在小的波动中呈上升趋势。1985年确定大明湖、趵突泉、千佛山3个公园风景区和泉城路为无黑烟区,要求排烟黑度达到林格曼一级以下。
  第二节 污水监测治理
  1963年7月,大明湖水日流入量36.451立方米,其中清水35.385立方米,污水1.066立方米,清污比为33.2∶1。随着市内工业的发展,污水量增加。1972年6月4日,湖中死鱼0.6万公斤。1973年6月23日,湖中死鱼1万公斤。1978年5月10日,湖中死鱼12.5万公斤。
  1978年,历下区开始对辖区工业排污水监测治理,制定污水处理规划,在区属化工厂、染织厂、区医院投资建污水处理池。
  1980年4月测量,大明湖水日流入量为23.791立方米,其中污水15.011立方米,清污比为0.58∶1,流入的污水量超过清水量。5月,历下区采取截流措施,截流后每天流入湖中的污水由15.011立方米降到6.036立方米。同年9月监测,湖水中含有酚、磷、铅、汞、“六六六”等多种有害物质。
  1981年3月监测,流入湖中的污水有:未经处理的工厂污水,降雨后携带的地面污物,地表水中含有的污染物,湖面机械船污染物,岸边绿化使用的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
  1981年,地下水位下降,清水日流入量只有7.69立方米,污水日流入量5.638立方米,清污比为1.36:1。
  1982年8月10日,湖中死鱼2万公斤。同年历下区对排污单位限期改造,排污严重的单位实行停产、迁址或罚款、征收排污费。到1985年已迁址、停产、转产33个工厂。
  第三节 噪声监测
  1980年10月,辖区开始进行噪声监测,采用500×500米棋盘式网格布点63个,其中交通噪声监测点33个,工业噪声监测点11个,社会噪声监测点17个,施工噪声监测点2个。在县东巷市立第一医院门诊部四楼平台和省医学院设混合监测点。监测结果;交通噪声等效声级64.23分贝,占噪声源的52.4%,超标率63.4%;工业噪声等效声级63分贝,占噪声源的17.5%,超标率45.5%;社会噪声等效声级51.8分贝,占噪声源的27%,超标率47.1%;施工噪声等效声级60分贝,占噪声源的3.17%,超标率100%。平均等效声级60.9分贝(A),全部监测点超标率57.1%。高于济南市平均等效声级59.5分贝(A),平均超标率38.8%。主要原因是辖区兴建的大、中型企业过多,街巷多为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中、北部街巷狭窄,街办工业兴起,拖拉机进城多半走小巷,噪声严重。
  1981年,历下区对历山路、经十路、文化路3条主要交通干线设监测点,监测交通噪声,清晨噪声开始上升,7~9时为一天的高峰,中午下降,下午又开始上升,夜间最低。3条路白天设点24个,夜间设点9个。
  历山路,白天设点3个,夜间设点1个。平均每小时车流量416辆。白天等效声级73分贝(A),超标率100%;夜间等效声级62.7分贝(A),超标率100%。
  经十路,白天设点15个,夜间设点4个。平均每小时车流量452辆。白天等效声级73.9分贝(A),超标率93.3%;夜间等效声级61分贝(A),超标率75%。
  文化路,白天设点6个,夜间设点4个。平均每小时车流量349辆。白天等效声级73.5分贝(A),超标率100%;夜间等效声级47分贝(A),不超标。
  第五章 市区绿化
  50年代,辖区绿化由济南市绿化专业队在主要街巷栽植行道树。1966年2月,历下区成立市政工程养护绿化队,1979年2月改为历下区绿化专业队。1980年成立绿化办公室。1982年成立历下区绿化委员会。到1985年底,历下区绿化覆盖面积536.58公顷,覆盖率29.81%。有公共绿地132.18公顷,人均占有绿地6.3平方米。
  第一节 道路街巷绿化
  道路绿化
  历下区绿化专业队负责辖区主要道路的绿化,两边种植行道树21842株。绿化面积5339平方米,占道路面积的4.7%,绿化覆盖面积24188平方米,覆盖率21.2%。道路两边由绿化队建绿地,绿化队与驻地单位合建绿地,单位自建绿地。到1985年底,主要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万多平方米。
  街巷绿化
  1984年前街巷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植树种花,区绿化专业队负责修剪打药,因地制宜建小花坛和绿地。1985年,司里街、十亩园、院后街等15条街巷开始立体绿化,搭棚架126座,立体绿化面积1124平方米。1981~1985年辖区133条街巷建小花坛、绿地739块,共13677平方米;建绿蓠13234米;设护栏6446米;植草皮1382平方米;植树20706株,其中乔木3123株、花灌木8379株、藤木9204株。有13个国家300多名外宾到司里街参观立体绿化。
  第二节 庭院绿化
  1948年9月前,居民在庭院内种石榴树、青桐、榆树等,在房前空地摆放盆花,在影壁墙下种葡萄或爬墙虎,摆放水石盆景等。旧城内大明湖地区种睡莲、万年青、一叶兰等,南关地区种夜来香、霍香等,北关地区种玉簪花。较宽敞的庭院建小花园,到花木经销户购置花木,绿化庭院。辖区有花木经销户10家。
  1948年10月后,居民庭院种树养花较普遍。住楼居民在阳台上种植盆花。东舍坊102号居民梁玉庆,栽培盆景250盆,曾多次参加全国盆景展览并获奖。
  1981年历下区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工作,每年组织检查评比,到1985年,辖区有287个单位庭院开展了绿化工作,建绿地、花坛1131块,61197平方米;搭棚架193个,立体绿化面积1673平方米;种树152031株,建苗地0.756公顷,育苗112515株;植草皮28759平方米。
  1982年辖区开展单位绿化评比,有的单位庭院建有花园、假山、喷泉,具有园林特色,有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当年评出花园式庭院两个:山东电影洗印厂和山东师范大学。1983年增加花园式庭院4个: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医科大学、济南柴油机厂、济南南郊宾馆。1984年增加花园式庭院3个:济南珍珠泉饭店、山东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工业大学。
  1985年增加花园式庭院1个:山东省荣誉军人医院。辖区共有花园式庭院10个。
  第三节 树木管理
  辖区的树木,由区绿化办公室统计在册,不经批准,一律禁止砍伐。确因枯、病、老、残不能继续生长,又无保存价值,需更新伐除的树木,必须按济南市规定:5株以下由区绿化办公室批准;5株以上、20株以下由济南市园林局批准;20株以上和占用公共绿地,报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规定对管理和保护公有树木、绿地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损害树木,破坏绿地的行为,分别给予教育、警告、处罚及追究刑事责任。
  1966年,行道树的行政管理和栽培管理由区绿化队负责。1984年,行政管理由区绿化办公室负责,栽培管理由绿化队负责。
  附:古树名木
  辖区百年以上的树木有10个品种,共31株,其中国槐19株,臭椿3株,海棠树2株,侧柏1株,毛白杨1株,柏树1株,君迁子1株,旱柳1株,文冠果1株,皂角1株。
  辖区最古老的古树是千佛山公园唐槐亭西的唐代国槐。
  辖区最高的树木是济南第五中学院内的毛白杨树,高18.5米。
  辖区最大胸径的树是趵突泉公园内的臭椿树,胸径1.102米。
  辖区最大冠幅的树是大明湖公园历下亭东的旱柳,东西冠幅18.3米,南北冠幅24.7米。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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