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煤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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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85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煤炭
分类号: TD82
页数: 3
页码: 292-2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煤炭由私人经营,辖区有煤炭店和煤炭零售户95处。1949年,有煤炭店和零售户100多处,其中较大的有永安、永昌、恒兴等煤炭店。市民生活用煤有煤块、煤末、煤球。1954年,煤炭实行控制供应。1956年,辖区私营永昌、永安、恒兴、七家村、南营、明湖、黄台、东门8个煤炭店实行公私合营,由济南市商业局统一管理。同年,个体煤炭零售户实行合作经营,成立青龙桥、南门、省府前街、长盛街、钟楼寺街、鹊华桥街、三和街7个合作煤炭店。1957年,7个合作煤炭店辖120个煤炭供应点,从业人员280人等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历下区 经济 煤炭

内容

解放前,煤炭由私人经营,辖区有煤炭店和煤炭零售户95处。1949年,有煤炭店和零售户100多处,其中较大的有永安、永昌、恒兴等煤炭店。市民生活用煤有煤块、煤末、煤球。
  1954年,煤炭实行控制供应。1956年,辖区私营永昌、永安、恒兴、七家村、南营、明湖、黄台、东门8个煤炭店实行公私合营,由济南市商业局统一管理。同年,个体煤炭零售户实行合作经营,成立青龙桥、南门、省府前街、长盛街、钟楼寺街、鹊华桥街、三和街7个合作煤炭店。1957年,7个合作煤炭店辖120个煤炭供应点,从业人员280人。
  1962年,市民生活用煤实行按户按人定量凭票供应。每季度单身户供应200公斤,两人户供应270公斤,3~4人户供应300公斤,5~7人户供应360公斤,8人以上户供应420公斤。冬季每户增加取暖煤块70公斤。市民生活用煤供应标准至1985年末变。单位食堂用煤标准为1公斤粮供应0.5公斤煤。单位饮水用煤按人定量供应,50人以下单位每月供应150公斤,50人以上的单位按每月每人3公斤供应。单位锅炉取暖用煤按取暖面积供应,每平方米30公斤;干休所、部队每平方米供应38公斤;医院的产房、手术室、烧伤病房每平方米供应48公斤;单位用花盆炉取暖按15平方米日用煤5公斤的标准供应。取暖期,医院按4个月、其余按3个月计算。
  1963年,合作煤店调整为南门、所里街、广智院、省府前街、钟楼寺街、花园庄、解放路7个核算店,辖29个门市部。1967年开始供应蜂窝煤。1968年煤店调整为南门、省府前街、青龙桥3个煤炭核算店,辖20个门市部。
  1980年8月,煤炭店上交济南市燃料公司。同年,市民用蜂窝煤占生活用煤的90%,占社会市场用煤的41.5%。1981年济南市燃料公司调整煤炭供应点,辖区有南营、龙风街、长盛街、钟楼寺街、七家村、东门、花墙子街、南门、明湖路、青岛路、花园庄、青龙桥12个煤店。
  1985年,辖区花园庄、龙凤街两个煤店撤销,增设文化东路、马家庄两个煤店。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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