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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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8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司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3
页码: 162-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司法的情况。其中包括法制教育、人民调解、公证工作。
关键词: 历下区 政法 司法

内容

法制教育
  1954年9月,辖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1966年,通过基层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利用典型案例、运用宣讲、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向区属干部和街道群众进行法制教育。1966~1977年法制教育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开展法制教育,到1985年底共发展宣传员1076人,宣讲843场次,上课687场,印发学习材料5013份,受教育人数达56万人次。
  人民调解
  50年代初,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般民事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由法院进行培训、指导。“文化大革命”中,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解散,1980年恢复。1981年,历下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调解委员528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854起。
  1982年,驻区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6个,共有调解委员1079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854起。1983年调解民事纠纷739起。
  1984年,辖区新建调解组织4个、增加调解委员36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754起。
  1985年,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7个、调解委员1643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714起。
  附:辖区民事纠纷调解两例
  房产纠纷
  1985年3月,历下区南北历山街一户居民,因家庭房产权分配产生纠纷,弟弟准备了汽油想烧房后自杀,居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家庭成员逐个做思想疏导工作,以法调解,使激化的家庭房产纠纷得到解决,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家庭纠纷
  1985年,历下区青中居有一老年妇女,因受儿、媳打骂虐待,向居民委员会投诉,调解主任一面进行调查了解,一面与儿、媳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对儿、媳进行养老、敬老等教育,经多次调解教育,儿、媳承认了错误,向老人道欠,每月按时向老人交钱,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公证工作1981年4月,历下区成立公证处,当年办理民事公证83件。1982~1983年共办理民事公证250件。1984年办理民事公证和经济合同公证共413件。
  律师工作
  解放后,历下区的律师工作由济南市法律顾问处负责。1984年9月成立历下区法律顾问处。当年受理刑事案件两起、民事案件29起,代写法律文书19件,法律咨询238人次,被辖区1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1人。
  1985年,历下区法律顾问处受理刑事案件48起,民事案件135起,代写法律文书114件,法律咨询530人次,被辖区14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8人。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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