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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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835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政法
分类号: D922.1
页数: 12
页码: 158-1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政法的情况。其中包括社会、治安、司法、检察、审判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历下区 政法

内容

第一节 社会 治安
  解放初,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在各区设公安分局,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街道和单位成立群众治安纠察队,维护社会治安。据城区统计,1951年有群众纠察队15个、中队55个、小队201个、共2239人。同年7月,15个群众纠察队改为23个治安保卫委员会。1959年历下区区属企业建治安保卫委员会53个,共351人。1962年有治安保卫委员会144个,实行联防治安,组成治安联防组13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治安保卫委员会停止工作,1970年恢复,历下区有群众治安保卫委员会(组)101个,共773人,到1985年发展到143个,共1131人。
  户籍管理
  1939年,日伪济南市公署实行居民登记,发户口簿,实行户籍管理。
  解放初,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发布户口迁移暂行规定,公安派出所建立户口卡签,人口出生、死亡、暂住、外出申报注销制度和户口月报、旬报制度。
  1955年2月,辖区14个公安派出所调整为10个。同年,改按地名称东关、解放路、司里街、朝山街、宽厚所街、院西、寿佛楼、东门、大明湖、钟楼寺公安派出所。户口卡签改为人口卡片,16周岁以上的居民建立人口卡片。1956年趵突泉、正觉寺两个公安派出所划入历下区公安分局管理,大明湖公安派出所撤销。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公布后,户口管理内容有: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分居、并户、失踪、寻回、收养、认领、结婚、离婚、外出等项目,并建立公共户口管理制度。
  1959年,普利门和西青龙街两个公安派出所划入历下区公安分局管理。1960年建南郊公安派出所,撤销朝山街公安派出所。1961年12月,共青团路(原普利门)和西青龙街两个公安派出所划归市中区公安分局管理。1965年3月,院西公安派出所改称泉城路公安派出所。1967年2月,宽厚所街、寿佛楼公安派出所分别改称解放阁、明湖路公安派出所。1982年2月,建千佛山、文化东路、建筑新村3个公安派出所。同年,区公安分局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暂住户口证或暂住户口簿。
  1985年底,辖区有东关、解放路、司里街、正觉寺、趵突泉、泉城路、明湖路、钟楼寺、东门、解放阁、千佛山、文化东路、建筑新村13个公安派出所,管理常住户口79387户,居民275885人;管理暂住人口16674人,其中:农村入城建筑队286个、9995人,运输队22个、284人,装卸队12个、277人,招聘外地人员266人,个体经营者268人,散住人员5584人。同年,对16周岁以上的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
  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1950年,中共中央发出“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951年6月,辖区取缔“一贯道”、“九宫道”、“五仙坛”、“同善社”、“圣贤道”等反动道会门,查封活动场所6处,逮捕反动道会首要分子21人,登记悔过的办道人员94人,申明退道的一般道徒5311人。
  1952年,辖区开展打击侵吞、盗窃、骗取国家财产、索取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和投机倒把活动。同年,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主要打击“特务、恶霸、土匪、反动党团骨干、反动道会门头子”。到1955年收到群众举报4500条,迫使970名反革命分子向政府投案自首,交出枪支弹药和反动信件,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1191人,当众处决了一批反革命分子。
  1956~1959年,辖区开展内部肃清反革命工作,打击盗窃和经济犯罪活动。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381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1.29%,其中:特务分子104人、反动党团骨干48人、历史反革命分子91人、现行反革命分子48人,坏分子90人。
  1960~1977年,辖区重点打击盗窃和强奸等刑事犯罪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调查搜捕了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
  1983年后,辖区开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投毒犯、爆炸犯、强奸犯、抢劫犯、重大盗窃犯、拐骗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严惩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严惩制造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严惩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道会门头子、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分子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及其他通辑在案的犯罪分子。1983~1985年,辖区共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857人,其中:流氓团伙分子87人,杀人犯7人,强奸犯67人,流氓分子204人,伤害犯29人,反革命犯3人,其他刑事犯460人。缴获大批赃物和罪证,其中:枪5支,子弹394发,械斗凶器561件,淫秽物品2633件,现金7万多元。另外还有家用电器和各种车辆等物,折价80多万元。在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广泛发动群众,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500多件次,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642人,群众协助破案798起。交通管理1949年,辖区交通由济南市公安局交通民警一中队管理。一中队设3个分队,一分队驻上新街5号、二分驻芙蓉街、三分队驻青龙后街。各分队对驻区车辆实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主要交通干线均设交通岗。
  1955年8月,交通民警分队撤销,一中队直接管理辖区的交通工作。
  1973年,有西门、省府前街、院前、青龙桥、解放桥、山师路西口、舜井街北口、山水沟南口、济南第七中学、花园庄路口10处交通固定指挥岗。同年,交通民警一中队由县西巷迁至黑虎泉北路。
  1979年,济南市调整市内行车路线,禁止畜力车进入市区,调整职工上下班时间,并将部分车辆改为夜间行驶。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安装单点自动控制信号机,同年建立汽车驾驶员培训制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规则。
  1982年,交通一中队开始对机动车辆实行年审和联合检查制度,对轻便摩托车核发牌照、打钢印号码,并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同年,核发自行车牌照、打钢印号码。
  1985年底,有西门、青龙桥、解放桥、山师路西口4个固定指挥岗和花园庄路口、济南第七中学、青年东路南口3个信号灯指挥岗。交通岗楼装有报话机和无线电话机。同年,交通民警一中队派交通民警驻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驻地各种车辆的管理。
  附:辖区重大交通事故1例。
  1984年3月2日23时,济南灯泡厂工人吕梅林及弟吕学峰、吕延青用三轮车送卜建华去医院看病,行至燕翅山下济南军区第二干休所门前,一辆高速行驶的货车从后面将三轮车撞入路北沟内,吕梅林、吕学峰当场被撞死,吕延青被撞成重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卜建华被撞成重伤,造成3死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消防
  解放前,济南市在辖区设消防队,有消防车1部、载重车1部,机动车1部。
  解放后,济南市公安局成立消防队,下设若干分队,第一分队驻辖区正觉寺街,有消防车1部、载重车1部、小抽水机1部、三轮车1部,负责东从洪家楼、西至纬一路、南从王家庄、北至角楼门的消防工作。
  1965年5月,公安消防组织实行义务兵役制。1979年在千佛山西麓建济南市消防八中队。
  1985年底,两个消防中队有水罐车5部、泡沫车2部、干粉车1部、轻便车2部,消防范围扩大到历下区以南的部分地区。
  第二节 司法
  法制教育
  1954年9月,辖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1966年,通过基层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利用典型案例、运用宣讲、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向区属干部和街道群众进行法制教育。1966~1977年法制教育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开展法制教育,到1985年底共发展宣传员1076人,宣讲843场次,上课687场,印发学习材料5013份,受教育人数达56万人次。
  人民调解
  50年代初,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般民事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由法院进行培训、指导。“文化大革命”中,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解散,1980年恢复。1981年,历下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调解委员528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854起。
  1982年,驻区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6个,共有调解委员1079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854起。1983年调解民事纠纷739起。
  1984年,辖区新建调解组织4个、增加调解委员36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754起。
  1985年,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7个、调解委员1643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714起。
  附:辖区民事纠纷调解两例
  房产纠纷
  1985年3月,历下区南北历山街一户居民,因家庭房产权分配产生纠纷,弟弟准备了汽油想烧房后自杀,居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家庭成员逐个做思想疏导工作,以法调解,使激化的家庭房产纠纷得到解决,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家庭纠纷
  1985年,历下区青中居有一老年妇女,因受儿、媳打骂虐待,向居民委员会投诉,调解主任一面进行调查了解,一面与儿、媳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对儿、媳进行养老、敬老等教育,经多次调解教育,儿、媳承认了错误,向老人道欠,每月按时向老人交钱,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公证工作1981年4月,历下区成立公证处,当年办理民事公证83件。1982~1983年共办理民事公证250件。1984年办理民事公证和经济合同公证共413件。
  律师工作
  解放后,历下区的律师工作由济南市法律顾问处负责。1984年9月成立历下区法律顾问处。当年受理刑事案件两起、民事案件29起,代写法律文书19件,法律咨询238人次,被辖区1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1人。
  1985年,历下区法律顾问处受理刑事案件48起,民事案件135起,代写法律文书114件,法律咨询530人次,被辖区14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8人。
  第三节 检察
  解放后,辖区案件检察工作由济南市检察机关负责。1956年,成立历下区检察院,负责辖区案件审查起诉和监督工作。1967年2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合并办公,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设军管组领导公、检、法。1973年2月军管组撤销。1978年5月,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恢复,行使重大犯罪案件检察、侦察,受理刑事案件,审理公安分局侦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批捕、起诉、支持公诉,行使依法监督。
  1980年,区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42人;审查起诉案件,决定起诉66人,免于起诉2起共4人;受理侦察案件4起。1981年,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93人;审查起诉案件,决定起诉70起共101人,免于起诉2起共4人;受理侦察案件4起。1982年,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63人;审查起诉案件53起共75人,免于起诉2起共4人;受理侦察案件7起。1983年,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320人;审查起诉211起共263人,免于起诉1起4人;受理侦察案件10起。1984年,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72人;审查起诉案件95起共127人,免于起诉4起共4人;受理侦察案件10起。1985年,审查刑事案件,批准逮捕59人,审查起诉案件41起共51人,免于起诉案件2起共2人;受理侦察案件7起。
  第四节 审判
  解放后,辖区案件受理由济南市法院负责。1955年,成立历下区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审判辖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1967年2月,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合并办公,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设军管组领导公、检、法。1973年2月军管组撤销,恢复历下区人民法院。1981年增设经济审判庭,审判辖区的经济案件。
  刑事案件
  1955~1964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488起,结案率为91.4%。刑事案件多为盗窃案,年均受理案件248起。
  1976~198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995起(缺1978年统计数),年均受理刑事案件110起,结案率87.6%。受理刑事案件最高年份是1983年和1984年。1985年受理的46起刑事案件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3.7%,判5~10年有期徒刑的占20%,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44.4%,缓刑、拘役、管制、免于刑事处分的占27.9%,结案率为96%。
  1976~1985年辖区受理刑事案件统计表
  民事纠纷案件
  1955~1964年,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共受理民事纠纷案件2939起,结案率为89.8%。10年中民事纠纷案件有两次高峰期(1955~1957年、1960~1963年)。民事纠纷案件中,婚姻和房产纠纷案件比较突出。
  1976~1985年,民事纠纷案件共2776起(缺1978年统计数),1985年受理的483起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46.5%、房屋纠纷案件占30.1%、继承纠纷案占10.99%、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占12.4%。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率为60%。
  经济纠纷案件
  1981年,历下区人民法院设经济案件审判庭,当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34起,结案29起,未结案5起。(缺1982~1984年统计数)
  1985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68起,诉讼标的额267万元。结案152起,其中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案占73.68%,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占5.92%,货运合同欠款纠纷案占4.6%,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欠款纠纷案占3.2%,其他经济案件占12.6%。
  结案方式,调解结案占69%,判决结案占1.9%,撤诉占27.63%,其余为外转和终结,占1.47%。
  附:1985年省、市驻区主要机关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驻院前街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省府前街1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驻泉城路73号。
  山东省经济委员会,驻省府前街1号。
  山东省计划委员会,驻省府前街1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驻省府前街1号。
  山东省农业厅,驻十亩园东街7号。
  山东省林业厅,驻文化东路22号。
  山东省水利厅,驻历山路89号。
  山东省商业厅,驻山师东路6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驻解放路东首。
  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驻泉城路276号。
  山东省冶金厅,驻历山路122号。
  山东省劳改局,驻历山路111号。
  山东省水产局,驻解放路30号。
  山东省旅游局,驻经十路26号。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驻泉城路317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历山路105号。
  山东省机械工业厅,驻解放路116号。
  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驻文化东路69号。
  山东省纺织工业厅,驻文化东路69号。
  山东民政厅,驻南新街64号。
  山东省教育厅,驻青年东路1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历山路107号。
  山东省人事局,驻省府前街1号。
  山东省地质矿产局,驻历山路74号。
  山东省物价局,驻泉城路317号。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驻解放路13号。
  山东省外事办公室,驻经十路26号。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驻青龙后街45号。
  济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驻解放路7号。
  山东省测绘局,驻历山东路9号。
  山东省粮食局,驻东舍坊街3号。
  山东省税务局,驻经十路36号。
  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驻青年东路1号。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驻历山路104号。
  山东省司法厅,驻经十路9号。
  山东省石油化工厅,驻历山路80号。
  山东省第二轻工业厅,驻青年东路26号。
  山东省广播电视厅,驻青年东路3号。
  山东省文化厅,驻青年东路1号。
  山东省卫生厅,驻青年东路1号。
  山东省专利管理局,驻山大路130号。
  山东省统计局,驻泉城路221号。
  山东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驻历山东路9号。
  山东省侨务办公室,驻泉城路278号。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经十路22号。
  济南市广播电视局,驻经十一路14号。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驻山大路85号。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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