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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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下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8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分类号: D034.3
页数: 8
页码: 114-121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济南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情况。其中包括区人民代表、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历下区 国家权力机关

内容

1951年第一区和第二区分别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第一区和第二区分别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第一区召开原第一、第二区人民代表参加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区长、副区长、法院院长。到1984年,共召开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区人民代表
  代表资格
  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是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大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第三条规定:“凡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患精神病及剥夺公民权者外,不分民族、阶级、性别、信仰均能当选代表。”
  1953年改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有精神病的人和依照法律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除外。”
  1982年12月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办法
  1979年以前,采用直接或间接、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并用的等额选举办法。1980年后实行直接的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二分之一至一倍。
  选举程序
  选举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分为五步:第一步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第二步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第三步划分选区,选民登记;第四步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第五步选举代表。
  第二节 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51年6月11日至14日,第二区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21人。选举产生第二区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李中原当选为主席,百友烈当选为第一副主席,单子文当选为第二副主席,李元厚当选为第三副主席。
  1951年8月26日至30日,第一区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83人。选举产生第一区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郝秀全当选为主席,陈炳湘当选为第一副主席,谢培芝当选为第二副主席。
  第三节 区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7月20日至24日,第二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90人,选举产生第二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李中原当选为区长,冯宝升、周芳庆(女)当选为副区长。
  1953年12月27日至30日,第一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71人,选举产生第一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张如明当选为区长,徐志明、朱光荣(女)当选为副区长。
  1955年7月24日至26日,第一区召开原第一、第二区人民代表参加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116人。选举产生第一届区人民委员会,赵熙洪当选为区长,刘振健、冯宝升、徐志明、朱光荣(女)当选为副区长,任继英(女)当选为法院院长。
  1956年12月10日至13日,历下区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177人,选举产生第二届区人民委员会,赵熙洪当选为区长,孙洪昌、刘振健、刘大臣、朱光荣(女)当选为副区长;宋熙春当选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8人。
  1958年5月22日至25日,历下区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177人。会议听取了副区长刘振健代表区人委作的工作报告和区法院副院长于进渭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区人民委员会,薛洪玉当选为区长,刘振健、刘大臣、朱光荣(女)当选为副区长;于进渭当选为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人。
  1960年12月5日至6日,历下区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213人。会议听取了副区长刘大臣代表区人委作的工作报告和区法院副院长曹铭宝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区人民委员会,赵熙洪当选为区长,王良玉、刘大臣、朱光荣(女)、李翠悦(女)、季长禄、周文萍(女)、韩文卿当选为副区长;曹铭宝当选为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0人。
  1963年6月3日至6日,历下区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227人。会议听取了区人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区人民委员会,薛洪玉当选为区长,孙瀛洲、王道远、刘大臣、朱光荣(女)当选为副区长;柯德惠当选为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人。
  1966年3月1日至4日,历下区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229人。会议听取了区人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区人民委员会,薛洪玉当选为区长,孙瀛洲、王文清、王道远、刘大臣、朱光荣(女)、魏法文当选为副区长;柯德惠当选为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人。
  1967年2月成立区革命委员会,到1978年5月,11年中革命委员会6次调整改组。根据济南市选举委员会批示,“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员会算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7年2月至5月,孙文经(军代表)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冯秀槐、韩谅民、靖继孝、王丕俊任副主任。5月,区革命委员会在“反逆流”中被摧垮,至1968年12月经省、市革命委员会批准重建。
  1968年12月至1969年12月,冯秀轩(工人代表)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丛学滋、张汝香(女)、孙文经、李家振、王运池、朱存宽、冯秀槐任副主任。
  1969年12月至1970年5月,丛学滋(军代表)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孙文经、冯秀轩、宫衍喜、马美峰、薛洪玉、王道远、韩谅民、蔡全友、左宪让先后任副主任。
  1970年5月至1973年12月,张胜亨(军代表)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薛洪玉、韩谅民、蔡全友、左宪让、徐海亭、徐洪德先后任副主任。
  1973年12月至1976年1月,薛洪玉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韩谅民、左宪让、徐海亭、封希元、王丕俊、刘建华、蔡全友、魏法文、傅友三任副主任。
  1977年4月至1978年5月,封希元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傅友三、王丕俊、左宪让、刘建华、刘占胜、朱春松、魏法文先后任副主任。
  1978年5月18日至21日,历下区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450人。刘振嵩代表革命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刘振嵩当选为革命委员会主任,韩谅民、刘占胜、王丕俊、徐海亭、朱春松、左宪让、刘建华、崔建英(女)、孙瀛洲当选为副主任;刘安邦当选为法院院长;赵龙堦当选为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8人。
  1980年12月8日至12日,历下区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279人。会议听取历下区革命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大会决定将革命委员会改称区人民政府。选举产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韩谅民当选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崔建英(女)、孙瀛洲、丁象兑、陈振鑫当选为副主任;秦树才当选为区长,王丕俊、朱春松、李凤美(女)、陈杰卿、曲长坤当选为副区长;刘安邦当选为法院院长;赵龙堦当选为检察院检察长。
  1984年4月24日至28日,历下区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180人。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区经委、区财政局、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历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秦树才当选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宋丕经、陈振鑫、丁象兑、张秀民当选为副主任;王荣胜当选为区长,李凤美(女)、曲长坤、张志远当选为副区长;刘安邦当选为法院院长;刘书亭当选为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节 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1980年12月,根据宪法规定区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九届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12月至1984年4月共召开27次会议。第十届人大常委会自1984年4月至1985年12月共召开14次会议。
  1980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
  1984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

知识出处

历下区志

《历下区志》

出版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本书上限1840年、下限1985年底,大事记下限延至1987年底,记述了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主要内容包括:境域、自然环境、人口;山、泉、湖、河、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街道、镇;组织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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