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殡葬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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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74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殡葬改革
分类号: F726.99
页数: 2
页码: 470-4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殡葬改革的社会发展情况。
关键词: 槐荫区 社会 民政 殡葬改革

内容

50年代及60年代初,农村、城区为死者举行葬礼,用木棺葬于公墓或故里。1964年,济南市始建火葬场。1965年起将推行火葬作为民政重点工作之一,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相继建立殡葬改革领导组织,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随着群众认识程度的提高,火化率逐年上升。70年代,农村逐步推行火葬。1985年下半年,区民政局、振兴街街道办事处五居与粟山火化场联合成立殡葬服务站,开展销售花圈、寿衣、整容、运尸等系列服务工作。1987年建立健全全区各级红白理事会,积极开展殡葬改革。1985~1989年,槐荫区被评为市殡葬改革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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