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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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6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5
页码: 348-3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审判机构的政治发展情况。
关键词: 槐荫区 政治 政法 审判

内容

刑事审判 1954~1958年共审结各类案件818起,其中反革命案368起,杀人案11起,强奸案73起,伤害案24起,盗窃案153起,妨害婚姻家庭案32起,破坏军婚案1起,偷、漏、抗税案7起,其它案149起。1959~1967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63起,其中反革命案504起,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7.4%。
  1973~1978年共审结各类案件277起,其中反革命案12起,杀人案1起,强奸案40起,奸淫幼女案2起,伤害案4起,抢劫案3起,流氓案71起,诈骗案19起,盗窃案58起,其它案67起。1979年恢复执行公开审判和回避、辩护、陪审、上诉等制度,依照法律程序,独立行使审判权。1980~1989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67起、1570人,审结1010起、1413人,审结率为94.7%。
  民事审判 1954~1958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164起,其中婚姻案601起,占51.7%;房屋案303起,占26%;债务案148起,占12.7%;其他案112起,占9.6%。1959~1961年共审结民事案件771起,其中婚姻案达707起,占91.7%。1962~1066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238起,其中婚姻案993起,占80.2%。
  1973年起贯彻以调解为主的方针,实行就地解决、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68起,其中婚姻案105起,占63%。1978年审理民事案件94起,其中婚姻案62起,占66%,为1954年以来案件最少的一年。1979~1989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653起,其中婚姻案2367起,占50.87%;房屋纠纷案1247起,占26.8%;继承纠纷案286起,占6.15%;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753起,占16.18%。
  经济审判 1980年前由民事审判庭承办经济案件。1980年11月起由经济审判庭办理。1981年~1984年共审理经济纠纷案件30起。1985年主动为厂企服务,在全省率先建立经济司法联络员,全年审理经济纠纷案件159起。1989年增至634起。
  1981~1989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815起,其中购销合同案892起,加工承揽合同案62起,工程承包合同案82起,货物运输合同案44起,农村承包合同案38起,财产租赁纠纷案11起,科技协作合同案6起,借贷合同案270起,其他经济纠纷案410起。
  案件复查 1962年对1958~1961年间判处的发生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的634起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原判正确的613起,占96.7%;错判的2起,占0.3%;畸重的4起,占0.6%;畸轻的3起,占0.5%;事实不清的12起,占1.9%。翌年对1958~1961年间判处的275件社会犯罪案件进行复查,原判正确的230起,占83.6%;错判的4起,占1.4%;畸重的26起,占9.5%;事实不清的15起,占5.5%。1964年对判处重刑(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及刑满释放的69起案件进行复查,原判正确的54起,占78.3%;错判的1起,占1.4%;畸重的6起,占8.7%;事实不清的8起,占11.6%。复查后,对错判、畸重、畸轻案件作了改判,对事实不清的案件重新调查作了判决。
  1979~1989年对“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433起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改判无罪的43起,占9.93%;减刑的53起,占12.24%;改变性质减刑的8起,占1.85%;免予刑事处分的11起,占2.54%;改变部分性质维持原判的7起,占1.62%;维持原判的311起,占71.82%。总改判率为28.18%。
  1986年对“文化大革命”前判处的559起刑事案件(不含复查改判的案件)进行复查,维持原判的544起,占97.32%;改判无罪的8起,占1.43%;待查的7起,占1.25%。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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