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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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66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机关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9
页码: 297-31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行政机关的政治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政务、干部状况。
关键词: 济南市 槐荫区 政治 行政机关

内容

1929年成立济南市政府,全市划为10个区,辖区设第七区区公所。1938年4月日伪成立济南市公署(后改为济南市政府),沿用旧区划。第七区区公所常务代表王立泮。区下设坊、保、甲,分设坊长、保长、甲长。1941年区划调整,辖区设商西区区公所,区长张子久。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接管济南,设立市政府,沿用旧区划。辖区设第七区区公所,区长张子久。区下设保、甲,分设保长、甲长。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先后设济南特别市第七区区政府、济南市第七区人民政府、济南市第七区区公所、第六区区公所。1951年8月设第六区人民政府。1953年12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区人民政府。至1989年底,先后选举产生十一届区人民政府(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区级机构 1948年10月设济南特别市第七区区政府。1949年5月改为济南市第七区人民政府。1949年7月改设第七区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构。1951年1月改为第六区区公所。
  1951年8月设第六区人民政府。至1953年12月,先后设立文教股、民政股、工商劳动股、卫生建设股、民政调解股、文教卫生股、粮食科。
  1953年12月选举产生第六区第一届人民政府。至1955年9月,先后设立民政调解股、粮食科、工商劳动股、文教卫生股、卫生建设股、手工业管理科、工商科、建设股、卫生科。
  1955年9月至1956年12月,第六区人民政府改为第六区人民委员会,先后设立工商科、手工业管理科、卫生科、劳动科、文教科、民政科、办公室、房管建设科、人事科、工业管理科、教育科、文化科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等7个街道办事处。
  1956年12月至1958年5月,槐荫区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工业管理科、劳动科、房管建设科、粮食分局、工商科、教育科、文化科、卫生科、交通科、商业一科、商业二科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等7个街道办事处。
  1958年5月至1960年12月,槐荫区第三届人民委员会(1960年6月建立槐荫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与区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工业管理科、劳动科、交通科、房管建设科、商业一科、商业二科、教育科、文化科、卫生科、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商业科、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科、工业管理局、文体科。1958年5月至1959年11月,下设7个街道办事处。1959年12月至1960年5月,下设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大观园、四里村、岔路街、杆石桥、经七路、经二路、魏家庄、馆驿街等15个街道办事处。1960年6月,下设经三路、机车工厂、机床二厂、振兴街、西郊等5个人民公社分社。
  1960年12月至1963年5月,槐荫区第四届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撤销槐荫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计划委员会、工业管理局、劳动科、房管建设科、商业科、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体育科、教育科、卫生科、交通运输管理局、防空办公室、工商科、财政贸易办公室。1960年12月至1962年6月,下设5个分社。1962年6月至1963年2月,下设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等9个分社。1963年2月,分社复称街道办事处。
  1963年5月至1966年2月,槐荫区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工业管理局、劳动科、交通局、房管建设科、防空办公室、商业科、财政贸易办公室、工商科、文体科、教育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建设科、房地产管理科、劳动服务总站、劳动服务大队、青年劳动学校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等9个街道办事处。
  1966年2月至1967年3月,槐荫区(1966年8月改称东风区)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工业管理局、劳动科、劳动服务总站、劳动服务大队、青年劳动学校、交通局、房地产管理科、建设科、防空办公室、商业科、工商科、文体科、教育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及经三路(东方红)、西市场(东风)、中大槐树(向阳)、道德街(创新街)、振兴街(红星街)、营市街(红卫)、北大槐树(大庆街)、五里沟(东升)、青年公园(红旗)等9个街道办事处。
  1968年2月成立东风区革命委员会,至1973年7月,先后设立办公室、内务组、劳工组、防空办公室、文教组、商业组、上山下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组、交通运输革委会、文化体育革委会、市场管委会、城市建设革委会、群众工作组、教育组、工业交通组及东方红(经三路)、东风(西市场)、向阳(中大槐树)、创新街(道德街)、红星街(振兴街)、红卫(营市街)、大庆街(北大槐树)、东升(五里沟)、红旗(青年公园)等9个街道办事处(1969年9月建立街道革命委员会)。
  1973年7月改称槐荫区革命委员会,至1976年10月,先后设立办公室、内务组、交通运输革委会、上山下乡办公室、工业交通组、劳工组、城市建设革委会、防空办公室、商业组、市场管委会、文化体育革委会、教育组、卫生组、计划生育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工商管理所、文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局、城建局、街道工作办公室、卫生局、房地产管理局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等9个街道办事处革委会。1976年10月至1978年5月,先后设立办公室、人事科、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工业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防空办公室、工商局、科学技术办公室、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民政科、商业局、劳动科、交通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等10个街道办事处革委会。
  1978年5月选举产生新的槐荫区革命委员会,至1980年12月,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工业局、劳动科、交通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防空办公室、商业局、工商局、科学技术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文化科、物资局、生产服务局、环境保护办公室、劳动服务公司、档案局、司法局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等10个街道办事处。
  1980年12月至1984年4月,第九届槐荫区人民政府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科、司法局、人事科、档案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生产服务局、劳动科、劳动服务公司、物资局、交通局、城建局、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局、防空办公室、商业局、工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科、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物价管理局、职工教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劳动局、环境卫生局、档案科、民政局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等10个街道办事处。
  1984年4月至1987年5月,第十届槐荫区人民政府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人事科、档案科、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物资局、物价管理局、职工教育办公室、环境保护局、防空办公室、商业局、工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人事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公司、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经济计划委员会、区志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局、街道工作办公室、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物价局及经三路、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北大槐树、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等10个街道办事处。
  1987年5月至1989年底,第十一届槐荫区人民政府先后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档案局、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劳动局、经济计划委员会、劳动服务公司、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公司、职工教育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环境保护局、房地产管理局、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商业局、工商局、审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街道工作办公室、区志办公室、农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体制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土地管理局、信访办公室。1987年5月起,下设10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镇人民政府。1989年9月起,下设西市场、中大槐树、道德街、振兴街、营市街、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匡山、段店北路、张庄路等11个街道办事处和段店、吴家堡两个镇人民政府。
  城区基层机构
  街道办事处 1954年12月,在原居民委员会辖区的基础上成立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由区政府任命主任、副主任。1956年起,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优抚救济、民事调解、房地产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划供应、妇女等项业务配备干部。1960年6月成立槐荫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同区人民委员会一套机构两个牌子;街道办事处改称槐荫人民公社××分社,由区人民委员会任命社长、副社长。1962年12月,撤销槐荫人民公社。1963年2月,街道分社复称街道办事处(至1966年底,对外仍挂分社牌子),由区人民委员会任命主任、副主任。1969年9月,街道办事处改称街道革命委员会,由区革命委员会任命主任、副主任。1971年,根据区革委指示,各街道革委会设立生产办公室,配主任和政治指导员,在街道革委会领导下管理街道生产。此后根据工作需要,街道革委会又设立行政办公室,统辖各项行政业务。1973年7月,街道革委会改称街道办事处革委会。1978年5月恢复街道办事处原称,由区革委(政府)任命主任、副主任。1983年,撤销街道办事处生产办公室,成立生产服务管理站,管理居办生产,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站长。同时,建立街道工业公司(与街道办事处规格相等),管理街道生产,由区政府任命经理、副经理。1984年9月,撤销生产服务管理站,成产生产服务公司,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经理。1988年5月,街道办事处实行体制改革,撤销原行政性公司,设立行政办公室、经济计划委员会、财务科、街政科、城建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编制17人。
  居民委员会解放初,辖区街道有治安、生产救灾、优抚救济、调解、卫生等19种组织。1952年8月,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十万人口以上城市建立居民委员会试行方案(草案)》精神,结合辖区具体情况,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成立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个居民委员会。每个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3~5名。每个居委会下辖5个业务委员会,每个业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全区共选出居民委员会委员151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30名)。5个业务委员会中,有治安委员会委员161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17名),优抚救济委员会委员133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17名),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131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16名),卫生委员会委员164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19名),调解委员会委员142名(其中主任7名,副主任17名)。此后,对居委会进行了多次调整。
  1954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及有关指示。同年8月起,辖区进行调整街道组织试点,在原居委会辖区的基础上成立街道办事处,以户籍段区域建立群众自治性组织居民委员会,下辖5个业务委员会。是年底,辖区街道组织调整工作结束。1956年8月,全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为66个,共有委员1043名,其中女委员668名。1958年6月整顿街道基层组织,全区居民委员会由82个调整为57个(含4个家属委员会),共选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294名;5个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525名,委员2012名。1962年10月整顿街道基层组织,将7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88个(含10个家属委员会),居委会管辖范围与公安户籍段管辖范围一致。在居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生产服务、优救福利、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调解等5个业务委员会。共选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236名;5个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596名,委员835名。制定了《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1978、1981年,先后对居民委员会进行了两次整顿,其中1981年整顿后,全区共有居委员83个,主任、副主任252名,委员375名。1987年初至9月中旬,107个居委会进行改选,共选出主任106名,副主任188名,委员214名。年龄偏高、文化程度低的状况有所改善。
  农区基层机构1948年9月建立济南特别市第十区区政府(后改为济南市第十区人民政府、济南市第十区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区下为乡政委员会,设乡长、副乡长。乡下为村政府,设村长、副村长。1951年1月,撤销济南市第十区区公所,建立郊三区(1955年改为段店区)、郊四区(1955年改为药山区)、郊五区(1955年改为玉符河区)等3个区公所,分设区长、副区长。1954年冬普选后,区下改为乡人民委员会,设乡长、副乡长;乡下改为村公所,设村长、副村长。
  1956年3月撤区并乡,新建段店、老屯、大金、睦里、药山、药西、王庄等7个乡人民委员会。乡下为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社长、副社长。1957年11月再次并乡,新建峨嵋山、段店、腊山、药山等4个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撤销4个乡人民委员会,建立西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公社下为生产民兵营,营下为连,分设营长、教导员和连长、指导员。1959年1月,生产民兵营改为生产大队,设队长、副队长。1960年6月,西郊人民公社改称槐荫人民公社西郊分社。1961年5月复称西郊人民公社。同年6月,撤销西郊人民公社,建立西郊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区下为公社,公社下为生产大队。1968年8月,撤销西郊区公所及其下属公社,新建东方红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后改为西郊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西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太阳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后改为吴家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吴家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社长)、副主任(副社长)、公社下为联防营。1971年,联防营改为管理区,设主任、副主任。管理区下为生产队。
  1983年5月,撤销西郊人民公社,建立段店镇人民政府及两个乡人民政府,分设镇长、副镇长,乡长、副乡长,镇、乡下为生产大队。吴家堡人民公社体制未动。是年底,撤销吴家堡人民公社,同时建立西郊、吴家堡两个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办事处下辖段店镇人民政府及7个乡人民政府(其中原吴家堡公社地区4个乡人民政府);新建西郊、吴家堡两个经济委员会,管理原公社直属企业,设主任、副主任。1985年9月,撤销西郊、吴家堡两个办事处及下属镇、乡人民政府,新建段店、吴家堡2个镇政府;镇下为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办事处下为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西郊、吴家堡两个经济委员会随之撤销。
  第二节 政务
  1948年10月至1953年12月 区政府认真贯彻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告》,做好接管城市、妥善安排人民生活、清查反革命分子、稳定社会秩序等工作。同时,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揭发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动本质,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在人民群众初步提高政治认识的基础上,发动群众积极参加支援前线的各项工作。在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国内反动势力蠢蠢欲动的情况下,召开了全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积极投入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生产,通过加强市场管理、实施税收政策、取缔和限制投机奸商的违法活动,保证了工商业者的正当合法经营;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了私营工商业恢复和发展中的困难;通过贯彻工会法,加强工会的领导,提高了工人的觉悟和生产积极性。1953年起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与此同时,发展了教育事业,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开展了劳动就业登记、优抚救济和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
  1953年12月至1956年12月 1953年底,贯彻执行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粮商囤积居奇,稳定物价,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粮食供应。1954年起,先后对私营工商业、个体手工业、小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2月,全区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手工业实现合作化。1954~1955年,全区职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先进生产者运动,工商业、农业生产取得显著成绩。教育战线以改造私立学校为主,新建、改建部分学校。1956年,小学在校生13182名,比1953年增长36.2%;文盲半文盲入学职工达5820人,占在职职工的90%。
  1956年12月至1958年5月 1957年5月起,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整风运动。是年8月起,全区深入开展反右斗争。整风反右历时一年有余,共揭露出“右派分子”300余名,出现严重扩大化倾向。
  经济战线取得好成绩。1957年,全区完成地方工业总产值7478万元,为年计划的105%。其中12个重工业厂的产值比年计划平均增长1.5倍以上。1958年上半年,全区掀起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竞赛活动和技术革新运动;全年建立生产自救组17个,有生产人员300余人。商业战线坚持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方针,1957年1月至1958年4月完成销售额1652.8万元,超额完成计划。文教卫生事业得到发展。1957年新建小学1处,扩建3处,在校生比1956年增长10.8%。扫盲教育、群众性文艺活动、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形成高潮。
  1958年5月至1960年12月全区深入开展生产救灾运动。1959年,农区兴修水利106万立方米(土方),挖机井94眼,增加水泵60个,共浇地3万余亩(2000余公顷);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援郊区的抗旱抢种;工业战线掀起“大炼钢铁”运动和支援农业的热潮。1960年1~10月完成总产值326.29万元,比1959年同期增长89%。至1960年底,全区共建起社办厂组34处,有生产人员4108人,1~10月完成产值2440万元;另有分散的社办生产小组173个,有生产人员4289人。
  1960年12月至1963年5月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区动员12488人回乡支援农业生产。工业战线经过调整,缩小了企业规模,加快了支农产品及日用品的生产。商业战线增加商品供应,严禁私商经营粮、油、棉等统销物资,1962年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2431万元。继续加强生产救灾工作。1962年组织2145人参加生产自救。1961年至1963年5月,共向烈、军属发放优抚款61603元,向4369户贫困户(13171人)发救济款76578元,棉布110652尺,棉花16654斤。
  1963年5月至1966年2月 全区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的高潮和向雷锋、王杰学习的活动,开展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中心的比、学、赶、帮、超增产节约运动。1965年,工业总产值、利润分别比1964年增长62%和75%,主要产品产量比1964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区人民自己动手建设和管理城市,两年间,参加城市建设劳动达15万余人次,整修街巷150条,新建下水道27条,新挖排水沟3300公尺,修缮房屋29000余间,植树8万余株。教育战线加强基本建设,新建、扩建小学13处。1965年底在校学生达31000多人,比1963年增长1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3%。196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6.29‰,比1963年减少62.85%,创历年最好成绩。
  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 全区开展“文化大革命”。受“左”倾错误思潮的影响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挠破坏,自1966年11月起,全区派性膨涨,无政府主义泛滥,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各项建设事业遭到极大破坏。在困难的条件下,广大干部群众同“左”倾错误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白手起家,发展生产自救事业。1976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为1965年的11.8倍,平均每年递增32%。其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1976年10月至1980年12月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全区掀起揭批“四人帮”罪行的高潮。1979年起,全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逐步将全区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化”建设上来。
  生产建设事业取得新成绩。1978年下半年,41个区直工业企业交市后,大力发展街道生产。1979年下半年,83个街办生产企业和生活服务单位划为区属集体企业,4920人转为集体企业正式职工。1980年完成工业产值2820万元,实现利润310万元。完成货运量70.7万吨,货物周转量2235.9万吨公里,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计划。1978~1980年,投资119万元,完成道路修铺、下水道改建疏浚等工程;房管系统新建住宅11443平方米,翻建危险房26998平方米。1979年建立区环保机构,初步开展治理废水、废气、废渣及消烟除尘工作。1980年5月首次开展地名普查。
  生活服务事业有较大发展。1980年,区直商业新增网点159个,翻建、扩建网点48个,总面积达6200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60%;全年完成营业额2224.4万元,利润113.7万元。营市街、纬十一路两处农贸市场相继恢复开放。待业青年集体网点、个体商业户得到发展。大多数居委会形成以三代店为主的生活服务点,9个街道办事处各自形成一条网点比较集中的生活服务街,恢复和新增部分名吃、小吃。
  1980年12月至1984年4月 认真贯彻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经济工作在调整中稳步发展。区街工业通过推行经济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1983年工业总产值达4476万元,实现利润750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58.7%和141.9%。交通运输,1983年完成货运量82万吨,货物周转量3250万吨公里,实现利润121万元,分别比1980年提高17%、45%和71.6%。商业系统,1983年完成销售额2560万元,实现利润160.5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50.5%和72.6%。
  生活服务事业出现新的繁荣。1983年,全区商业服务网点达603处,比1980年增长近1倍;农贸市场由1980年的两处发展到6处,总成交额达730.50万元,比1980年增长35.54%。
  城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市政建设共投资510万元,改建道路5条,改造土街土巷417条,为6000余户居民家庭引进自来水。青年公园整修后对外开放。
  科技、文教事业有新发展。3年间,共实现革新项目114项,试制成功新产品38种。1982年复建区红十字会。1983年,小学期末考试合格率、升学率均超市平均水平。计划生育率、一孩领证率、晚婚率分别为99.94%、99.99%和99.93%,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被评为省、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1983年集中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是年,共发生刑事案件239起,比1982年下降15%。
  1984年4月至1987年5月 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一起抓,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3年间,区街企业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不断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绩。1986年,工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大关,比1983年增长124.6%;利润达1408万元,比1983年增长87.7%。区直商业、区街生活服务、劳动服务公司营业额(销售额)分别为4560万元、3721万元和3122万元,比1983年分别增长57.6%、253.7%和34.9%。物资供应完成销售额797.5万元,营业额35.5万元,均为1983年2.9倍。全区农贸市场和工业品市场由1983年的6处增至10处,农副产品上市量达7223万斤,比1983年增长196%。交通运输速度和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城市建设和管理步子加快。3年中共投资690万元,改造道路10条,石板沟6条。完成了建设治理环城公园和工商河的任务;改建了青年公园,加快了槐荫公园的建设速度。发动驻地单位集资群建,完成改造小街巷、自来水进院等工程。
  科教文卫事业有新发展。3年中共取得科技成果24项,其中获省、市级奖励4项;实现技术革新78项;研制新产品177种,投入生产97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连续3年稳定在100%,毕业班升学率达99.8%。1986年,教育系统40余项工作达到全国或省、市先进水平。职工教育已基本完成文化补课,转入岗位职务培训。1986年底,全区721个单位(占全区单位总数的75.8%)达到市规定的卫生标准;灭鼠防疫工作达到市政府提出的一役达标要求。3年中,计划生育率均保持在99.9%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8‰以内,被评为全国、省、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共建文明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1986年,共创建文明单位87个,“五好居”43个,“五好院”1356个,“五好家庭”21188户。全区普法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3万余人次。经过“严打”斗争,依法惩处一批犯罪分子。1986年全区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83年下降61.5%。
  1987年5月至1989年12月 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求实,开拓进取,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取得重大成绩。
  经济建设稳步发展。1989年,全区工业产值达到40175万元,比1986年增长148.7%。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3350万元,比1986年增长140%。商业完成营业额48481万元,比1986年翻两番多;完成利润2310万元,比1986年增长57.2%。3年间,新建农贸市场12处。1989年集贸市场达20处,总成交额16754.77万元,比1986年增长536%。
  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新突破。1986~1989年,全区共改造、开发旧城区11处,施工面积达21万平方米,基本建起西市场、光明街、纬六路等9处居民小区,南大坑、岔路街等低洼易涝区得到治理。城区基本实现道路沥青化、公厕水冲式、垃圾台厢式,无石板排水沟,无土人行道。对城市管理进行改革探索,形成责、权、利相对统一的市、区、街、居四级管理网络和区、镇、村三级土地管理体系。
  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取得新成绩。3年间,共取得科技成果37项(其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4项,达省内先进水平的7项,获省、市、区科技成果奖的19项),发展科技实体11处,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00余名,聘用各类科技人员2296名。1989年9月1日,全区依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两镇“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达99%以上,超省定标准;区教委和中大槐树辅读学校被评为省弱智教育先进单位。1986~1989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5%以上,连续被评为省、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治理整顿初见成效。全区共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7个,清理整顿公司51家。深入开展了财政、物价、税收大检查,加强了审计监督,保证了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节 干部状况
  1950年,第七区区公所有干部20人。1959~1961年,因区划变动,干部人数骤增。50~60年代,干部文化程度、平均年龄均偏低,党员比例较大。70年代以来,干部总人数、平均年龄呈逐步增长趋势,文化程度逐步提高。1989年,全区机关干部编制736人,实有1398人。其中区机关编制377人,实有716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机关编制181人,实有524人;检察院、法院编制178人,实有158人。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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