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槐荫区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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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65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槐荫区地方组织
分类号: D63
页数: 30
页码: 251-28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槐荫区地方组织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区委、区党代会、基层组织等。
关键词: 济南市 槐荫区 政治 地方组织

内容

辖区是济南市早期建立中共党组织的城区之一。1922年3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执行部主任罗章龙到津浦铁路济南机厂(现铁道部济南机车工厂)开展工人运动,发展李广义为该厂第一个中共党员。1924年10月,刘子久、李春荣到该厂组织工人运动,相继发展中共党员14名。1925年3月,经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批准,在中大槐树北街程炳忠家正式成立中共津浦铁路济南机厂支部,有党员16名,李广义任书记。
  1926年,在中共山东省委负责人宋伯行指导下,成立中共阎千户村支部。
  1940年11月,成立中共韩家道口村支部,有党员3名,韩永安任书记。
  1942年8月,中共清河区委点线工作委员会先后派孙省三、宗泽打入济南铁路工厂,协助成立中共济南铁路工厂支部,宗泽任书记。1943年,济南大槐树机厂两个党小组与金牛汽车修理厂党小组、地方党小组联合成立党支部,宗泽任书记,吕洗尘为副书记。
  1945年10月,中共渤海三地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委员马进在辖区中大槐树二合里开展地下工作。至1946年2月,先后发展李连臣、钊振兴、赵希坡等5名中共党员,成立了马进任书记的党支部,李连臣、钊振兴、赵希坡、侯季孝、孙思新先后为支部委员。
  1948年10月建立中共济南特别市第七区委员会,全区共有党员76名。后,党组织逐步发展壮大。1989年底,全区共有党委24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433个,党员6218名。
  第一节 区委
  1948年10月2日建立中共济南特别市第七区委员会,至1949年6月,先后设立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联络部。
  1949年6月建立中共济南市第七区委员会,至1951年1月,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
  1951年1月建立中共济南市第六区委员会,至1955年9月,先后设立组织科、宣传科、工业科、财政贸易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工业部、财政贸易工作部。
  1955年9月建立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员会。1960年6月成立中共济南市槐荫人民公社委员会,与区委合署办公。1963年2月撤销槐荫人民公社党委。至1966年8月,先后设立组织部、宣传部、工业部、财政贸易工作部、办公室、合作部、统战部、文教部、监察委员会、政法部、党校、街道工作部、区级机关党委、公社工作部、商业粮食党委、工业党委、市委监委驻槐荫区委监察组、宣传文教部、财政贸易政治部、工交政治部、街道政治工作部。
  1966年8月改称中共济南市东风区委员会,职能部门无变动。
  1968年2月成立东风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
  1969年12月成立中共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
  1971年2月建立中共济南市东风区第二届委员会。
  1973年7月改称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员会。1976年3月起恢复区委职能部门,至1989年12月,先后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党校、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6月至1985年1月)、政法委员会、企业政治工作部、老干部局、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农村工作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研究室。
  第二节 区党代会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4月3~6日,在槐荫区第三文化站(位于经五路纬七路西)召开。到会正式代表153名,列席代表13名。李玉敏代表区委作《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肯定了全区在工业生产、增产节约运动和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取得的成就。要求全区人民继续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坚持以生产为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力争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区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8人,区委第一、第二、第三书记各1人。大会选出区监委委员11人;区监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监委书记1人。大会选出出席中共济南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60名,候补代表6名。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人民公社代表大会 1960年6月19~21日,在济南实验中学(位于经六路纬四路)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75名,列席代表55名。王寿春代表区委作《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全区贯彻党的“八大”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取得的成就。会议选出公社党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6人;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委12人,书记1人,副书记6人。大会选出公社监委委员9人;公社监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公社监委书记1人。大会选出出席中共济南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名,候补代表3名。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东风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1971年2月19~23日,在区革委会礼堂(位于西市场内)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29名,列席代表29名。李明镜代表中共东风区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作《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就”,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1人;区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9人,区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1980年10月6~9日,在区政府礼堂(位于经二路纬八路)召开。到会代表190名,其中候补代表13名,列席代表21名,特邀代表1名。房立代表区委作《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牛祺玉代表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要求大家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会议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出区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区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0人,书记1人,副书记4人。大会选出区委纪委委员6人;区委纪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并报经区委通过,市委批准。大会选出出席中共济南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1名,候补代表1名。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4~6日,在济南军区第三招待所礼堂(位于经四路纬九路西)召开。到会正式代表181名,列席代表57名,特邀代表6名。郭健代表区委作《振奋精神,勇于改革,全面开创我区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牛祺玉代表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教训,号召大家集中精力搞“四化”,全面开创各项建设事业的新局面。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0人,候补委员3人;区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8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大会选出区委纪委委员10人;区委纪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人,并报经区委通过,市委批准。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槐荫区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7年6月22~25日,在槐荫区政府礼堂(位于经二路纬八路)召开。到会代表344名。亓凤海代表区委作《坚定信心,开拓前进,夺取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刘传印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情况,号召全区党员坚持改革,努力开创经济和城建工作的新局面,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4人,候补委员4人;区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委常委11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大会选出区纪委委员15人;区纪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区纪委常委7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并报经区委通过,市委批准。
  第三节 基层组织
  1950年首建区机关、街道两个党支部。1951~1953年,组织建设发展缓慢。1955年起,继续贯彻中央“积极慎重”的方针,重点在私营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1956年,各街道办事处和税务分局、粮食分局、法院、检察院先后建立党支部。是年7月,建立区机关党总支。同年,驻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原泺源区部分党组织隶属槐荫区管理。1958年5月,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党总支。1959~1960年,随着区划调整及“突击”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猛增。1960年6月,各街道分社党总支改为党委。因1960年6月、1961年5月两次区划调整,及驻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交市归口管理,基层党组织骤减。1963年2月,各街道分社党委分别改为党总支。1965年,全区建有1个党委(区机关)、11个党总支、54个党支部。1966年底至1969年11月,基层党组织陷入瘫痪。1969年12月建立中共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逐步复建基层党组织。1971年2月,74个单位复建党组织,占区属单位的89.1%。1974年,区属单位全部复建党组织。1975年后转入稳定发展阶段。1978年底,区属工业40个党支部交市归口管理。1979年,各街道办事处党总支改建为党委。1987年,郊区段店镇、吴家堡镇及市属商业21个批发零售服务网点、10所中学的党组织先后隶属槐荫区管理;新建城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工商局党委。1989年,撤销经三路、北大槐树2个街道办事处党委,新建匡山、张庄路、段店北路3个街道办事处党委及区经计委党委。是年,全区共有24个党委、16个党总支、433个党支部。
  第四节 党员发展
  1948年,全区共有党员76名。翌年,大部分党员随军南下,1950年仅有党员17名。1952年,区机关调入部分干部,党员增至45名。是年7月至1953年3月,全区分两批发展党员9名(机关5名,私营工厂4名)。1954年,在私营工厂、商店和国营(集体)工厂中共发展党员45名,其中私营工厂37名。1956年,批判党建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发展党员576名。是年,驻区市属商业公司(站)、工厂、学校、医院等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归区管辖,原泺源区部分地区划归辖区。至1957年1月,党员增至2774名。1958年底达3244名。1959年大跃进,发展党员1572名。是年12月,区划扩大,党员剧增。196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2023名。是年10月,党员增至7093名(正式党员4038名,预备党员3055名)。1960年下半年起逐步恢复原区划。1961年起基本停止发展党员。1962年,国营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先后交市归口管理。是年底,党员减至1259名。1965年,根据区委“有领导、有控制、有重点地接受新党员”的指示,发展党员9名。年底,全区共有党员1040名。1966年5月至1969年底再度停止发展党员。1970年整党建党,“吐故纳新”。1971年发展党员71名。1976年发展党员189名。1979年起,重点吸收知识分子和生产第一线骨干入党,至1985年,共发展党员421名。1987年,段店镇、吴家堡镇及驻区市属21个商业网点和10处中学(含职业中学)的党组织归区管理,新增党员2837名。1989年底,全区共有党员6218名(正式党员6050名,预备党员168名),其中科技界753名,医务界65名,教育界694名,工商界840名,机关和街道3866名。
  第五节 党员教育
  日常教育 1949年起,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不定期上党课。至1956年,形成每月定期召开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主要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文革”期间,党的生活陷于瘫痪状态。1976~1978年,逐步恢复“三会一课”制度,以揭批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罪行、平反冤假错案、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为主要内容,澄清“左”的思想的影响。1978年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为指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培训学习 1951~1958年,不定期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学习党章、党员标准、党员修养等内容。1959年成立区委党校,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新党员、建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进行党的建设理论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的教育。1959~1978年,以学习毛泽东著作和有关指示为主,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期,培训7539人次。其中,1959~1966年举办培训班24期,培训4959人次;“文革”期间培训工作停止;1971年建立区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恢复对干部的培训;1973年复建区委党校,至1976年,共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1857人次;1977~1978年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723人次。1979年后,重点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著作等,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9期,培训3126人次。其中,1979~1984年举办培训班39期,培训1852人次;1985~1988年先后举办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基层单位政工干部等培训班和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班共8期,培训1024人次。1988年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三年制经济管理专业中专班1期,招收学员99人。1989年与省、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党政干部“党政管理”、“经济管理”大专专业证书班2个,招收学员151人。
  整党整风 1950年9月、1952年7月,先后开展了两次整党运动;1957年5月至1958年8月开展了整风反右运动;1965年1月至1966年6月开展了“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整党教育运动;1970年6月至1971年6月开展了整党建党运动;1984年5月至1986年12月开展了整党工作。这些运动对提高党员觉悟,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推动整个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批评、处分错了一些同志。其中,1984~1986全区2100名党员分三批参加整党,经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党员登记、总结整党工作四个阶段,有14名党员受到组织处理(开除党籍5名,留党查看2名,严重警告2名,缓期登记5名),占全区党员总数的0.67%。
  争先创优 建国以来,全区多次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鼓励鞭策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中,1963~1965年开展了“做一个好党员”活动。1980年起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活动,至1985年,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和表彰;1985年后,每年进行一次评比,三年进行一次表彰。1988年起,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评议党员评出先进党支部。1980~1989年,区委共表彰先进党支部109个(次)、优秀党员361人(次)。
  第六节 纪检工作
  党纪检查 1956年6月建立区委监察委员会。是年,贯彻中央及省、市第一次党的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72个单位、2572名党员中查处党员违纪案件31起,(受处分的4起,免于处分的11起,取消处分的16起)。1957年,重点查处在整风反右中被划为右派的307名党员(干部)。1958~1959年,围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和增产节约运动,查处违纪案件66起,79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1960年,围绕反右倾斗争、农村“三反”、生产救灾等运动开展党纪检查,共查处违纪案件87起,63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1961~1962年,对1958~1959年整风补课和反右倾运动中受批判处理的159名党员进行甄别,其中原结论正确或基本正确的44名,部分正确的63名,错判或基本错判的52名。1963年9月,撤销区委监察委员会,设立市委监察委员会驻槐荫区委监察组。至1966年6月,重点查处违法乱纪、腐化堕落案件53起,47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1967年1月起,区监察机构处于瘫痪状态。
  1979年6月设立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区属13个党委、2个党总支、36个党支部进行党风检查。1983年,贯彻中纪委“公开信”,对区级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干部住房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超标准住房63户,超标准面积1123.3平方米。根据政策规定,分别对其做了处理。1985年1月11日,中共槐荫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槐荫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列为区级五大机构之一。1983~1986年,共查处党员经济违纪案件9起,17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1987年,查处以权谋私及经济、计划生育等违纪案件共18起,16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1988~1989年,查处以权谋私及经济违纪等案件36起,30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落实干部政策,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的指示,成立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复议“文革”中党员干部受审案件。至1979年6月,共复查169人,其中维持原结论的119人,修改原结论的22人,重新结论的13人,不予结论的3人,撤案的10人,暂挂的2人。1980年再次对“文革”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议,共复查154人,其中撤消原结论的103人,修改原结论的10人,维持原结论的41人。
  1978年11月,对错划右派进行改正和安置。至1979年8月,对63名“右派”予以改正并根据情况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安排相当原职务的43人,低于原职务的2人,办理退休手续的5人,根据本人要求不恢复职务的2人。1978年11月至1979年8月,对整风补课、反右倾中作出错误结论的31人进行了改正,对其中15名生活困难者补助4900元。1984年对错划右派改正工作中的尾巴再次复议,经复查纠正原结论的60人。是年,改正错划右派工作全部结束。
  1979年,按照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受理历史申诉案件34件,经复查纠正4件。1984年,复查历史案件29件,纠正10件。1986年,对78件历史遗留案件再度复查,其中撤消原结论的32件,改变原结论的10件。同年8月,复查历史案件工作结束。
  第七节 统战工作
  团结各界人士 1949~1952年,动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广大知识分子和民族工商业者参加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思想改造和“三反”、“五反”等运动。1953~1956年,鼓励工商业者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各种形式,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其中65名党外人士当选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委员。1957年,全区1478名资方人员开展向党交心活动,共提意见66078条。之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接受党和工人阶级的领导等问题进行辩论,并制定自我改造规划。随即开展“务虚”活动,1455年资方人员提出问题、建议7485条。1958年,发动全区工商界人士积极参加大办钢铁和献才能、献技术活动,共献旧钢铁436吨,黄金248两,白银1630两;献计策2801条(被采纳2236条)。1960~1964年召开工商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参加的“神仙会”,坚持三不政策(不打棍子、不抓辫子 不戴帽子)和三自方针(自己摆问题、自己谈认识、自己解决问题),进一步融洽了党和政府与他们的关系,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文革”期间,统战工作中断,各界人士遭受“四人帮”迫害,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1985年,统战对象扩大为10个方面、1万余人,其中民主党派103人,非党知识分子1122人,工商联会员283人,少数民族6147人,归侨、侨眷648人,台胞台属400人,原起义投诚人员16人,个体工商业者1654人。1986年,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统战工作联络组、统战理论研究会。1989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先后召开党外人士会议10余次。
  落实统战政策 1978~1979年,对53名党外“右派”予以平反,妥善安置;对“文革”中戴上历史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帽子的4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全部摘帽,予以安置。1979年起,先后归还“文革”中侵占的私房55间,宗教用房28间;为449户统战对象清退“文革”中被查抄的财物;“文革”中被遣返农村的5名工商业者,2名返回济南,3名就地办理退休。1984~1985年,为13名错划右派和工商业者补发“文革”中扣发的工资66009.65元;为12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颁发了证书。
  对台工作 80年代,区委有关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利用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好对台工作对促进祖国统一的重大意义。各级分管领导亲自走访台属,进行思想政策教育,帮助他们排忧解难。1986年后,区委统战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党委的负责人亲自登门看望回区探亲的台胞,对其中职务较高、影响较大的人物进行了宴请。根据台胞的身份和思想基础,顺乎自然地向他们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并听取他们对大陆各方面的意见。1988年接待来区探亲台胞110人,比1987年增长近10倍;1989年为94人。
  第八节 政治运动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7月27日,七区召开群众大会,声援朝鲜人民的抗美正义斗争。年底,成立区抗美援朝工作委员会,各界妇女组织和青年团组织建立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行动委员会和若干行动小组。各界人民纷纷集会游行,制订爱国公约,努力生产,踊跃捐献飞机大炮,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统计,全区5154名妇女为志愿军做棉军衣8500件、军鞋底25542双、军鞋500双,写慰问信2000余封,寄慰问袋170余个,为购置“济南妇女号”战斗机捐款1.6亿元(旧人民币);1673年名团员和青年建立板报组、文娱组、读报组共84个,为志愿军捐款623万元(旧人民币);全区成立拥军优属委员会31个。1954年,抗美援朝胜利结束。4年间,全区人民共捐款37088万元(旧人民币),为志愿军做被服4.1万件,做军鞋、军袜40.26万双。
  镇反 1951年3月,组织全区党政干部学习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一系列文件,发动全区人民检举揭发反革命的罪行,对各类镇反对象进行调查统计。4月1日,对区内土匪、恶霸、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道会门头子进行第一次公开搜捕,此后掀起声势浩大的“镇反”宣传高潮。至4月9日,全区先后召开大小会议700余次,受教育者5.58万余人。4月10日转入公审阶段,控诉、声讨反革命分子的罪行。4月17日召开公审大会,处决李星南、华玉玺、刘炳荣、滕沛昌、崔金堂等5名罪大恶极分子。6月19日,全区27名各界代表组成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同月22日,反革命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全区共杀、捕、关、管五类分子494名,469名反革命分子自动坦白,62个道会门的3507名道徒声明退道。1952年转入搜捕残敌、清理积案和管制反革命分子阶段。1953年镇反运动结束,全区共搜捕反革命分子855名。
  1955年8月,第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再次镇压反革命的决议,至1956年“镇反”结束。全区先后收到检举材料4000余份,分两批逮捕反革命分子114名。
  三反 1951年12月,根据中央指示,区委确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团体中开展“三反”运动。1952年2月成立区“三反”运动领导小组,各单位相继建立工作组和宣传小组,按照一民主检查、二坦白检举、三思想建设、四组织建设的步骤开展运动。为配合开展运动,3月,全区成立“三反”规劝小组49个,妇女家属小组18个。7月,“三反”运动基本结束。全区共揭发出6人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其中贪污最多者达480万元(旧人民币);查出区政府、群众团体干部吃街道干部和群众酒饭者18人、256次,侵占群众利益者20人、54次。运动中受撤职处分者5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并劳动改造。
  1953年2月,在全区党政机关中开展了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为内容的“三反”运动。
  1954年11月,在全区党政机关中开展了以“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腐化堕落”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共查出犯有贪污错误者7人,贪污款最多达380万元,最少为4万元(均为旧人民币)。
  五反 1952年2月成立区“五反”运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工商界中开展“五反”运动。运动历经检举坦白、检查“五毒”(即“五反”内容)、定案处理三个阶段。区委、区政府组织检查大队,对92个违法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组织互助互查900余户。同年7月“五反”运动结束。运动中共举报资本家偷漏税5000余万元(旧人民币),清除了工商界中的“五毒”行为和资产阶级派进工会组织的35名“坐探”分子,在工商界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
  1963年3月,结合增产节约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区开展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五反”运动办公室和“五反”运动经济退赔领导小组。运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107个单位,第二批145个单位,第三批40个单位。5、6月间,有牵连的干部群众开始“洗手”、“洗澡”、“放包袱”。年底,新“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肃反 1956年1月,区委、区政府成立肃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层单位共建立领导小组34个。4月,在区级机关和木材公司进行试点。之后,全区47239人先后分五批参加运动,历经小组斗争、专项斗争、甄别定案三个阶段。1959年5月运动结束。共召开报告会55场,讨论会620余次,斗争会136场次;8880人写出检举材料20875份;排出清查对象458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0.97%;查出反革命坏分子421名(蒋伪军政警宪人员256名,特务103名,反动党团骨干29名,土匪1名,恶霸6名,敌对阶级分子10名,现行反革命分子2名,坏分子14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0.89%。
  1963年,全区再次开展肃反运动,参加运动2082人,排出清查对象105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5%。
  整风反右 1957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的指示,首先在部分单位开展运动,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及中央有关整风文件。6月上旬进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阶段,在此期间出现一些攻击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言论。6月中旬起,在前段大鸣大放的基础上,有领导的转入“反右”斗争。8月起,在全区全面深入开展整风和反右斗争,先后分三批、历经四个阶段。1958年8月,整风运动结束。全区共98个单位、11.78万人参加运动,划定“右派分子”307名,出现严重扩大化倾向。一些人被错戴上“右派”帽子,造成不幸后果。根据中央指示,1959、1961、1962年,先后为80余名“右派”摘掉帽子。1978年,对剩余的63名“右派”予以改正并进行了妥善安置。
  1959年9月,全区开展“反右倾”运动。75名“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1960年,区委监委对运动中的案件作出结论,其中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3人,犯有严重右倾错误的27人,犯有严重个人主义错误的7人。1961、1962年,对“反右倾”运动中部分戴帽者平了反。1978年,对“反右倾”运动中受牵连者彻底予以平反。
  “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3日,区委常委开会研究全区开展“文化大革命”问题。6月15日成立区“文化大革命”7人领导小组。6月17日,区委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部署开展“文化大革命”。6月30日,区委下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初步意见》一文。8月,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机关、学校、工厂、商店、街道普遍成立红卫兵组织,上街破“四旧”、立“四新”。9月,区委作出《关于破旧立新,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用毛泽东思想占领一切阵地的初步意见》的决定。此后,破“四旧”、立“四新”形成高潮。红卫兵对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家庭实行“查、抄、挖、斗、赶”。先后更改街名34个,商店名72个,学校名21个,并查出大量“四旧”物资。全区各界秩序混乱。11月,全区掀起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浪潮,强迫领导干部检查、认罪,挂牌批斗,游街示众。12月,全区上下建起名目繁多的群众造反组织,四处串连,踢开党委“闹革命”。领导干部被扣上“走资派”“修正主义分子”的帽子遭揪斗罢官,许多知识分子、爱国人士、民主人士被抄家、批斗。各级党组织及行政机构陷入瘫痪,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
  1967年1月23日,20余名解放军指战员到区执行“三支两军”任务。1月28日,山东省红色造反者联络委员会东风区分会、新工人联合会等十余个群众组织夺取区委、区人委大权。3月1日,一派群众组织联合78个单位(占全区单位总数的85%)共1万余人在青年公园召开大会,否定“1.28”夺权,建立由群众组织代表、解放军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共37人组成的东风区革命委员会。5月,在王效禹发动的“反逆流”运动中,区革委被另一派群众组织砸垮。12月20日,区革委政权再度易手。1968年2月,市革委批准新的区革委领导班子,区革委政权暂时稳定下来。同月,成立东风区公安机关军管组,行使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机关职权。3月,全区开始“反复旧”。9月,提出“奋战一百天,打好斗、批、改攻坚战”的口号。1969年8月起,贯彻、落实“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十条》,批判“反复旧”,号召全区各派“削平山头”,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同年10月开始清理阶级队伍。在此期间,全区各项工作由革委会“一元化”领导,派别林立,思想混乱,生产停滞,各项建设事业萧条。1969年12月成立中共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之后,各级革委相继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2月起开展“一打三反”运动。6月,整党建党开始。12月,党员进行开门整风。在此期间,各级党组织逐步恢复组织生活。1971年2月召开区党代会,撤销区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复建中共东风区委。3月成立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1972年1月起,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政治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8月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3年2月,撤销区公安机关军管组,先后复建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法院、检察院。9月,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解放军指战员离区,“批林批孔”运动开始。是月,区委检查清查“五一六”工作中的错误,为受害人平反。1974年掀起批林批孔高潮。是年9月起,对“一打三反”运动案件进行复查,纠正定性不当、处理过重等问题。1975年12月,“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结束。运动中,群众揭发重点对象368名,缴获长短枪5支、子弹123发等,定案处理639起。1976年3月,全区掀起“反击右倾翻案风”高潮。同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至此,辖区“文化大革命”结束。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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