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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编 城市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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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槐荫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620
颗粒名称:
第三编 城市建设
分类号:
F299.27
页数:
34
页码:
215-2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槐荫区城市建设分为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房地产、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环境保护等介绍。
关键词:
槐荫区
市政
绿化
内容
第一章 市政建设
济南开辟商埠后,辖区市政建设开始起步。解放前夕,辖区道路总长2.99万米(其中土路和碎石路约占82.8%);下水道总长2.24万米(其中石板沟、明沟约占94%)。
解放后加快市政建设步伐。1989年,全区共有道路93条,总长7.32万米,面积86.87万平方米(沥青道长6.94万米,面积83.92万平方米;水泥道长2991米,面积2.57万平方米;石板道长177米,面积1211平方米;土路长561米,面积2501平方米);下水道总长11.51万米,为解放前夕的5.14倍;桥梁16座,长6760.25米,面积12028.68平方米(不含黄河大桥);涵洞90座,长2075.5米,面积8387平方米。
第一节 机构
1962年成立区市政工程养护队,为全民事业单位,市、区两级管理。1966年与区绿化班合并,成立区市政工程养护绿化队。1977年绿化队析出,复称市政工程养护队。1979年改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1982年下放归区管理,改为集体事业单位。1986年起,下设排水队、道路队、材料场、计财科、市管科、行政科、质量检查科、政工科。1989年有职工208人。
1982年前,纬十二路立交泵站、段店立交泵站由济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管理所管理。1982年10月下放归区城建局管理。1985年3月成立区排水管理所,管辖两个立交泵站。
第二节道路街巷解放后,先后将市区土路和碎石路铺为沥青路,并改建、新建部分道路。50年代,由济南市市政公司施工,重点改建纬十二路。1952年7月,将经二路至经十路1550米路段铺为碎石路,立沿石,修绿化隔离带。1954年9月,将经二路以北路段铺为沥青路。1958年,将慢车道各加宽3.5米。1960~1962年,投资40.57万元,将经二路以南路段铺为沥青路。后由市政工程养护队施工,将经二路以南路段人行道铺设水泥花砖。
70年代,共修铺道路8条。其中,1972~1974年,由市政公司施工,将经十路(东起中光明街,西至段店桥)3800米路段车行道平均展宽为31.5米。1978年8月,投资153.25万元,由市政公司施工,将段店路(东起段店桥,西至段店北路南端)996米车行道拓宽为30米。
80年代,共投资1610.21万元,修铺道路60条。先后完成张庄路、堤口南路、道德北街、南辛庄街、南辛庄西路、经一路、段店北路等重点道路的拓宽、改建任务。其中,1981年7月,投资234.09万元,由市政公司施工,将张庄路(西起兴济桥,东至堤口路)车行道拓宽改建为长1765米、宽15米的沥青路。1982、1984年,共投资68.4万元,由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施工,先后将道德北街拓宽改建为长1420米、宽5.5~9米、面积1.06万平方米的沥青路。1983年,投资119万元,由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施工,将南辛庄街、南辛庄中街、南辛庄东街改建为长2788米、面积2.02万平方米的沥青路。同年,投资103.35万元,由市政公司施工,将南辛庄西路拓宽改建为沥青路,其中车行道长925米、宽34米、面积3.38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长1850米、宽4米、面积7400平方米;绿化隔离带总长1080米、宽3米。1982~1985年,各街道办事处采取自办公助的办法,共投资200万元,治理小街小巷679条(占应改造街巷的92.81%),总长4.69万米,面积13.28万平方米。1986年,投资8万元,由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施工,将经一路(纬五路至北大槐树街口)长条石车行道改建为长1059米、宽9.5米、面积1.01万平方米的沥青路。1989年,投资1030万元,由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施工,将张庄路(东起堤口路,西至段店北路北端)3684米路段拓宽为41米,其中快车道16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3米,慢车道各7.5米,人行道各2米。同年,投资28.9万元,由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施工,将堤口南路土车行道改建为长342米、宽22.5米、面积8163平方米的沥青路。1988~1989年,投资1720万元,由市政一公司施工,将段店北路车行道改建为长1300米、宽34米、面积4.65万平方米的沥青路。1989年,辖区铺装道路总长达7.32万米,面积86.87万平方米;人行道长3.72万米,面积21.2万平方米。
第三节 桥涵
桥梁 解放后,辖区开始有计划地修建桥梁。60年代修建钢筋混凝土公路桥2座,70年代修建黄河铁路大桥、纬十二路铁路立交桥、段店铁路立交桥等7座,80年代修建钢筋混凝土公路桥6座。至1989年,辖区共有桥梁16座,其中铁路桥7座,公路桥8座,便桥1座;石拱桥1座,钢筋混凝土桥14座,钢架铁桥1座。主要桥梁有:
黄河大桥 位于吴家堡镇曹家圈村北,为京沪铁路复线铁桥。1972年7月动工修建,1976年竣工。由主桥和南北引桥组成。主桥5孔,三角形下承式结构,长530.65米。南北引桥共158孔,长5698米,宽11米,面积6.27万平方米。
段店立交桥 位于经十路与津浦铁路相交处。为下穿式引道、4孔钢筋混凝土铁路桥。1971年3月由市政公司兴建,同年9月竣工通车。东线桥孔径6×4米,长37米,宽15.3米,面积566平方米,净高4米。西线桥孔径6×4米,长37米,宽11米,面积407平方米,净高4米。引道全长305.8米,面积1.04万平方米。其中车引道长287米,两侧非机动车引道长305.8米。东引道纵坡最大为2.05%,西引道纵坡最大为2.38%。引道宽为30~40米,其中快车道12~13.4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6~7.4米,人行道各3~4米。快车引道为碎石隔离层20厘米,3∶7灰土基础20厘米,砂垫层4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3厘米;慢车引道和人行道为3∶7灰土基础15厘米,碎石承重层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厘米。
纬十二路立交桥 位于纬十二路与津浦铁路相交处。为下穿式引道、4孔钢筋混凝土铁路桥。1970年建成通车。北线桥孔径6×4米,长37米,宽13.5米,面积499.5平方米,净高4米。南线桥孔径6×4米,长37米,宽24米,面积888平方米,净高4米。引道全长270米,面积9450平方米。其中,南引道450米,最大纵坡2.01%;北引道270米,最大纵坡1.67%。引道宽35米,其中快车道12米,慢车道各7.3米,人行道各4.2米。快车引道为3∶7灰土基础20厘米,青砂垫层4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4厘米;慢车引道为石碴三合土基础20厘米,碎石承重层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5厘米;人行道为石碴三合土基础15厘米,碎石承重层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厘米。
王符河桥 位于段店镇后周王庄西。1982年山东省交通工程公司兴建,为四孔钢筋混凝土公路桥。设水泥混凝土桥墩35个。桥面长125米,宽30米,面积3750平方米。可通行60吨的载重汽车。为济兖公路上最大的桥梁。
涵洞 解放后,在整修、铺设道路的同时,改建、新建一批涵洞。1989年,辖区共有涵洞90座,长2075.5米,面积8387平方米。其中,石拱涵洞3座,长20米,面积102平方米;砖拱涵洞1座,长5米,面积20平方米;石板涵洞3座,长49米,面积28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管涵洞17座,长547米,面积144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板涵洞66座,长1454.5米,面积6537平方米。
第四节 排水
下水道 解放后,随着道路的拓建,逐步将明沟改为暗沟(暗管)。1989年,辖区下水道总长11.51万米。其中,陶土管道6.72万米,石板沟6842米,石拱沟157米,砖拱沟4527米,钢筋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管2.78万米,水泥混凝土板沟8617米。设检查井2410个,收水斗2363个。污水按自然地势分两路流向西、北:一路汇集于纬十二路以西,经忠厚街、昆仑街至八里桥污水泵站;一路汇集于经一路纬九路,向北穿北大槐树街至堤口南路,经万盛街大沟、堤口路流入西工商河。
防洪工程
腊山分洪 先后开挖分洪沟两条。1954年,由省农林水利局设计,济南市和长清县组成工程指挥部,兴修分洪沟一条。经后周王庄与宋家庄之间,至玉符河分洪沟,将大杨庄以南洪水截入玉符河。沟长2209米,纵坡为0.052%,底宽6米,边坡1∶1.5,设计水深2米,排洪量为每秒20立方米。1964~1965年,由历城县水利局设计、施工,兴修分洪沟一条。分洪沟自朱家庄(现属七贤镇)南侧大涧沟水系起,沿腊山北侧向西,接第一次开挖的分洪沟,将大涧沟水系中的部分洪水导入玉符河。沟长5500米,河道纵坡为0.02%,底宽15米,边坡1∶2,设计水深2.4米,排洪流量为每秒41立方米。
兴济河疏浚 1963年投资6.19万元,修建刘长山东侧漫水、行道两用坝,坝长增至60米,坝身中部增建净垮3米的钢筋混凝土板涵1座。1964年投资4.96万元,重建西十里河土堤,顶宽4米,河底宽22米,两岸砌乱石护坡,排水量达每秒390立方米。
治理曹家圈干河 1970年,济南市引黄工程指挥部组织整修疏浚。改建桥涵20座、渡槽4座,维修桥梁、涵洞各1座。疏浚后,河底宽8米,边坡1∶1.5,深1.7~3.5米,排水量为每秒8~10立方米。
治理北太平河 1953年,市引黄工程指挥部组织开挖美里庄至羊涓湖南侧朝阳寺排水沟,长5142米,底宽1米,纵坡0.02%。
治理南太平河 1956年首次进行整修疏浚。1977年,济南市引黄工程指挥部再次组织疏浚,改建(扩建)桥梁10座、涵洞2座。疏浚后,河底宽8米,深2米,纵坡0.02%,排水流量为每秒10立方米。
改建睦里闸 1954年投资1.46万元,由山东黄河河务局设计,对睦里闸进行改建,开挖引水渠330米,将人力启闭闸门改为3台涡轮机启闭,加固闸身。1982年投资38.6万元,由山东黄河河务局设计院设计,黄河河务局安装队施工,将睦里闸移址改建为双孔引水闸,闸身长79米,宽5.2米,双孔各净垮1.5米,净高1.5米,引水量为每秒5~10立方米。
纬十二路立交泵站 1970年建站,用以提升立交道地下水和雨水。设有16—丰产35水泵(流量为每小时1420立方米)2台,75千瓦电机2台;6—18A水泵(流量为每小时162立方米)1台,11千瓦电机1台。
段店立交泵站 1972年建站,用以提升立交道地下水和雨水。设有16—丰产35水泵(流量为每小时1420立方米)2台,75千瓦电机2台;6—16A水泵(流量为每小时162立方米)1台,7千瓦电机1台。
第二章 园林绿化
1928年,辖区始建日本侨民公园(现青年公园)。1930年,济南第一林业局在南辛庄辟建苗圃。同年,辖区商埠主要道路种植行道树。1940年,济南铁路系统在昆仑街(现济南铁路局第一小学)辟建苗圃100余亩。抗日战争胜利后,日侨公园改为胜利公园。解放前夕,辖区有胜利公园1处,济南铁路系统苗圃1处,绿化道路10余条。
解放后,先后成立市、区绿化机构。70年代重点进行道路绿化。80年代加强绿地建设。1986年新建槐荫公园。1989年,城区有区属公园2处,市属苗圃2处,行道树11103株,庭院树105866株,绿地144484平方米(含公园),绿化复盖率为15%。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前,市绿化队负责辖区绿化。1966年2月,市绿化队绿化班下放归区,由区市政工程养护所管理。1977年成立区绿化队,为全民事业单位。1979年改为区绿化管理所。1985年更名为园林绿化管理所,归口区城市建设委员会。1989年有职工57名。
第二节 公园
青年公园位于经六路与经七路、纬七路与纬八路之间,面积2.64万平方米。1950年1月由胜利公园改为青年公园。1952年,公园东部兴建鹦鹉馆、猴亭等,西部辟为运动场。1976年归区管辖。1981年重建。1983年10月建成开放。南北甬道植冬青球、圆柱松、花灌木等。东部为游览区,占地1.34万平方米,自北向南分为花园、中心活动区和儿童乐园,建有温室、展室、月季园、环壁亭、假山等。西部为体育场,占地1.3万平方米,设有看台、田径场、露天灯光篮球场等设施。1988年7月,在中心甬道处建成“四五”烈士纪念碑。
槐荫公园位于经十路西端,东、西分别与槐苑宾馆、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邻。占地5.93万平方米。1986年对外开放。著名书法家武中奇为南门题写园名。至1989年,建有游艺中心(飞天、登月火箭、小火车、碰碰车等)、小型苗圃、假山、绿地等。
第三节 绿化
道路绿化解放后逐步更新行道树品种,并在隔离带植树。1957年首次在小纬六路更种法桐166株。60年代,先后在29条街巷植树3433株。70年代,共在19条街巷植树8933株,为解放后植树最多的时期。其中,1973年在经十路、纬十二路植树5405株,占该时期植树总数的60.5%,创历年植树最高纪录。80年代,共在15条街巷植树1823株。其中,1985年在南辛庄西路实施垂直平面绿化,种法桐133株,植各种乔、灌木、攀缘植物共36种、7250株,受到1988年华东六省一市绿化检查团的好评。至1989年,全区共绿化干道26条、街巷38条,植法桐、国槐、毛白杨、泡桐、加拿大杨、刺槐、白腊、芙蓉、柳树、柿树、臭椿等共11103株。其中槐树3697株,占总数的33.3%。
公共绿地 1965年,经六路纬十路路口处开辟辖区第一块绿地,面积450平方米,植绿篱、雪松、圆柱松等花灌木58株。80年代,加强绿地开发建设。其中1988年开辟绿地75块,总面积4300平方米,居历年开辟绿地量之首。1989年,城区公共绿地达298块,总面积71721平方米,人均绿地达0.49平方米(含公园)。
庭院绿化 50年代前半期,辖区有泉盛花园、中兴花园(以上均为中大槐树地区)、朱家花园、张家花园、李家花园、辛菊花园(以上均为南辛庄地区)等6家花木经销户。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各单位逐步将庭院绿化纳入规划。80年代,庭院绿化向园林化发展。1982年全区有市花园式庭院1个,市绿化先进单位5个。1989年,市花园式庭院达14个,市绿化先进单位达40个。城区庭院树共有105866株。其中济南第二机床厂、济南轴承厂、济南试验机厂、济南饭店、济南军区陆军学校、济南军区航空修理厂、济南市纬十路小学等单位,果树成荫,绿地连片,荷塘、鱼池、假山、长廊、凉亭、喷泉交织如画,水平较高。
第四节 驻区园林单位
济南园林苗圃 位于张庄机场东侧。前身为济南蔬菜园艺场。1964年建立西郊苗圃,面积1277亩(85.13公顷),可耕地1217亩(81.13公顷),有职工380人,育苗20余个科目、65个品种、67.54万株。1966~1967年改为“五七”干校,种植粮食。1970年4月复建苗圃,有职工150人,育苗33万株,年出圃苗木5万株,收入8万元。1987年12月7日与匡山苗圃合并成立济南市园林苗圃。1989年,总面积1585亩(105.67公顷),可耕地1224亩(81.6公顷)。
有干部、职工180人,种苗木39个科目、129个品种、12万株,定植80万株,出圃苗木12万株,育花卉50余个品种。
段店苗圃 1952年于兴济河东侧始建阎千户苗圃,有土地54.37亩(3.62公顷),职工5人,种加拿大杨、侧柏等近10个品种,年出圃苗木1~2万株。1953年迁至兴济河西。1958年扩建,改称段店苗圃,面积208.43亩(13.9公顷)。1964年与西郊苗圃合并,1965年析出。1983年,兴福寺苗圃(含峨嵋山苗圃)划归段店苗圃。1989年,共占地337.5亩(22.5公顷),可耕地283.5亩(18.9公顷),有职工42人,定植苗木30个科目、120个品种、2.5万株,育花卉10万盆,出圃苗木10万株。
第三章 环境卫生
1949~1961年,市卫生工程七队负责辖区道路保洁;1949~1982年,市工程七队、市环境卫生汽车队负责清运辖区垃圾。自1962、1983年起,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先后归区管理。1984年起,全区掀起多次卫生突击活动,卫生面貌逐步改观。1987年,全市进行达标记分检查,辖区全年平均98.9分,评为全市第二名。
第一节 机构
行政机构 1952年3月设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各单位(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82年成立区环境卫生管理局,1984年撤销。
事业机构 1984年成立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归口区城市建设委员会。下设汽车队、保洁队(1987年下放街道办事处)、修建队。1989年共有职工206人。
第二节 卫生保洁
道路保洁解放初,市卫生工程七队驻辖区树德里,有职工40余人,其中10余人负责经一路至经七路保洁,日扫两次。纬路及小街巷由驻地单位、居民负责清扫。1961年,市卫生工程七队离区,由街道办事处43名街道保洁员成立区保洁队,负责经路及纬十二路保洁,其余街巷仍由驻地单位、群众负责清扫。1982年,市环卫处10名环卫工人下放街道办事处任环境卫生管理员,归区环卫局管理。1984年,市环卫局38名环卫工人下放归区。同年,成立区环境卫生保洁队,有职工276人(正式工50人,临时工226人),承担辖区经、纬路保洁。各街道办事处自费招聘临时保洁员,清扫小街巷。1986年,区政府在经三路街道办事处进行门前卫生有偿服务试点,取得成效,后在全区试行。同年,市政府在本区召开门前卫生有偿服务现场会,后在全市推广。1987年,区保洁队下放街道办事处。1989年,全区有保洁员500余名(正式工50余名,临时工450名),保洁面积达171万平方米。
垃圾清运解放初,市卫生工程七队30余人,配人力花轱辘车10余辆,将垃圾运至昆仑街垃圾站。1956年,拆除砖砌垃圾池,改为拉车摇铃收垃圾。花轱辘车逐步被大地排车、马车取代。1961年,市卫生工程七队撤走,由市环卫汽车队负责清运。1970年,改摇铃倒垃圾为夜间定点倒垃圾,市环卫汽车队夜间清运。1978年,全区设置统一垃圾箱(台)。1983年,市环卫局108名环卫工人、14部汽车、3部叉车、2部洒水车下放归区,成立区环卫车队,负责清运垃圾,道路洒水。1988年,区政府规定:单位生产经营性垃圾、锅炉和食堂煤渣、炉灰及工程土、落房土等均由单位或居民自行运往指定地点,并交无害化处理费;清运有困难者,可向环卫所申请代运,交代运费和无害化处理费。1989年,全区设垃圾箱124个、垃圾台44处(龙门式20处,高台式21处,翻斗式3处),有垃圾清运汽车24部。
粪便清理解放后,私人晒粪户及匡山肥料厂清除三队负责清运辖区粪便。1958年,私人晒粪户组成五里牌坊粪肥合作社,70年代并入匡山肥料厂。后由该厂承担辖区粪便清除工作。1983年,市环卫局公厕修建队8名工人下放归区,成立区公厕维修站。1984年起,分期分批将旱公厕改为水冲式。1989年,全区有公厕118个(其中水冲式82个,占总数的69.5%),家庭旱厕1000余个。
第四章 房地产
济南开辟商埠后,辖区私营房屋营造厂家陆续兴起。1932年有营造厂31家(合资经营15家,独资经营16家)。其中浙江马铭渠的“新慎记营造厂”和江苏钱馨如的“中太兴建筑工厂”规模较大。至解放前夕,沿街多建起脊二层楼,供商业店铺之用;民舍住宅为砖木结构、大瓦屋面的一进四合院或数进四合院平房。筒瓦挂顶、斗拱彩饰极少。名房大屋有“第一楼”(位于经三路纬七路至纬八路以北地段)、满洲磨坊(位于经一路纬九路)、八卦楼(位于经二路纬八路东北)、中华基督教礼拜堂(位于现经四路425号)、上海新村(位于经七路纬六路)等。北大槐树、五里牌坊等边缘地区多为简易草房、棚屋。1948年,全区共有房屋5.47万间、65.67万平方米。
解放初,成立区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展房产普查、租赁、交易、修缮等。50~70年代,辖区建房很少。80年代,相继建起一批现代化商场、办公街、宾馆、医院、住宅小区、文化娱乐设施。1986年7月成立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加快房地产开发,群众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第一节 机构
房屋管理机构 1955年10月设立区房管建设科,负责辖区私房管理。1963年8月改为房地产管理科。1968年2月,撤销房地产管理科,由区工交城建组管理。1971年8月归区城市建设革委会管辖。1976年7月,市第三公房管修所改称区房地产管理局。1982年7月改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槐荫区分局。1984年11月复称区房地产管理局。1989年,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设房产开发公司、材料供应公司、建材供销公司、5个公房管修所、19个行政科室,共有职工640人。
土地管理机构 1987年6月,区建委设立土地管理办公室。1988年7月,撤销土地管理办公室,设立区土地管理局,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地籍、地政工作。
第二节 房屋建设
1949~1957年,辖区仅有济南机车工厂、济南面粉厂、济南铁路局、山东省立医院等单位兴建部分职工宿舍,总面积4.99万平方米。1958~1966年,净增公房13万平方米,住宅建设发展缓慢。“文革”期间停止建房。1970年后,区房管三所兴建部分平房和二、三层简易楼房。80年代,加快旧城改造和开发步伐,部分单位自筹资金兴建办公楼、住宅楼、营业楼。其中,1979~1985年集资统建、自建住宅楼126.01万平方米,建私房7.8万平方米;1986~1989年,市、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和区房管局房屋开发公司共兴建住宅楼、办公楼21.51万平方米。经三路办公街、槐荫医院、西市商场、德达商场等现代建筑,设计新颖,装饰美观大方,为泉城增添了新的色彩。
第三节 房产管理
房产清查 解放后至1989年,全区先后进行四次房产普查。1949年12月20日至1950年3月底首次进行城市房产登记。全区共有各种房屋56066间,总面积654687平方米。其中楼房3112间,平瓦房45682间,草房5102间,棚房2170间;房管公房(旧官府衙门、庙宇、祠堂及日伪和国民党政府占有的房屋)192566平方米,单位自管公房(解放初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住宅用房)282687平方米,私房(群众自有房产、代管和托管房产)179434平方米。1955年冬进行第二次房产普查。全区房屋总面积1037039平方米。其中公房803636平方米(公用公房182027平方米,民用公房60439平方米,单位自管公房561170平方米);私房233403平方米(宗教团体用房5247平方米,私房业主自用房106233平方米,出租房121923平方米)。1963年进行第三次房产普查。全区房屋总面积1401761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砖、坯)占18.32%,砖(石)木结构占60.61%,坯木结构占21.08%;人均居住面积为3.47平方米。1985年5月进行第四次房产普查。全区房屋总面积4584324平方米(房管公房644231平方米,单位自管公房3462347平方米,私房470470平方米,其它房产7276平方米)。对57671户、173015人进行住房普查,人均使用面积为9.3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6.9平方米。1989年,全区房屋总面积达5767123平方米(单位自管公房4639483平方米,房管公房628977平方米,私房498663平方米)。
房屋租赁
公房 “文革”前,凡辖区户籍居民,可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公房管理所联系,经批准后办理租赁手续。“文革”开始至70年代中期,公房管理所根据承租人申请,提出租房分配方案,经主管部门核批后,办理承租迁入证。后租赁业务终止。
私房 解放初期,私房租赁较少。1951年11月25日,市政府颁布《济南市私有房屋租赁暂行办法》,租凭业务迅速好转。1953年起,政府对出租私房实行管租赁、管修缮的办法。1958年进行私房改造后,私房租赁陷于停顿。1980年起落实私房政策,私房租赁重新活跃。1987年办理租赁契约235户,1989年为292户。
租金1948年,民用公房租金为每平方米0.181元。1950年,公用公房租金为每平方米0.351元。1951、1960、1968、1977、1986年,先后5次调整公房租金标准。1987年1月起,民用公房租金为每平方米0.11元,比1948年降低38%;公用公房租金为每平方米1.33元,为1950年的3.79倍。
1955年7月,市政府颁布《济南市私有房屋租金暂行标准》,将房屋划为九等二十级,根据房屋建筑情况、耐用年限、造价及规定租金计算月租。同年11月,将房屋划为十等十级,房租标准基数略有下降。1956年,私房租金由群众评议改为主、客协商。1979年后,外地进城经商者增多,私房租金昂贵。
建国后至今,公用公房租金由单位于每月规定时间到银行托收承付。民用公房租金于每月15~18日以居民小组为单位代收或由房管员上门收缴。1965年起改由职工所在单位代扣代收,1968年停止,1973年恢复。1989年,共收公房租金262.8万元,收租率为99.8%。
房屋交易
公房交易 1985年3月、1986年3月,先后建立区房管局房屋开发公司和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展建房、售房业务。1986~1989年,共销售房屋6.85万平方米(住宅房4.5万平方米,办公用房2.35万平方米)。
私房交易 解放初,私房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实行自由交易,凭房屋所有证到区民政部门办理契约,交纳契税。1950年4月成立济南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地产买卖的说合介绍、订立契约及买卖双方委托事项等。1957年底归区管理。1958年后交易甚少。1979年起允许私房自由买卖或转让。1988年开始对私房交易进行监督管理。1980~1989年,共办理私房交易1051户、16851.5间、18.75万平方米。
房屋修缮 建国后,私房业主自用房由房主自行维修,出租私房修缮由房主与住户协商办理。公房修缮贯彻“以租养房”、“以修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危、漏房修缮。1956~1965年、1969~1989年,共完成维修工程量103.83万平方米,工作量4554.17万元。
房屋拆迁 解放后,由房管、城建部门研究商定房屋拆迁,对拆迁房采取征用购买、付费补偿、互相调剂或移地重建等办法。1971~1980年,为展宽经十路,打通经四路,兴建纬十二路立交桥、经十路立交桥和北大槐树地区排水工程等,共拆迁公、私房2.46万平方米。1984年,市颁发《城市建设统一拆迁实施细则》,就拆迁和安置等事项做出规定,对自行解决临时住房及拆迁私房业主的自住房等问题,采取一系列奖励措施。1985年8月成立区拆迁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区房屋拆迁工作。1985~1989年,共拆迁各类房屋137312平方米。
落实私房政策 1958年8月,全区1469户、2.37万间、27.13万平方米私有出租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占全区私房总数的64.8%,造成扩大化。1985年4月起,全区开展私房改造落实政策工作,至1986年底,共落实528户、3495间、38197.67平方米,占应落实政策户(555户)的95.14%。“文革”期间,全区共接管挤占私人房产1777户、6702间、74987平方米(建筑面积)。1980年起落实政策,至1986年底,共清退1679户、6676.5间、74708平方米,占应落实政策户的99.59%。
第四节 土地管理
地权演变 解放初,辖区地产分为私有与公有两部分。1950年,没收、征收外侨、教会占有的土地。1952年,将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官僚资本家占有的土地收归公有。1954年,将企事业接收使用的外侨、教会的房地产登记注册,列为公产。1956年1月起,将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巷等地产逐步收归国有。1958年8月起,对全区私人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及房屋基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私人占有的少量土地,产权仍归个人所有;工商业合营的房屋所占土地同时收归国有。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辖区土地全部实现国有化。
土地管理 1949年起,辖区土地征用由市统一管理。1951年6月20日,市政府《关于建设使用公有、私有土地试行办法》,规定:用地单位依照城市规划提出申请,报经市城建局批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通知土地所在地的区公所(区政府)召开被征土地业主迁移动员会,再由城建局定线,房地产管理局测量,并召集业主指界、登记土地面积、收回地证、计算地价和地上物补偿,最后通过银行发款征购。所购土地,无论公、私企业,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1958年3月31日,市政府《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细则》规定:用地单位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申请书、申请土地示意图,到市城建局登记,城建局批准后,分别到县(区)人民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联系用地,用地单位自己负责测量计算地价和地上物补偿、安置等事宜。1962年9月,市政府规定:申请征用(划拨)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经市城建局和房地产管理局同意后,由市人民委员会转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自1988年起,对建设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是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土地申报工作,至年底结束。共申报土地11229宗,经审表、审图、统计、整理、分卷后存档。1989年5月,区土地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行办法》,规定:凡在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国家建设、村镇企事业建设和个体、联合户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市统一管理,分级或联合承办的方法办理土地征用业务。1988~1989年,全区共征用土地888.48亩(59.23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55.56亩(50.37公顷),邮政用地36.17亩(2.41公顷),医院用地13.62亩(0.91公顷),公园用地22.28亩(1.49公顷),农村交通用地20亩(1.33公顷),农民宅基地12.85亩(0.86公顷),其它用地28亩(1.87公顷)。1988年7月至1989年10月,共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281个,占地面积3870.01亩(258公顷)。
第五节 建筑业
解放后,私营老营造厂大部复业。1950年达27家。1956年公私合营,永利建筑工厂、共合兴西记营造厂、永顺成营造厂、文记工厂、利盛营造厂并入国营建筑公司,辖区私营建筑业户不复存在。1960年7月,区房管建设科、区劳动科联合筹建槐荫人民公社建筑工程公司,下属3个工程队,有职工(临时)1000余人。1961年3月撤销,成立西市场、经三路、振兴街、机床二厂、机车工厂5个分社修建队,每队有职工100余人。1962年3月,撤销分社修建队,成立以机车工厂分社修建队为基础的区民房修缮队。1963年改为槐荫区木瓦修缮合作社,下属3个工程队、1个构件厂、1个运输队、1个木工厂,承担一般厂房、民用房的建筑修缮任务。1964年完成产值101.89万元,纯利2.55万元。1965年有职工545人,其中社员280人,临时工265人;管理人员38人,生产工人507人。1966年改为东风建筑社,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社员800余人)。1970年转为东风电焊机厂,工厂附设建筑队,有职工100余人。1975年,以电焊机厂建筑队为基础成立槐荫区建筑公司,有职工100余人。1980年解体,分别归属区房管局和市房管局住宅公司、公房管修处。是年起,振兴街、道德街等街道办事处相继建立建筑队,每队有职工100余人。
1987年11月,原郊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3个工区、2个直属队(驻两镇)合并成立槐荫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正式工300余人),承担一般厂房、楼房的施工任务,为市三级企业。1989年,下辖9个工区(段店镇8个,吴家堡镇1个)、8个直属队(驻段店镇),共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式工400余人),年产值2000万元。
附:
第一楼 位于经三路纬七路至纬八路以北地段。1914~1917年,商人王盛三、季海泉等人集资在此建起一座二层“口”型骑楼,三面临街,共82间,占地12712.06平方米。一楼拱门石柱,形成联式楼廊。二楼外廊以木制玻璃隔扇封闭。楼后面修建了各自独立的24个小院,共有平房255间。小院由南向北分为三排,形成两条东西贯通的街道,分别命名为“德兴大街”和“进隆大街”(后改为第一楼前、后街)。该楼建成初期,一楼为商业店铺,供来济客商临时租住。“乐户消纳区”形成后,除一楼设店铺、烟馆、赌场外,其余楼房、院落均为二等妓院。解放后,第一楼成为居民住宅区。1966年拆除,新建四幢门市、宿舍楼。
八卦楼 位于经二路纬八路东北。1920年,军阀张怀芝修建。因主体楼房左右各装饰一个八角形楼而得名。该楼由主楼和楼前两侧平房及沿街门市房组成,共176间,占地546.61平方米,建筑面积1679.73平方米。主楼为二三层相间的西式楼房,中间两层建筑面积1165.87平方米,两侧三层建筑面积283.2平方米。楼顶为木结构和瓦垄铁阁,四周均有“老虎窗”,采光性能甚好。该楼建成后一直为张家所用。1941年租与日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铁路局”,开办“满铁医院”。解放后,济南实业公司购买产权。后为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使用。1981年拆除,新建六层门市、宿舍楼。
第五章 公用事业
1926年,私营大昌汽车公司开辟东起普利门,沿经二路西行至西辛庄的客运线,后停驶。1938年秋,自动车营业所开辟东起院前,穿普利门、经二路至纬十路,沿经三路返回至院前的客运线,后向西延伸至纬十二路、机车工厂,不久停驶。1946年5月25日,国民党鲁通公共汽车公司开辟东起院前,沿经二路西行至机车工厂的客运线,1948年7月20日停驶。1947年1月17日,开辟经三路纬七路至普利门客运线,同年4月5日停驶。
1930年,辖区商埠主要路口开始安装路灯。1935年,辖区经二路、经三路路段安装路灯数十盏。至解放前夕,共有10余条街道安装路灯。
1936年10月,辖区始供自来水。解放前夕,除部分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来水外,大部分居民食用井水。
解放后,公用事业归市管理。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由1948年11月的1条、2.8公里,增至1989年的11条、75.9公里。全区110条街巷安装路灯1700余盏,主要干线普及第二代高压汞灯,部分路段安装高压钠灯。居民用水由用水井、供水站到自来水进院到户。
第一节 公共交通
1948年11月,市1路公共汽车开始运行,路经辖区(经二路纬五路至纬十二路)2.8公里。之后,线路逐步增加。50年代有4条(1路、2路、6路、9路),60年代为5条(1路、2路、6路、9路、7路),70年代增设1路、2路电车及13路、14路、19路、20路公共汽车。1980年10月,19路公共汽车停运。1981年4月11日增设26路公共汽车。1989年,全区共有公共汽(电)车营运线路11条,总里程75.9公里。
第二节 供水
解放初,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来水,大部分居民使用井水。1956年,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修建供水站供居民用水,每处服务半径180~250米。1960年,全区设供水站111处,1967年为146处,1980年达160处。1982年,结合治理小街小巷实施自来水进院。至1985年,全区共铺设自来水管道4.18万米,自来水进院4187个(进院率达89.6%),共供1.64万户居民用水。供水站随之减少。
1980年响应市政府“节水保泉”号召,全区开展计划用水,供水站实行一日三次供水制。1981年比1980年居民用水量下降52.22%。1982年对区属企业实行定量供水,个别工厂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的办法。1984年对区属152个企事业单位实行“万元产值单耗水”制,1985年比1984年万元产值单耗水降低46.53%。
1989年,辖区有供水主干线37条,总长4.66万米,月计划供水量101.11万吨。供水站尚存6处。
第三节 路灯
1949年,辖区仅经一路至经四路、纬五路至纬八路安装路灯。1953年,较大街巷逐步安装路灯。1964年,经四路部分白炽灯更换为第二代高压汞灯。1971年起,主要道路普及高压汞灯。1978年,经四路安装第三代高压钠灯10盏。1989年,辖区110条街巷共安装路灯1700余盏,其中高压汞灯874盏(包括经二路57盏,经四路20盏,纬十二路54盏),高压钠灯49盏(其中经四路10盏),白炽灯700余盏。
第六章 邮政 电信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辖区始设辛庄邮政分局。1921年,设有纬八路邮政支局。1939年,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迁至经二路纬六路。1945年,交通部济南电信局设于经四路纬九路;1946年,纬九路邮政支局设于此。解放后,邮政、电信机构几经分合,营业机构、业务范围逐步扩大。1989年,辖区设有8处邮政机构,4处电信机构。
第一节 机构
邮政机构 1964年设立济南市邮政局纬九路分局。1982年改称济南市槐荫邮电分局。1987年改称济南市邮政局槐荫分局。1989年8月改称济南市槐荫邮政局,下辖3个支局(辛庄、纬九路、纬六路)、4个所(段店、白马山、张庄机场、经七路纬十二路),共有投递段道38个,敛信筒段2个,报刊零售点4个,职工146人。
电信机构
济南市电信局三分局 位于小纬六路65号,1960年4月18日设立。担负辖区电话通信业务。1989年有职工80人。
济南市电信局六六分局 位于小辛庄东街183号,1987年8月19日设立。担负东至北小辛庄东侧、西至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地段的电话通信业务。1989年有职工47人。
第二节 邮政
解放后,辖区邮政陆续恢复函件、包裹、汇兑业务,新增报刊发行业务。1986、1987年,先后增设邮政储蓄、有声信函、邮政快件业务。1988年4月1日,辛庄、纬六路、纬九路3个邮政支局开办国际函件快递业务。是年,辖区邮
政年业务总量119.84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2%。1989年经办信函(商业信函、有声信函)、国际函件快递、包裹、汇兑、储蓄、报刊、集邮等项目,年业务总量93.6万元。其中出口函件354.7万件,包裹6.3万件,汇票9.5万张,邮政快件26.3万件,订阅报纸1256.3万份,订阅杂志88.9万份。邮政储蓄余额212万元。邮政业务收入132.5万元。
第三节 电信
电话
1960年4月18日,济南市电信局三分局安装四七式步进自动交换机,装机容量2300门,实装1265门。1976年后装机容量、实装机量逐步增加。1989年装机量达6000门,实装机5237门。
1987年8月19日,济南市电信局六六分局安装联邦德国程控电话交换机一台,装机容量2000门。1988年实装机1248门,比1987年增长57.9%。1989年底,杆路长84.51公里,塑缆皮长66.46公里,铅缆皮长15.14公里;实装机量1662门,比1988年增长33.17%。
电报 解放后,济南市邮电局电报科设于经四路纬九路,办理全省出口、转口电报业务。初期用人工传递,1958年后逐步改为电传。1950、1970、1980、1987年,交换量分别为71.73、654.89、1621.17和4792.36万份。1987年电报科迁出,此处设电信营业处。1989年,辖区设济南市槐荫邮政局、纬九路电信营业处两处电报营业机构。
第七章 环境保护
解放前,辖区工厂企业较少,环境污染较轻。解放后,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1978年8月成立区环保机构,在开展环保监测的同时,重点进行以改造锅炉、工业窑炉为主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1987年,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在济南市第一个达到基本无黑烟地区标准。同年10月进行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及评价工作(槐荫部分),初步摸清槐荫区工业污染源和33种污染物排放量,为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1988年10月至1989年5月,进行街办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价,被市环保局、市乡镇企业工业局评为科技二等奖。1989年9月5日,市政府对槐荫区区长与市长签定的《环境保护责任书》进行检查验收,获946分(满分为1000分)。
第一节 机构
行政机构 1978年8月成立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9年12月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2年2月改为环境保护局。1989年有职工17人,其中经济师1人,统计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5人,会计员1人。
事业机构 1983年6月设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全民事业单位。1989年有工作人员6名。配有监测车、静压平衡烟尘测试仪、COD速测仪、PHS—3C数字酸度计、分光光度计、DDS—11A型电导仪、万分之一电光分析天平等34台(件),价值3万余元。
第二节 污染源
烟尘废气 有工业粉尘污染、烟尘污染、工艺废气污染、汽车尾汽污染等。
工业粉尘污染,主要来自水泥厂、沥青混凝土厂、电石厂、铁合金厂和部分翻砂铸造行业。其中1988年前,济南水泥厂年排放粉尘4062吨,东方红水泥厂年排放粉尘1400吨。
烟尘污染,主要来自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工业窑炉、茶水炉、集体炊事灶排放的烟气。1989年,全区烟尘排放量为4342吨。
工艺废气污染,主要来自化工厂、制药厂及其他工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氟化氢、铅、砷、碳氢化合物、有机溶剂、甲苯、Chn、氯气等有害气体。1987年,全区工艺废气排放量为11.54万吨。
汽车尾气污染,指汽车尾气中的总烃、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铅等有害气体。
废水 主要来自化工、制药、造纸、建材、电镀、纺织、食品、机械等工厂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及大量生活用水,内含大量氟化物、六价铬、挥发性酚、氰化物、悬浮物、油等污染物。1989年,全区污水排放量达1091万吨,超标590万吨,造成河水和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污染。
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造成水源、空气污染。1989年,全区排放量为3.3万吨。
噪声 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4种。
第三节 环境监测
1983年6月建立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利用简陋设备进行酸雨(PH)、工业废水中的简单项目和大气(SO₂、NOx、TSP)的监测工作。后逐步开展对大气中SO₂、NOx、TSP、降尘、锅(窑)炉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工业粉尘的测试,工业废水中PH、COD、六价铬、悬浮物、石油类、氰化物的测定,地面水中COD的测定,酸雨的PH值、电导率的测定及固定声源、区域噪声的监测工作。
大气 1984年起分别在五里牌坊、机床二厂、省立医院设置监测点。1986年,撤销省立医院监测点,增设省畜牧局监测点。1986年,测得辖区二氧化硫污染度年均值在四个市区中居第三位,以交通要道和生活稠密区为最严重,年日均值为0.272毫克,每标立方米超标0.8倍。氮氧化物污染度年均值在4个市区中居第三位,以交通稠密区和商业区为最严重。总悬浮微粒污染度年均值在4个市区中居第一位,以工业区为最严重,年日均值为1.05毫克/每标立方米,超标2.5倍。降尘污染度五里牌坊地区居全市首位,最大值为82.7吨/平方公里·月。
水源 兴济河、小清河水污染严重。段店镇至市中区白马山、七贤村一线地下浅水污染。市监测站从原历城农药厂(现白马山啤酒厂)附近检出酚,每升0.25毫克,超国家标准;666和DDT检出率为100%,平均含量分别为0.017毫克/升和0.0014微克/升。
噪声 据1987年普查,一类混合区(东起纬五路,西至槐村街;南自经十路,北到经一路)面积4.4平方公里,共有各种固定噪声源设备605个。据区域内30个环境监测点监测,昼间超标24个,超标率为80%;夜间超标22个,超标率为73.3%。昼间最高值65.7分贝,最低值为53.4分贝;夜间最高值为59.2分贝,最低值为39.7分贝。二类混合区(东起槐村街,西至段店北路;南自机床二厂路,北到济齐路)面积4.79平方公里,共有各种固定噪声源设备1108个。据区域内19个环境监测点监测,昼间超标16个,超标率为84.2%;夜间超标17个,超标率为89.5%。昼间最高值为70.9分贝,最低值为48.3分贝;夜间最高值为69.5分贝,最低值为48.7分贝。工业集中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地区和振兴街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面积5.2平方公里,共有各种固定噪声源设备328个。据区域内15个环境监测点监测,昼间超标4个,超标率为26.76%;夜间超标4个,超标率为26.76%。昼间最高值70.8分贝,最低值56.7分贝;夜间最高值为61.3分贝,最低值为45.7分贝。交通干线两侧,1984年监测经十路、经七路、纬十二路等效声级分别为73.9分贝、74.9分贝、73.8分贝;1988年监测等效声级分别为73.3分贝、68.4分贝、72.8分贝。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加强交通噪声管理,等效声级有所下降。
第四节 环境治理
烟尘治理 主要对锅炉、工业窑炉、茶水炉和集体炊事灶进行改造。锅炉改造分为更换先进炉型、改造锅炉炉膛、加装高效除尘器、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管理方法等。1985年前以治点为主,对污染严重的锅炉进行改造。1985年开始对不合格的锅炉限期治理。淘汰手烧锅炉。至1987年,全区锅炉改造率达99%,一吨以上的手烧锅炉被淘汰。1978年起改造窑炉,改烧煤气、焦炭、无烟煤、重油,改手烧为往复炉排等,无法就地治理的限期转产或搬迁。
1981年起逐步淘汰火烧心式茶水炉,推出二次风式、半煤气式茶水炉,现普遍使用双层炉排反烧炉。
1983年后对旧集体炊事灶进行改革,推广使用省市环保部门认可的抽板顶升式炉灶。1988年起研制推广型煤灶,在青年公园地区建成商业型煤化推广试验区。至1989年6月,全区共安装各种型煤灶100余台。
通过治理,辖区烟尘污染得到一定改善。1987、1988年,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地区和五里沟、经三路街道办事处地区先后达到基本无黑烟地区标准。
废气治理 对重点污染单位采取转产或搬迁的办法。自1985年以来,东方红化工厂、济南试剂总厂分厂、济南物资回收公司再生胶厂、济南无线电十六厂、槐荫化工印刷材料厂氨水车间、济南建筑五金厂等单位先后实行了转产或搬迁。
污水治理 80年代,济南机车工厂、济南国棉五厂装饰布分厂、济南金华电镀厂、济南西郊造纸厂等单位先后建起污水处理设施。
噪声治理 1989年起,省电力科学研究所、槐荫医院、市机械局、省地震局、济南篷布厂、济南机床六厂、济南标准件厂、济南牛奶食品厂、济南饭店、济南第三制药厂等单位先后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搬迁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征收排污费 1980年起征收排污费。1980~1985年征收烟尘超标排污费。1986年起增收区属以下单位废水排污费。1988年起征收济南水泥厂、东方红水泥厂水泥粉尘排污费。1989年5月起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至1989年,共征收排污费291.2万元。其中支出环保补助金148.09万元,占征收排污费总数的51.2%。
知识出处
《槐荫区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至1904年槐荫区地理、经济、城市建设、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贸、经济综合管理、综合政务、卫生、社会生活、组织机构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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