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编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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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47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编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8.3
页数: 9
页码: 717-7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精神 文明建设

内容

1986—2007年,历城紧跟时代步伐,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民族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全区人民的精神世界不断丰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宽活动领域、充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先后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行业(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建设农村文明一条街、创建文明生态村、创建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等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村居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人们追求崇高人生境界和道德理想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时代精神和理想信念得到广泛传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创遣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关爱和帮助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工作机制,全面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丰硕;精神文明建设队伍不断发展,精神文明创建领域不断拓宽。
  第一章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全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重点进行城市职业道德教育、城乡移风易俗教育,开展“友爱在泉城”“忆十年、话改革”“四学一奉献”(学雷锋、学赖宁、学焦裕禄、学王进喜,奉献在历城)、“文明在历城”“强素质、兴企业、多奉献”等道德实践活动,发动城乡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及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破旧俗、树新风、大刹各种恶风邪气,在全社会尤其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等大力推行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992—2000年,全区加强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加强科学精神、科学知识教育,开展“讲三德(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创三优(创优质服务、创优良秩序、创优美环境),塑造历城新形象”道德实践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移风易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等,制定历城区村(居)民行为规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各村普遍成立红白理事会;以“窗口行业”为突破口,以香港回归为主题,大力开展“爱国、建乡、敬岗”教育,继续强化全社会的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学习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活动;对非法乱建庙宇进行清理。
   2001年,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全区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同年,洪家楼、山大路、全福、东风四个街道成立社区精神文明共建委员会,启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召开以后,全区上下广泛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广泛开展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按照“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
  第二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4年8月,区文明委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任务分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环境。把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摆在首位,成立中小学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加强家庭与学校、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新世纪我能行”“雏鹰争章”“手拉手”“文明新童谣”“争做五好小公民”等系列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通过开展“国防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诚信教育”等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提升学生精神境界。
   2005—2007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优秀思想品德课、优秀团课队会、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校外辅导员、优秀家庭、优秀社区、优秀创新案例、优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校、优秀家长学校“十优秀”创建评选活动,印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优秀”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并选出“十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区获市、区级先进集体称号38个,先进个人称号205人。
  第二章创建活动
  第一节创建学习型社会
  2002年,区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学习型行业(机关)、社区、村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启动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采取岗位培训、知识问答、智力测验、读书演讲比赛、请专家学者作报告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各街道以《文明公民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教材,开展公民素质教育、法律知识、家政服务等学习培训活动,建立就业再就业培训中心,请专业技术人员传授专业技能,为实现二次创业创造条件。各村镇以学习科技致富、移风易俗、民主法制为重点学习内容,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勤劳致富本领。行业单位和各机关部门,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知识为重点,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务实守信、廉洁勤政,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为保证学习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成立活动考评小组,坚持一季度一次自查,半年一次检查总结,每年评比出活动标兵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行业各单位鼓励职工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函授业余学习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学历层次。每个职工的读书学习情况如实存入学习档案,作为考核学习成果和对职工实施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至2007年,干部群众学政治、学业务、学经济、学科技、学文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第二节创建文明城区
  1990年起,全区开展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市(村)民,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1991—1994年,历城区连续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区。
  1995年4月,区文明委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与区直各相关部门签订《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责任书》。围绕创建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等精神文明建设硬指标的完成情况,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竞赛活动,完成样板片区、“三优示范路”、各层次文明单位建设。同年,历城区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
   1996—2001年,区委、区政府提出“围绕一个中心,狠抓两个优化,建设三大工程,完善四个网络,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的工作目标,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狠抓城乡环境、治安秩序的优化,深入搞好以正党风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以正行风为主要内容的“窗口工程”、以正民风为主要内容的“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完善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教育、全民道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四个阵地网络,加大“扫黄打非”和文化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村(居)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创省级文明区”活动。从2002年开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配合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2004年,区文明城市创建委员会成立,制定创城执行计划,组织“迎亚足赛·创文明城”行动、“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历城”主题行动等活动,开展城区环境、农村环境、交通秩序、窗口行业等综合整治行动,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达300余件,并全部得到落实。2005年7月,历城区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
  第三节创建文明村镇
  1986年,全县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1988年,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文明村庄、文明单位评比、表彰、管理工作的意见》。1989年,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在洪家楼镇召开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对各级文明村镇进行检查整顿,对标准不高或存在问题的252个村撤销其文明先进村称号。
  1990年后,按照省、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管理要求,区文明委不断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考评制度,先后制定《历城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小康文明村评比标准》等制度。1996年8月30日,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颁布实施<济南市历城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新修订了文明单位考评管理办法,对评比标准、评选范围、奖惩等作了修改。1996年,撤销23个不符合标准的文明村。2001年,区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共建文明村镇”活动的实施方案》,实行省、市级文明单位包建文明村制度。2002年,进一步健全社区(村居)共建制度,完善社区(村居)服务、文化、治安和教育网络。2003—2007年,以城带乡、城乡共建,以“三化一建”(街巷硬化、村庄净化、环境绿化、建设文化大院)为重点,开展“文明一条街”“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文明信用户”等创建活动,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得到提高。至2007年,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农村村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第四节创建文明生态村镇
  2003年8月,市文明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的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把创建任务按乡镇分类分解。一类是王舍人、华山、郭店、孙村、遥墙、港沟、董家7个镇,确保80%的村达标;二类是唐王镇、仲宫镇、大正小区,确保65%的村达标;三类是彩石、柳埠、西营、锦绣川、高而5个乡镇,确保55%的村达标。到2004年6月,全区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总投入5438万元。全区分两批共验收农村文明一条街460条,其中,一类街397条、二类街61条、三类街2条,完成省、市部署的建设任务。同年7月起,区委研究筹划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到外地参观学习,对全区农村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在全区开展以“环境育人”为主题,以街巷硬化、村庄净化、环境绿化、建设文化大院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制定“三步走”的奋斗目标:2005年,抓好试点工作,完成100个村的创建任务;到2006年,全区近一半的村完成文明生态村建设;到2010年,实现全区农村全部建成文明生态村。2005年起,文明一条街创建活动纳入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中。至2007年,全区共投入2.68亿元,建成331个文明生态村,硬化街巷1518公里,栽植各类树木1425万株,建设垃圾池1023个、公厕380座,新建改建文化大院331个,新建沼气池2460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728个。
  第五节创建文明行业(单位)
  1986—2007年,围绕历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区文明委在全区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单位)活动,突出抓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执法管理部门和服务行业的带动作用、村居民个人和家庭的基础作用三个重点环节,配套开展正党风的“先锋工程”、正行风的“窗口工程”、正民风的“细胞工程”三大工程建设。按照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治安秩序稳定、文化生活活跃、环境整洁美观、工作效益显著的文明单位标准,组织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国家、省、市、区级文明单位争创活动。组织执法管理部门和各服务行业完善规范化服务制度,实施承诺服务、“一条龙”服务、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合格、不合格的标准。在22年中,每年组织全区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区46个行业(单位)的行风建设进行投票评议,按得票多少排列名次,向社会公开。区交通局001号稽查站、黄台市场、历城工商分局、供电局、建委等单位成为行风建设标兵单位。
  第六节创建文明家庭
  1994年,全区评出文明家庭9.8万户。1996年,区文明委制定文明家庭建设条例,总结推广洪家楼镇开展“五育进家家家美”、争创“五育文明家庭”活动的经验,推行建立家庭档案的做法,实行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与家庭成员入党、参军、招工、提干和享受村(居)福利相联系的制度。同年,区委命名、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100户文明家庭标兵。从1996年起,区文明委在全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评选活动中,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美在家庭”“科技兴家”“星级文明户”“红旗文明户”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00年,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在王舍人镇沙三村召开,总结推广该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经验。此后,每年年底各村镇都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至2007年年底,全区十星级文明户达1万户。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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