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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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4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分类号: R954-54
页数: 2
页码: 713-7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机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

内容

一、组织协调机制
  2005年4月,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7月4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历城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11月22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街办、乡镇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通知》,全区各街道、乡镇成立由街道、乡镇分管主任、乡镇长任组长,农业、工商、卫生、畜牧、财政、粮食、公安等基层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2006年8月31日,历城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历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7年5月10日,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历城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7日,召开全区抗震救灾及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暨兴奋剂治理工作会议,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同时印发《历城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2005年12月,历城区有13个单位和2人分别被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评为“食品放心工程”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6年11月7日—8日,市食品放心工程检查组对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并实地查看唐王镇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年,历城区被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评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优秀单位”。2007年1月14日—15日,在国家八部、委(局)联合检查组对济南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中,董家镇作为全市必查的两个乡镇之一,实现“零”扣分目标,通过国家检查组检查。是年4月24日,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历城区政府被评为“标兵单位”,董家镇政府等1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5—2007年,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由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贸易服务及畜牧等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对面粉、食用油、肉制品、调料、糕点、水产品、酒类、乳制品、蔬菜、果品和儿童食品、散装食品等节日需求量大的重点产品,学校幼儿园食堂、集贸市场、超市、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点等重点区域,食品进、销、调、存等重点环节,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具有突出性、代表性、苗头性等特点的重点问题,有不良行为记录、信誉程度差的食品加工经销等重点业户,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食品市场。2007年5月,针对食品安全易发高发的夏季来临,对王舍人镇大辛庄及其周边地区的凉皮、豆制品、肉制品、馒头作坊等84家生产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共没收硼砂150公斤,工业盐20公斤,取缔无证照业户50多家,责令改正20多家。
  四、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宣传活动
  2005年9月10日,“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洪楼广场举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设立展台或展板,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2006年3月28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由区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粮食、蔬菜局和财贸办参加的首次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会议,提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与发布工作。2007年12月21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王舍人镇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展示食品安全知识展板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饮食习惯。此外,通过不定期下发《食品安全核查通知》和《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相关监管部门对苏丹红、硼砂、“东方”牌奶粉等产品市场状况及时核查、上报,对多宝鱼、福寿螺等存在问题食品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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