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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十八编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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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439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八编 卫生
分类号:
R199
页数:
29
页码:
687-7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卫生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卫生
内容
1986年,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属单位8个、乡镇卫生院14个,共有职工972人;有行政村卫生室372所,有个体医疗点90个。县、乡镇两级医疗单位有病床603张。1988年,乡镇卫生院由区卫生局划归乡镇政府管理。1990年后,全区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几次改革和调整,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对区、镇、村医疗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婚检等。2007年年底,全区有医疗卫生机构25个,其中,区属单位10个、镇卫生院13所,共有职工1228人;有行政村卫生室545所,社会和个体医疗机构143家;区、镇两级医疗单位有床位971张;农民参合率93.54%。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先后达到全国爱卫会无鼠害、灭蝇和灭蟑螂先进区标准。
第一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第一节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乡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局管理。1988年,将乡镇卫生院划归乡镇政府管理,人事工作仍由区卫生局和区人事局管理,区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业务指导。1991年,区卫生局成立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对全区各医疗单位常用目录药品由自行采购改革为统一代购分发。2000年年底,撤销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成立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统采办),负责卫生系统内医疗机构所需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每月由各医疗机构上报用药计划,统采办汇总后统一招标采购。2003年,区卫生局、区人事局联合制定《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分别从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考核、绩效工资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与管理意见,确定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及非临床医疗专业人员,实行男55周岁、女50周岁离岗的规定”。2005年,调整药品统一采购方式,区卫生局统采办不再具体负责药品的招标采购,实行药品供应机构准入制度,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在准入的29家药品供应商中自行招标采购。区药品统采办负责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监督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2006年起,改革卫生系统人员录用制度,每年公开招考录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至2007年,共录用34名。
第二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1985年6月起,除离休干部及二等以上残疾军人全部报销医药费外,职工公费医疗实行每人每月报销门诊固定医疗费2.50元,超出部分报销70%,住院费在300元内者自负20%,超出300元部分全部报销的制度。1993年2月,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实施<济南市历城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办法》,规定公费医疗由区卫生局综合管理,区卫生局所属定点医院负责医疗服务和结算报销,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及监管。公费医疗定点医院为:在洪家楼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区中医医院就医;设在镇、街道的单位工作人员在区人民医院和镇卫生院就医。同时规定公费医疗定额标准为在职、退休人员年人均240元,离休人员年人均480元。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门诊医疗费的10%,住院医疗费的5%;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最高不超过200元,超过部分经审核实报实销。
1994年7月,区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离休人员的年定额标准提高到1000元;退休与在职人员的年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和320元。医药费报销,在职及退休人员按年龄和住院、门诊的不同,确定个人负担比例:住院,年龄45岁以上的个人负担5%,45岁(含45岁)以下的个人负担10%;门诊,45岁以上的个人负担10%,45岁(含45岁)以下的个人负担20%。离休人员不论住院或门诊仍一律据实报销。对医药费定额超支部分,在职、退休人员按4∶4∶2比例负担(财政40%,医院40%,单位20%);离休人员按6∶2∶2比例负担(财政60%,医院20%,单位20%);无收入的行政单位,其应负担的比例,由区财政负担。转诊医药费:行政单位财政负担70%,定点医院负担25%,个人负担5%;事业单位财政负担50%,单位负担20%,定点医院负担25%,个人负担5%。取消个人负担超过200元后全额报销的规定。公费医疗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20%,由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可在结成联盟算(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与医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扣留。
1996年10月,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区长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的通知》,提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年公费医疗费定额,由年人均320元和350元均提高到年人均400元。
2001年4月,全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由区卫生局划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区公费医疗办公室。2002年,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始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至2007年,公费医疗制度仍按1994年文件规定的报销比例和1996年文件规定的医疗费定额执行。
第三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
1969—1970年,历城县农村陆续实行了合作医疗,是农村社员自愿互助互济的集体集资医疗形式。1974年,各公社先后实行社、队两级管理的合作医疗。1981—1982年,社队合作医疗相继停止,队办合作医疗演变为合医不合药等多种形式。1985年后,全县多数乡村医生对农村卫生室进行医疗预防承包,少数成为个体行医者。1987年,在洪家楼镇、华山镇少数村建立村办村管的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有2万多人。1995年,全区已有50%的乡镇建立起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20.74万人,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27.6%。
2004年1月,区政府制定《历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在遥墙、西营、董家3个镇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新农合”医疗资金由农民和市、区、镇三级政府共同筹集,筹集标准为年人均20元,其中,农民缴费10元、区财政补助4元、市及乡镇财政补助各3元,资金全部由专门账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区镇新合办负责报销等工作。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均设有起始报销线,其中,乡镇卫生院200元、区级医院300元、省市级医院500元。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报销15%,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省市级医院住院医药费分别报销30%、20%、10%,省市级医院门诊医疗费报销15%,每年每人医药费报销金额最高2万元。当年,参合农民10.36万人,参合率90.51%,报销1.84万人次,报销金额133.73万元。
2005年,增加港沟镇、锦绣川乡2个“新农合”试点乡镇,对参合农民实行市、区、镇三级财政每人每年共补助10元,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的筹资政策。
2006年,历城区被确定为“新农合”医疗省级试点单位。参合农民实行省、市、区、镇四级财政补助,省、市级财政补助各8元,区镇两级财政补助14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人均总筹资额40元。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村卫生室报销药费的20%,本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报销25%,镇、区、省市级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分别为40%、25%、15%;每次住院费用起付报销线1000元;每年每人报销金额累计最高2万元。当年,全区参合农民46.26万人,参合率94.19%,筹资总额1850.51万元,报销10.48万人次,报销金额931.76万元。2007年3月,区新合办对2006年度住院医药费分别在1万元~2万元、2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982名参合农民,分别按当年住院医药费的5%、10%、20%、30%的比例进行再次补偿,报销额212.47万元。
2007年,“新农合”医疗资金的筹集标准为:年人均5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人均10元的费用由区财政列支),各级政府筹资40元。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村卫生室报销药费的20%,本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报销35%,镇、区、省市级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分别为50%、30%、15%,每年每人报销金额累计最高3万元。当年,全区共筹集资金2372.21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465.0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907.16万元。参合农民46.51万人,参合率93.54%。全年共报销27.22万人次,报销金额2565.73万元。
第二章 医疗
第一节医疗机构
一、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区人民医院1950年4月,山东省实验卫生院在济南东郊冷水沟村设立,是全省第一所县办医院。1952年更名为历城县人民医院。1961年8月迁至仲宫。1986年,医院有正式职工190人,年门诊量6.48万人次,入院病人4271人次。1987年5月,区人民医院有卫生技术人员129人,其中,医师31人、医士48人、护士50人;设立临床、医技科室16个,行政科室4个;开放床位158张,床位使用率80%;年业务收入84.07万元。1989年,建成设施齐全的四层综合病房楼,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1994年,筹资30万元,改建病理室、供应室,增添医疗设备。同年,被市卫生局评定为二级丙等医院。1998年,医院创建为国家级“爱婴医院”。1999年,检验科设立储血室,解决了手术病人的血源问题。2004年,医院病房楼续建一期工程完工启用,新建病房楼面积2600平方米,职工、病员食堂700平方米,供应室、洗衣房400平方米。同年,成立济南市急救中心历城120分中心、历城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中心,开设高血压、糖尿病门诊。2007年,医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3万平方米。设有医疗医技科室20个。在职职工2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2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81人。设床位150张。年门诊量5.99万人次,住院病人5876人次,床位使用率82.5%,治愈率95%;年业务收入2480万元;固定资产3600万元。
区中医医院1986年9月,历城县中医医院在历城县机关门诊部的基础上成立,位于洪家楼南路26号。医院占地面积2386.8平方米,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有病床15张,职工37人,年门诊量6.2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452人次;固定资产20万元。2001年4月,设立区中医医院第一门诊部(原洪家楼镇卫生院)。2002年11月,建立糖尿病防治中心和高血压防治中心。2003年,成立查体中心。2004年11月,经市中医管理局批准成立“心脑血管病”专科。2007年,区中医院第一门诊部改建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建立七里堡社区卫生服务站。2007年,医院占地面积5080.3平方米,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医疗办公用房1.31万平方米,有病床151张;有职工18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3人、其他技术人员17人;设临床、医技科室19个,行政管理科室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年门诊量17.1万人次,住院病人2400人次;业务收入3721万元。固定资产4159万元。
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976年6月,锦绣川乡卫生院成立,位于锦绣川乡车川村。1985年10月,改建为历城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成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联合体成员。有职工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床位55张,固定资产20万元。1991年,投资50万元,建设1200平方米门诊办公大楼。1993年,经市卫生局批准,挂牌“济南市老年人医院”。1994年,被市卫生局评为“一级甲等医院”,同时被市劳动局批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5年,投资1000万元,征地1.2万平方米,建设新病房大楼、食堂、洗衣房和锅炉房等配套工程,建设农疗康复基地。2007年,医院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有职工1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8人;设置26个职能科室,5个病区;有床位300张,收住病人287人次;年业务收入517万元;固定资产1100万元。
区卫生防疫站1956年,历城县卫生防疫站成立。1986年,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36人,设7个科室。2007年年初,区卫生防疫站有职工7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16人。设卫生监督、计划免疫与流行病、卫生检验等10个业务科室和2个职能科室。2007年4月,撤销区卫生防疫站,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报告与控制措施的落实;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及其他卫生学检验;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含集体食堂)、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及医疗卫生监督,并查处监督权限内的违法行为。年底,区疾控中心有职工38人,区卫生监督所有职工31人。
区妇幼保健所1951年,历城县妇幼保健所在山东省实验卫生院妇幼组的基础上成立,有工作人员5名,10平方米的平房1间,负责推广新法接生。1986年,有工作人员20名,业务用房70平方米,设妇保组和儿保组,并定期开放妇科门诊、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及儿童保健门诊。1990年12月,被省卫生厅命名为甲级妇幼保健所。同年,建成800多平方米的妇幼保健楼。2007年,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6人;业务用房1100余平方米,设有办公室、社会保健科、婚检科、妇产科门诊、妇产科专家门诊、门诊手术室等13个科室;全年门诊1.92万人次;年业务收入174万元。
区结核病防治所1978年9月,历城县结核病防治所成立,有职工4人,主要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治疗。1986年,县结核病防治所有职工8人,其中,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5人;业务用房面积52平方米;固定资产3万元。1993年9月底,沿街门诊楼竣工,建筑面积456平方米,开设结核病门诊。1996年5月,与区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合署办公,有职工10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人。2007年年底,有职工10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4人。2007年,全区有结核病人291人,其中,涂阳191人、涂阴99人、胸膜炎1人,涂阳病人治愈169人,治愈率达88%。
区皮肤病性病防治所1956年2月,历城县麻风病防治站成立,位于西营镇刘家门前村。1971年12月,改为历城县皮肤病防治站,迁至县卫生局院内。1984年3月,设立皮肤病性病门诊。1987年5月,改称历城区皮肤病性病防治所。1992年,全区麻风病发病率降至0.01‰以下,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1987—1993年,诊治麻风病人17名,全部治愈,至2007年年底,未发现新病例。1996年5月,与区结核病防治所合署办公。2007年年底,有职工7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人。年门诊2万人次。
二、乡镇卫生院
1986年,全县有遥墙、唐王、董家、郭店、孙村、党家庄、十六里河、港沟、仲宫、柳埠、西营、锦绣川、彩石、高而14所乡镇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675名,床位430张。1987年,新增洪家楼、华山、王舍人3所镇卫生院。1990年,增加靳家乡、大王乡、桑梓店镇3所卫生院。1998年,西营镇卫生院新建3层病房楼和2层办公楼投入使用,面积1733平方米。1999年10月,港沟卫生院投资156万元,建成2056平方米的综合门诊楼。同年,柳埠卫生院自筹资金150万元,建成5层门诊综合楼和附属房屋,建筑面积2780平方米。1999年,大桥镇卫生院、桑梓店镇卫生院、靳家乡卫生院划归天桥区,党家庄镇卫生院、十六里河镇卫生院划归市中区。2001年,撤销洪家楼镇卫生院,成立区中医医院第一门诊部。2005年10月,孙村镇卫生院划归济南市高新区管理。2006年,彩石镇卫生院投资240万元,新建3020平方米的门诊病房楼;华山镇卫生院投资200万元,新建3000平方米的综合楼;高而卫生院由孙家崖村搬迁到高而村,占地面积2593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738.3平方米。同年,济南市启动新一轮镇卫生院改貌建设,唐王镇卫生院、历城区人民医院董家分院、遥墙镇卫生院、郭店镇卫生院、西营镇卫生院、历城区人民医院柳埠分院被列入全市乡镇卫生院改建任务,市财政投入基建经费312万元,区财政投入500.8万元,各镇财政和镇卫生院投入1236.4万元。同时,市财政投入设备配套经费126.4万元。2007年,王舍人镇政府投资兴建1万平方米的卫生院综合大楼。至2007年年底,全区有镇卫生院13所,共有职工701人。其中,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203人,初级职称436人;业务用房面积5.43万平方米,床位370张,床位使用率79.5%;年门诊40.40万人次;年业务收入21 53万元。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03年,历城区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福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大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覆盖7.5万人,覆盖率46.9%。有职工124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51人;有业务用房6440平方米,病床125张。2006年8月,洪家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撤销。2007年1月,新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所,分别为东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绣川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街道办事处祝旬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七里堡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7年年底,全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主要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工作。服务覆盖16.8万人,覆盖率84%。共有职工182人,其中,高级职称45人、中级职称61人、初级职称73人;业务用房8934平方米,病床70张,万元以上设备27台;年门诊总数18.12万人次,出诊服务998人次;建居民健康档案10.94万份,建档率41.96%; 60岁以上老人建档1.8万份,保健管理率82%;法定传染病报告91例,上报率100%;孕产妇保健1654人次;免疫接种2.41万人次,全区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儿童保健2579人次;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3465人,其中病情有效控制人数2113人;糖尿病病人规范管理1371人,其中病情有效控制人数1028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讲座32次,听讲居民9976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2.08万份;计划生育咨询2548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44万人次;残疾人康复医疗142人次。通过抽查,居民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为93%,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为88%。
四、农村卫生室
1986年,全县有行政村卫生室372个,乡村医生731名。1990年,有行政村卫生室562个,乡村医生1155名。1995年,有行政村卫生室800个,其中甲级卫生室570个,乡村医生1332名。2007年,有行政村卫生室545个,平均业务用房面积73.88平方米,执业人员1027人,其中执业医师14名、执业助理医师15名、乡村医生970名。是年,区卫生局先后组织541名乡村医生参加协和医专培训,有57名通过中医专业中专学历入学考试。2007年起,对全区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按照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合理适度的原则,确定产权归集体所有,房屋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统一账目管理,统一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等6项建设标准,当年年底,完成13个村卫生室的改造。
五、驻区医疗机构
2007年,省、市驻区单位主要医疗机构有42个,其中医院13个,门诊部、医务室29个。共有床位1454张,医务人员1377人。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王舍人镇,1951年建立,原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第二陆军医院。1952年7月,改为山东省第五康复医院。20世纪50年代末,由山东省移交济南市,改名为济南市立三院。1972年,更名为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1986年,医院占地13.43万平方米,有床位310张;有职工523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35人、初级职称333人;年门诊量13.63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5465人次。2007年,医院占地面积14.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有医务人员659人。设临床科室17个,医技科室22个,辅助科室7个,各类专业44个,床位660张;年接收门诊病人20.59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0887人次。拥有西门子制造NOVUS0.35TMRI核磁共振扫描仪、医用直线加速器、大型双层螺旋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系统和德国西门子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系统机各1台,美国ATL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X线胃肠机、DR数字X射线成像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显微镜、CO60放疗机、多功能体外碎石机、高压氧舱等100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0余台,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07台。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职工总医院位于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1958年6月,在冶金部第七冶金建设总公司第二工程公司职工医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名称历经济南钢铁厂职工医院、济南钢铁总厂职工总医院、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职工总医院。1986年,医院占地13485平方米,医疗用房8241平方米;在职职工175人;设16个科室,实际开放床位145张;年门诊量150280人次,收治住院病人977人次。1991年,成为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协作医院。1994年,被省卫生厅确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996年,成立血液透析科,为当时济南东部唯一一家血透科室。2007年,医院占地280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开放床位320张;设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5个;有医务人员306人;年门诊量30.57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4447人次。年业务收入7980万元。全院设备净资产6000万元,拥有各类设备1600多台(件)。主要有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血液透析机、高压氧舱、数字X线胃肠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动态心电监护仪、烤瓷高频铸造机、超声乳化仪、全自动麻醉机、碎石机等。
第二节医疗队伍
1986年,全县卫生系统有工作人员972人,其中,县直医院、站所297人,乡镇卫生院675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8人,其中,医疗人员306人,医技人员69人,药剂人员29人。有中医药人员203人,西医人员615人。
1987年,撤县建区后,全区卫系统有工作人员1369人,其中,区直医院、站所299人,乡镇卫生院1070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35人,有中医药人员217人。1990年,区划调整后,全区卫生系统有工作人员1516人,其中,区直医院、站所321人,乡镇卫生院1195人;有生卫专业技术人员963人,有中医药人员229人。2000年,区划调整后,全区卫生系统有工作人员1279人,其中,区直医院、站所365人,乡镇卫生院914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53人,有中医药人员226人。
2007年,全区卫生系统有工作人员1228人,其中,区直医疗、预防保健机构527人,乡镇卫生院701人。有卫生技术人员1106人,其中,高级职称135人、中级职称308人、初级职称568人。有中医药人员216人。
第三节医疗技术
一、西医技术
1986年,县人民医院内科主要对一些多发病、常见病及一些传染病进行诊治;外科主要开展普外手术即胃大部及胆囊切除术以及肠梗阻手术等。1990年,内科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电监护仪投入临床使用后,心血管病诊治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外科通过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以及邀请专家到院临床指导,新开展食管癌切除手术等开胸手术。1994年,内科开展高频喷射呼吸机的应用,颅内出血引流术和心脑梗塞溶栓术;外科新开展颅脑、心、胸手术,妇产科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开展的全部手术项目;眼科成功开展鼻腔泪囊吻合术和斜视矫正术等新项目。1995年,儿科开展的骨髓穿刺术。2000年,普外和骨科达到省内同级医院的先进水平。2003—2007年,区人民医院增加的业务项目有:内科开展溶栓术及脑出血微创治疗;眼科与残联联合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外科开展颅内血肿、脑膜肿瘤手术等颅脑手术,食管癌、肺肿瘤等胸外手术,腰椎骨折内固定、腰椎间盘切除、颈椎病前路和后路手术等脊柱手术,乳腺癌、直肠癌手术等普外科手术;骨科开展四肢干骨折、交锁髓内针技术、骨盆骨折、髋臼骨折手术治疗,全髋关节置换、人工股骨头置换等。
区镇两级医疗机构常年与省、市级医疗单位合作,如区中医医院与省千佛山医院合作病理诊断,与省立医院合作远程心电监护,与艾迪康合作检验项目等,遥墙卫生院与济南市立二院建立联合体,开展部分眼科手术。
二、中医技术
区中医医院内科以心脑血管、内分泌、呼吸、消化专业见长,心血管专业注重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及一般患者、恢复期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调理。1994年,区人民医院利用中医药治疗肾结石取得较好效果。2004年11月,区中医医院经市中医管理局批准成立心脑血管病专科,2006年年底,完成“祛瘀化痰法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的临床实验与研究”“补气活血(益气活血汤)治疗冠脉综合症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科研课题。在呼吸康复医学中用先进技术对重症肺心病、肺性脑病、哮喘持续状态、张力性气胸、休克型肺炎、大咯血等呼吸系统重症进行有效救治,对于一般及恢复期患者施以中医辨证论治,在对慢阻肺、支气管扩张、肺癌等疑难杂症的治疗上,发挥中医优势,注重提高治疗效果及生存质量。消化疾病专业发挥中医优势,辨证施治,利用中医药治疗脂肪肝、慢性肝炎、慢性结肠炎获得良好效果,“舒肝健脾、益气活血法(清脂片)治疗脂肪肝的临床与实验研究”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外科开展各种普外、胸外、肿瘤手术,在外科周围血管病的治疗中,应用中药辨证施治同样取得满意疗效。针灸科开展了针灸、推拿、小针刀、微波治疗、远红外按摩理、灸疗等疗法。开展耳穴贴压针灸治疗慢性过敏性鼻炎,治愈率达81.7%。“晚发性佝偻病早期诊断和中药治疗研究”获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运用中医传统方法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开展了针灸、拔火罐、中医中药等医疗服务。
三、中西医结合医疗技术
2000—2005年,区中医医院心内科逐渐形成了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的技术特色,尤其是对急性心肌梗死伴有心衰、低血压、心率缓慢等严重情况应用中医辨证施治取得良好效果,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成功率达98%,有效率达99%。脑血管专业专病专治,走药物治疗、针灸推拿、康复锻炼和预防保健“一条龙”服务的专科建设之路,中西医结合治疗逐渐形成特色。中医院成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技术,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与疗效判断,有效控制了并发症的发生。骨伤科以传统中医正骨与现代手术相结合治疗各种骨伤,运用手法牵引加中药治疗颈椎病、肩周炎、椎间盘突出,开展复杂的膝肘关节手术、人工关节置换、全髋关节修复等,突出中医传统手法与现代疗法相结合的系列治疗,保守治疗与手术治疗并重。2005—2007年,眼科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眼底病,如视神经萎缩、眼底血管痉挛等;外科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肛肠病,取得显著疗效。儿科中西医结合治疗小儿肺炎、支气管炎、心肌炎等疾病取得成功。
第四节医疗设备
1986年,全县卫生系统医疗设备有万能手术床2台,黑白普通X光机11台,另有血压计、听诊器、温度计以及普通显微镜等简单诊疗设备。随着国家对卫生事业投入的不断增加,各医疗单位逐步购置和更新医疗器械。1995年,全区乡镇卫生院新添置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系统机、X光机、手术显微镜、手术床各1台,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区人民医院新购置B型多普勒超声仪、光亮子治疗仪、脑电图、300毫安X光机、尿分析仪、血球计数仪、血生化分析仪、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红外线治疗仪、血流变分析仪、暖箱、空调机等医疗设备,区中医院新购置心电
图、普通X光机摄片机、摇篮X线胃肠机、血分析仪、尿分析仪等设备。
1996—2000年,乡镇卫生院新添置心电图机2台、多功能半自动生化仪3台、血球分析仪1台、黑白多普勒超声仪5台、X光机5台;区人民医院购置了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双床位胎儿监护仪、500毫安X光机、手术室监护仪等医疗器械、仪器,其中1997年投资200万元首次安装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系统1台,提高了医院诊断水平;区中医医院新增多导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系统、多孔无影灯、乳房透视仪、全自动生化仪、骨矿仪、摄影架、裂隙灯、牙科治疗仪、无影灯、监护仪、X光机、X线胃肠机、耳鼻喉治疗仪等设备。
2000年后,全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更新速度加快。至2007年,先后添置X光机5台,高频手术刀6套,洗片机3台,电动手术床2台,煎药包装机3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6台,计算机X线摄影系统2台,X线胃肠机3台以及电脑多功能治疗仪、骨强度检测仪等医疗设备。
第三章 疾病预防控制
第一节计划免疫
1986年,继续贯彻卫生部1978年《关于加强计划免疫的通知》,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开展“四苗防六病”(“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六病”: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实施计划免疫冷链系统。每年4月25日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活动。1989年,“四苗”基础免疫接种率都在85%以上,实现第一个85%的目标。1992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卫生部联合组织评审团,对全区计划免疫“第二个85%”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均达到85%以上,实现“第二个85%”目标。1995年12月,经省计划免疫“第三个85%”达标检查评审团评审,全区0岁~12岁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100%,卡介苗接种率97%,麻疹疫苗接种率98%,百白破(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接种率99%,脊灰疫苗接种率99%,实现“第三个85%”目标。2002年,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防止乙肝病发生,成为“五苗防七病”。2003年5月1日起,贯彻卫生部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规定,对乙肝疫苗实施计划免费接种。2004年,全区开始建立启用儿童计划免疫信息系统,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和准确性。至2007年,全区共有省级示范化疫苗接种门诊15个,市级规范化疫苗接种门诊5个。
第二节传染病防治
1986年,全县发生传染病3445例,发病率573.54/10万;全县现症麻风病人10例,患病率为0.016‰。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传染病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疫情报告、传染病调查处理日趋规范和程序化,各种传染病的发病明显下降。1992年,麻风病发病率降至0.01‰以下,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1997—1999年,协同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完成《山东省绦、囊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及社区防治试点研究》。通过对全区30万人进行流行性病学调查,摸清了绦、囊虫病在全区的流行因素及规律,并探索制订出一套可行的综合性防治方案。2005年1月1日,全区开始启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对法定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至2007年,全区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无重大疫情暴发和流行。
一、肝炎
肝炎是全区重点防治的传染病。1986年,肝炎发病1480例,发病率246.40/10万。1992年,肝炎发病737例,发病率77.52/10万。2003年5月,正式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对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疫苗。一周岁接种甲肝疫苗,减少感染肝炎的机会。是年肝炎发病484例,发病率58.08/10万。肝炎防治工作除搞好疫源地处理外,重点开展肝炎疫苗接种,加强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肝炎的危害和防治方法,主动接受疫苗接种。2007年,发病722例,发病率78.2/10万。
二、结核病
1986—1990年,区结核病防治所调查2万余人,发现结核病人22人,对确诊的家境困难病人实行部分药费减免政策。1993年9月,开始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所有一线抗痨药物由该项目提供。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承接卫生部“结防机构与综合医院合作,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的试点工作”项目,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及卫生部、省市领导及专家3次到区结核病防治所考察考核,并将历城经验在全国推广。2007年10月1日起,承接“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1993年9月至2007年,共诊断和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110人,治愈率达91%以上。
三、霍乱
霍乱属于甲类传染病。1994年,全区发病1例,1999年发病1例。通过保护水源,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加强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组织专业队伍处理苍蝇孽生地,查灭扑杀蟑螂;加强卫生宣传教育,防止“病从口入”,提高群众防病意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等措施,至2007年,无霍乱病例发生。
四、狂犬病
1988年,全区发病15例,1989年发病14例,1 990年发病7例,2007年发病2例,所有病例全部死亡。1988—1990年,区政府成立区狂犬病防治办公室,协调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组织由卫生、畜牧、公安等部门派员参加的狂犬捕杀队,开展对狂犬捕杀活动,并通过宣传教育及狂犬病疫苗接种,有效扼制了狂犬病的发生。2007年,采取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开展狂犬病防治培训,向群众发放防治知识宣传单,对相关人群进行狂犬疫苗及免疫球蛋白的接种等一系列综合性措施,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
五、艾滋病
1998年,历城区发现济南市首例艾滋病病例。2005年起,通过对外来妇女、在押人员的筛查及自愿咨询检测等多种方式,检出艾滋病感染者。截至2007年,共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7人,管理本地病例10人。其间,积极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开展防治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2007年,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002年11月在广东省发现全国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2003年4月,济南市发现一例现症病人。同年4月,历城区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备的疫情信息网络和以疫情监控系统及发热门诊为标志的医疗救治体系,组建了19支疫情小分队、设立31个发热门诊,确定区人民医院为防“非典”定点医院。共培训1500人次,小分队紧急出动578次,调查1142人次,其中隔离89人;建立3个公路留验站,检测车辆1.8万辆,监测4.6万人;发热门诊接诊8329人,筛查高热病人3427人,有效地预防了疫情发生。
第三节地方病防治
一、流行 性出血热
1986年后,每年开展2次鼠类监测工作,监测鼠类带毒率。加强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使流行性出血热发病数由1986年的943例,下降到2007年的17例。
二 、碘缺乏病
历城区是碘缺乏病病区,多年来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进行综合防治。1986年,碘缺乏病患病率2.16%,肿大率4.93%。1987年,碘缺乏病患病率0.96%,肿大率5.76%。1989年,经山东省地方病领导小组考核验收,达到基本控制标准。1997年患病率为0,肿大率4.11%,达到国家控制标准。为保证食盐加碘的防治效果,对市场销售的碘盐和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进行常年监测。2007年,检测碘盐288份,碘盐覆盖率90%。
三、丝虫病
历城区属丝虫病中、低流行区。1979年,通过省基本消灭丝虫病考核验收。1982年,开展丝虫病横向监测工作,1983年,通过卫生部基本消灭丝虫病考核验收。1995年,通过市级消灭丝虫病预审评。2003年,通过县级消灭丝虫病审评。
第四节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全区有专职卫生执法监督员6人。1991年,区法院在区防疫站设立强制执行办公室,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1995年,有专职卫生执法监督员48人,配备乡镇兼职检查员40人。1996年,根据1995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全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的执法主体由区卫生防疫站转变为区卫生局。同年,实行卫生行政处罚合议制度,增加卫生监督执法透明度。1998年,区卫生局制定《历城区乡镇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全区新增乡镇级卫生监督员45名,形成区、乡镇两级卫生监督网络,并建立和完善了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饮食业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制度。2000年,卫生监督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公,将办理卫生许可证业务放在区卫生局办公大厅,2002年,转到区政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方便了业户。2003年,从社会各界聘请22名社会监督员,将卫生监督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一、食品卫生
1986年,县防疫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对全县20个饭店进行卫生监督管理。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施行。2001年,完成卫生部“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在历城的调查工作。2002年,开展食品打假和专项整治,重点对集贸市场、禽肉屠宰加工、食品加工、食品超市、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230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清理学校周边露天摊点61家。2004年,对食品卫生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监测覆盖面。加强对“农家乐”餐饮点的规范管理,制定《历城区农家乐基本卫生要求》。至2007年,区防疫站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4519人次,监督检查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11200户次。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5件,处理率100%。发放卫生许可证3940个,其中食品卫生许可证3616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24个;审验卫生许可证2142个。立案查处违法单位131家,罚款46.75万元,其中食品卫生处罚103家,罚款39.34万元;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共处罚28家,罚款7.41万元。2007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25家。
二、公共场所卫生
1987年4月,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当年,区防疫站开展对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商场娱乐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测。监测项目有:风速、温度、湿度、噪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空气中的细菌总数等。1998年,全区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27个,审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59个,监测公共场所1194个,理发工具采样监测791个,生活饮用水监测142份,末梢水监测20份。2005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2542人,体检率100%;查出职业禁忌症33例,全部调离;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96个,发证率100%;审验卫生许可证290个,验证率100%;完成水质监测98份;各类公共场所消毒后公用物品监测991份,室内空气监测1360份。2007年,开展旅店业、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旅店业A级3家,B级17家。组织监督人员对10个乡镇的集中式供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1家二次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对城区11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采样检测,共采样13份,合格率81%。“7·18”特大暴雨后对辖区内544口水井进行水质监测。
三、学校卫生
1987年,针对学生常见病中的龋齿预防,区卫生防疫站联合区教委组织了以区实验小学为试点单位的小学生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小学生的牙齿保健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1990年6月,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对国办中学及20个乡镇的中心中小学建筑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变动情况,学生常见病防治情况,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测。1996年起,全区建立《学校卫生档案》,当年建档30余册。1998年,对辖区学校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微小气候、厕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测,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评价标准。1995—2001年,每年对辖区15个乡镇297处学校的在校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全区学生常见病患病率同1995年相比有明显下降,蛔虫感染率城市由1995年的10%下降到2001年的2%,农村由20%下降到6%;沙眼患病率城市由1995年的13%下降到2001年的8%,农村由17%下降到12%;贫血患病率城市由1995年的26%下降到2001年的13%,农村由34%下降到17%;营养不良城市由1995年的19%下降到2001年的6%,农村由21%下降到8%。2002年,对全区各学校重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对29所学校集体食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换发卫生许可证。2004年起,贯彻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对学校集体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至2006年,学校食堂有4个被省卫生厅评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A级单位,13个被区卫生局评为B级单位,其余为C级单位。2006年,开展学校自备水井和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测工作,检测各类水质12份,对卫生设施及水质检测合格的8家学校发放卫生许可证。
四、职业卫生
自20世纪80年代起,全区的职业卫生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从单纯的尘肺防治逐步发展到重点工业企业粉尘测定和矽肺防治工作以及农药、三苯浓度测定和工人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使全区工业企业粉尘危害和农药、三苯危害逐步得到遏制。1998年,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综合卫生科,负责职业卫生工作。2000年,区防疫站开展全区职业危害摸底调查,共检测粉尘点55个,合格10个;化学因素点9个,合格8个;物理有害因素点85个,合格27个。对接触人员体检828人,其中,粉尘作业人员384人,化学类有害因素接触人员16人,物理因素接触人员428人,检出物理因素接触人员疑似职业病10例。2002年,先后有济南市历城区益发石棉垫加工厂、济南市历城区华通橡塑制品厂等17家产生职业有害因素的企业递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请表,区防疫站及时对这些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检测,并建立企业职业危害档案和职业接触人员健康体检档案。2003年起,全区建立使用职业卫生管理电子系统,并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开始独立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2004年,对全区29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培训,并统一制作警示标识牌,警示标志达标率92%。2005年,落实省卫生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通知》,对全区90个职业病危害单位进行检查,岗前体检190名,体检率95%;定期体检1447名,体检率92%;有42个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职业有害单位20个,共检测粉尘点80个,合格43个点;噪声点90个,合格44个点;毒物点20个,合格14个点;三项合计检测190个点,合格101个点。
五、放射卫生
1999年,区防疫站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对18家乡镇医院进行放射装置监督检查、检测,发放“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并建立放射卫生档案。2000年,对5家放射防护不合格单位提出改进措施。是年,全区对郭店、董家、孙村等乡镇的35家建材企业51个品种进行检测,向检测合格的30家建材企业发放“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合格证”。2002年,区防疫站规范对放射源的管理,对历城水泥厂、济南市立三院等放射卫生接触机构和企业进行登记建档。同年,联合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开展放射职业健康监护查体工作,对济南卷烟厂等接触放射岗位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共检测127人。2004年,对6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抽查表明: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率100%;设置警示标志的5家,占83.3%;使用防护用品的6家,占10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15人,占94%。2006年,为全区放射诊疗单位换发放射诊疗许可证。2007年,对20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进行机器状态检测、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个人剂量检测等,合格率达100%。
第四章妇幼保健
第一节妇女保健
一 、 孕产妇保健
1986年起,全县推行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妇幼保健人员深入到村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对孕产妇保健的认识。对孕妇从怀孕开始即进行孕期保健,在产前检查中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筛选,实行专案追踪管理,定期了解高危孕妇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是年,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为70.7%,住院分娩率为37.1%,孕产妇死亡率为127.6/10万。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先后颁布实施,新法接生得到全面普及,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1996年,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提高到92.2%,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4.9%;1997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95.4/10万;1999年后,住院分娩率一直保持在99.5%以上。1999年7月,在董家卫生院召开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统一制定了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高危妊娠筛查、产科病历规范等几十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催产素应用、难产处理等妇产科手术操作常规;同时印发《历城区母婴保健保偿管理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在全区实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保健保偿服务费实行统一管理使用,使孕产妇、儿童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健康收益,保健保偿率超过90%。2001年,区卫生局印发《关于加强高危妊娠专案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对孕产妇实行“三包”(包片、包村、包孕产妇)。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每月2/3的时间进村入户对孕产妇进行保健保偿、优生优育、孕期相关知识的宣传服务,使孕妇在怀孕早期即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得到系统的孕期保健指导。产科门诊每次产前检查都要筛查高危因素,对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追踪管理,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的妇幼保健管理体系。2002年后,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大幅下降,是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2.8/10万,2003年为零,2004—2007年,全区区级、驻区医疗单位及乡镇卫生院,无孕产妇死亡。历城区户口的孕产妇在市级及以上医院死亡8人。
二、妇女病防治
1986年,组织县妇保所人员到各乡镇免费进行妇女病查体,主要检查防治尿屡、子宫脱垂、宫颈癌、乳腺癌。当年,普查15624人,查出患妇科病的7323人,疾病矫治率100%。1997年,区妇保所为女职工查体2615人,妇女病普查9867人。2000年,区妇保所开设妇科专家门诊,对妇科疑难病及不孕不育症进行诊疗和研究。2002年,区卫生局与区妇联、区总工会、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妇女职工保健工作的规定》。2005年,区卫生局与区总工会、区妇联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妇女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区妇保所每年组织指导全区妇女病普查普治,并为各企事业单位女职工查体,建立健康档案。针对生殖道炎症、性传播疾病增多和妇科肿瘤发病率增高的趋势,区妇保所在原有阴道分泌物涂片、宫颈细胞学巴氏分级等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乳腺红外线扫描、阴道彩色超声、薄层液基(TCT)细胞涂片检查,提高对相关疾病的诊疗水平。2007年,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妇女病查体70196人次,患病率为53%,对患者均给予相应治疗,为驻区各单位的4566名女职工建立了健康查体电子档案。
三、医院产科建设与妇幼人员培训
1986年,全县有县人民医院及董家、党家庄、港沟、柳埠分院5家医院建有产科,开展新生儿接生工作,住院分娩率为37.1%。1991—2000年,因家庭接生造成孕产妇死亡45例,其中产后感染及难产死亡15例。1995年起,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在乡镇卫生院普遍设立产科,推广住院分娩,并实行凭“出生医学证明”报新生儿户口的制度。2000年起,每年举办2期妇产妇幼人员技术培训班,请省市著名妇产科专家对一些疑难病症及诊疗技术进行培训。2001年,区卫生局制定《历城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标准》,对产科建设提出量化指标,要求区及乡镇卫生院必须配齐B超、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仪器等医疗设备,建立符合标准的分娩室、宣教室,并对人员技术、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提出技术标准及考核办法。对从事助产、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许可制度,对从事相关技术服务的人员实行合格证制度,对接生量少、技术要求不达标的,不发或停发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建立抢救“绿色通道”。2002年起,实行妇产科主任季度例会制度,进行学术、高危孕产妇管理的交流。至2007年,保持了低孕产妇死亡率水平。
四、婚前保健
1992年,开始在洪家楼、王舍人、华山三个镇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试点。1999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在全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为方便群众就近婚检,除区妇保所外,在区医院、郭店镇、大桥镇、孙村镇、十六里河镇设立婚检点。婚检率逐年上升,2002年婚检率达到86.8%。对查出的疾病均给予治疗,对当事人不宜结婚或需暂缓结婚的给予耐心解释。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实行自愿婚检,婚检率几乎降到零,出生缺陷率逐渐升高。2007年3月18日起,历城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工作。当年婚前查体964人,婚检率为11.8%,患病率为19%。在婚检的同时,为婚检对象提供婚前咨询、婚前健康教育等优质服务。
第二节儿童保健
一、爱婴区达标创建
1986年后,区妇保所利用社区广场、农村集市等场合推广宣传母乳喂养。1992年5月,区妇保所利用“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组织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月”活动。1996年起,开展“爱婴医院、爱婴区”达标创建工作,对各医院产科进行全员培训。同年,区妇保所在有100名以上女职工的32家企业开展了母乳喂养情况调查。至1998年,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及10所乡镇卫生院被卫生部评为“爱婴医院”。1998—2006年,全区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保持在85%以上。1999年,历城区被省卫生厅命名为“爱婴区”。2007年,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3%。
二、儿童系统化管理
1986年,儿童系统化管理开始起步,工作重点是0岁~3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以及佝偻病和贫血的防治。1993年起,在全区逐步开展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监测,推广儿童4∶2∶1健康查体,重点防治儿童佝偻病、贫血、肺炎、腹泻病。1996年,0岁~3岁儿童系统化管理率为47.7%。1998年,开展计划免疫与儿童查体一体化试点,2000年,在全区各乡镇推广。同时,不断增加儿童保健服务内容,提高儿童保健质量,逐步开展
了生长发育监测、呼吸监测、五官保健、儿童智能社区干预等儿保适宜技术。2000年9月,区妇保所成立儿童保健中心,开展儿童智能发育筛查、儿童智能开发及微量元素检测等工作。2002年6月,区妇保所设立儿科专家门诊,引进免煎中药颗粒,疗效好、副作用少。2007年,儿童保健中心年门诊量5059人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率100%,呼吸监测覆盖率100%,高危儿智能干预率90%,口腔保健率83%,眼保健率83%。3岁以下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1.4%,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0.1%。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
历城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始于1997年,主要开展防治可造成儿童终身残疾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以下简称为两病)。1997年4月,辖区内区人民医院和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成为全国新生儿两病筛查监测点。2000年,全区各医院产科全面开展新生儿两病筛查,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均在99.5%以上。2004年3月起,为减少残疾儿的发生,不断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种类。加强了新生儿听力障碍的预防和康复,区妇保所引进新生儿听力筛查设备,组织专人专车到各乡镇医院为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对筛查出的有疾病障碍的新生儿,及时进行指导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筛查质量逐年提高,2004年筛查率76%;2007年筛查率99.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2.6%。
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1986年起,区妇保所对区直机关幼儿园在园儿童每年进行1~2次健康查体,对检出的疾病进行治疗。1991年开始,区妇保所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并对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各项卫生制度的实施、传染病防治、幼儿膳食管理与体格锻炼等。2004年起,实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举办托幼机构须达到《济南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验收标准》,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托幼机构中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每年须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任职资格证上岗。2005年6月,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幼儿园管理的要求,规范了幼儿园审批流程,对幼儿园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针对农村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良莠不齐的状况,加强对卫生保健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保健员证书。区卫生局与区教育局教研室托幼办多次联合对全区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区直及驻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托幼园所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截至2007年,有38所托幼园所通过市级达标验收,91所通过区级达标验收,儿童入托查体率99%,在园儿童查体率99%,保教人员健康查体率100%。
第五章爱国卫生
第一节健康教育
1986年,全县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1210人,健康教育普及率85%。1989年,全国爱卫会确定每年4月为爱国卫生月,区政府组织开展第一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此后每年在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驻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世界卫生日、计划免疫日、世界无烟日、结核病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1998年,在第十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开展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义诊等系列活动。2003年,在第十五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开展以“全市动员,全民齐动手,集中清除垃圾死角,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清洁日活动。2007年起,开展健康教育六进(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一节,中小学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率达100%。是年,在泉城广场开展以“庆祝全国爱国卫生运动55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医疗机构普遍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向病人发放健康处方,提供咨询服务,以举办讲座、培训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的防治及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在全区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健康教育宣传网络。至2007年,全区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1875人,卫生宣传阵地815个,健康科普一条街8条,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5%。
第二节改水改厕
一、改水
1986年,全县自来水普及率为38%。1990年,全区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制定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改水、改厕工作。1991—1995年,全区共投资330万元,对379个行政村实施自来水设施建设,有47.25万人吃上了自来水,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对173个行政村的大口井进行改造,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水源监测,1995年,定点监测39个水样,合格率100%。2000—2007年,累计新打深井123眼、浅井800眼,新开挖大口井、地下截流350处,新建水池480座、容积4.1万立方米,村村通自来水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
二、改厕
1991—1995年,全区投资500多万元,新建改建公厕790座,居民厕所14.05万座,公共卫生厕所普及率95%,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7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40%。1996—2001年,全区改水改厕投资700万元,新建改建公厕294座,居民厕所4.08万座,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16%,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78%。1998年7月,历城区通过省级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区。2006年,全区进行“一池三改”工作试点,选择郭店镇东风村和西营镇阁老村、李家庄村作为改厕试点村。2007年,全区为村民购进高压节水厕具2700余套,是年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6%。
第三节创建卫生城市
1990年,全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成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环境保护、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除四害”(除苍蝇、除蚊子、除老鼠、除蟑螂)、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等创建细则和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别组织区卫生、工商、建委、环卫等部门对驻区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1992年8月,全国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团第五团到济南市检查,历城区通过市容环境、窗口单位、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防治、城区灭鼠与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环境保护6个方面的综合评价。1986—2007年,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每年集中培训“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共举办“除四害”培训班30余期,培训2000余人。区爱卫会消杀管理站按照国家“除四害”的有关规定,对蚊蝇、蟑螂开展消杀活动,在冬春季开展两次集中灭鼠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1996年,历城区成为灭蟑螂先进城区。1998年,通过全国爱卫会无鼠害城市的复核验收。2001年,历城区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灭蝇工作达标验收。至2007年,全区有省级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村4个;驻区单位和区直机关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0个,市级卫生小区2个。
第六章医学教育与科研
第一节医学教育
1986年起,区卫生局建立护士管理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统一操作规程,进行“三基三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训练,建立夜间查房和护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新业务、新技术培训班,多次举办护理技术大比武以及医疗、护理病历文书评查。是年,全县参加脱产进修学习58人,到医学院校脱产接受本科学历教育2人;县卫生进修学校招收社会待业青年40名,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毕业后充实到各医疗机构。1996—1998年,先后举办全区卫生系统六项(生命体征、导尿、灌肠、铺麻醉床、鼻饲、口腔护理)、五项(导尿、灌肠、铺麻醉床、鼻饲、口腔护理)护理技术操作比赛,厂矿企业医院医护人员三项技术操作比赛,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考;开展病历、交班报告及医嘱本评查工作;举办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40名。1998年,区卫校迁至区人民医院董家分院,更名为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学校。主要负责全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医学教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1999年,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培训乡医900名。2000年,举办由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参加的护理管理、护理科研培训班。2001年,举办全区护理人员技术操作比赛。2002年,举办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培训800余人;举办医疗事故防范培训班,培训1200人次。2003年,举办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培训班,培训1700余人次;举办全区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全员考试。2004年,举办防治人禽流感培训班,培训850人;举办心肺复苏术培训班;举办由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参加的治疗室达标、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培训班;为贯彻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培训乡村医生1170名。2005—2006年,在全区医务人员中开展全科医学培训,培训1900人。2007年,举办“三基三严”岗位技能训练、护理知识及技能比赛、重症新生儿的抢救和护理培训,培训530人。1986—2007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进修7800人次,取得专科以上学历410人,其中,脱产学习730人次,参加自学考试152人,函授学习288人。
第二节医学科研
1986年后,全区卫生系统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技术科研创新,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医疗卫生行业。1998年,区中医医院探索“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整体护理,成立“中医整体和辨证施护与系统化整体护理相应关系的研究”课题小组,制定标准化护理病历病种,2000年,该研究课题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区级科技创新一等奖。2001年,区中医院儿科开展“晚发性佝偻病早期诊断和中药治疗研究”,2005年获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是年,该院在药物临床应用方面研制的宁心单、清脂片,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临床开发应用,效果良好。区中医院内科开展的“舒肝健脾、益气活血法(清脂片)治疗脂肪肝的临床与实验研究”,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002年,针灸科开展的“耳穴贴压针灸治疗慢性过敏性鼻炎研究”,获省科委立项;区卫生防疫站完成“社区人群高血压病综合防治微机化管理系统研究”,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5年,区中医院妇产科“穴位按摩促乳汁分泌”的研究课题在市科委立项。2006年,区卫生防疫站完成“历城区居民疾病负担与卫生服务利用状况研究”,获济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7年,区中医院心脑专科开展对“祛瘀化痰法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的临床实验与研究”“补气活血(益气活血汤)治疗冠脉综合征的临床与实验研究”;开展的“耳穴贴压针灸治疗慢性过敏性鼻炎”专题研究,治愈率达81.7%。1986—2007年,全区卫生系统完成科研项目14项,其中获济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5项,在省科委立项的科研项目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900余篇,有1 8篇获市优秀科技论文奖。
第七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第一节药品监督管理
2002年5月,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历城区分局成立,2004年12月更名为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历城区分局。2002—2003年,重点开展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共惩处无证经营60余家次。2003年4月,全区首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在开展预防非典型性肺炎工作期间,对全区所有涉药单位进行了药品、医疗器械的全面检查。当年,区药监分局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4月,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GSP认证工作。5月,区药监分局开发的用于日常执法工作的“药监e点通”(掌上电脑假药查询系统)正式启用。开展农村药品“两网”(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建设工作,成立区农村药品配送服务站,逐步形成农村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和商业配送有机结合的“历城模式”。11月,举办全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月,全区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召开,新聘8名社会监督员。2005年6月,开展医药行业诚信建设工作,为企业建立“诚信手册”,并纳入动态日常监管。7月,全区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9月,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2006年5月,“齐二药”事件(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案)发生后,对辖区内流通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进行清查。5月—6月,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对全区200余家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实行备案。8月,对全区医疗机构药房从业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9月,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西营镇站点成立。1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开展“药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在济阳县垃圾处理场对没收的假劣药品公开销毁。2007年3月,对全区卫生院及村居卫生室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共培训800余人。2002—2007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出动执法人员9452人次,检查单位3624个;办理案件615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83件,简易程序案件132件;抽验药品782批次,快检1240批次;从药人员健康查体9758人次;受理上级交办及举报258起,组织专项检查69次。2007年底底,辖区内共有在案医疗机构720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48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店)234家。药品行业总产值、企业数量位居全市各县(市、区)首位。
第二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2000年4月1日,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2002年8月,按照国家药监局《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全区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建立采购验收、使用、用后销毁等管理制度。2006年4月起,辖区内1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34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属地管理。8月,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当年年底评出A级企业2家,B级企业13家,C级企业2家。9月—12月,先后开展义齿、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橡胶避孕套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立案处理37起。2007年,落实《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管,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体外诊断试剂、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全年医疗器械立案85起,占医疗器械和药品立案总数的44.9%;罚没收入3.85万元,占全年医疗器械和药品案件罚没总收入的35.10%。
第三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组织协调机制
2005年4月,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7月4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历城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11月22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街办、乡镇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通知》,全区各街道、乡镇成立由街道、乡镇分管主任、乡镇长任组长,农业、工商、卫生、畜牧、财政、粮食、公安等基层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2006年8月31日,历城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历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7年5月10日,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历城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7日,召开全区抗震救灾及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暨兴奋剂治理工作会议,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同时印发《历城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2005年12月,历城区有13个单位和2人分别被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评为“食品放心工程”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6年11月7日—8日,市食品放心工程检查组对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并实地查看唐王镇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年,历城区被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评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优秀单位”。2007年1月14日—15日,在国家八部、委(局)联合检查组对济南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中,董家镇作为全市必查的两个乡镇之一,实现“零”扣分目标,通过国家检查组检查。是年4月24日,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历城区政府被评为“标兵单位”,董家镇政府等1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5—2007年,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由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贸易服务及畜牧等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对面粉、食用油、肉制品、调料、糕点、水产品、酒类、乳制品、蔬菜、果品和儿童食品、散装食品等节日需求量大的重点产品,学校幼儿园食堂、集贸市场、超市、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点等重点区域,食品进、销、调、存等重点环节,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具有突出性、代表性、苗头性等特点的重点问题,有不良行为记录、信誉程度差的食品加工经销等重点业户,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食品市场。2007年5月,针对食品安全易发高发的夏季来临,对王舍人镇大辛庄及其周边地区的凉皮、豆制品、肉制品、馒头作坊等84家生产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共没收硼砂150公斤,工业盐20公斤,取缔无证照业户50多家,责令改正20多家。
四、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宣传活动
2005年9月10日,“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洪楼广场举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设立展台或展板,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2006年3月28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由区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粮食、蔬菜局和财贸办参加的首次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会议,提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与发布工作。2007年12月21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王舍人镇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展示食品安全知识展板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饮食习惯。此外,通过不定期下发《食品安全核查通知》和《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相关监管部门对苏丹红、硼砂、“东方”牌奶粉等产品市场状况及时核查、上报,对多宝鱼、福寿螺等存在问题食品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第八章医政管理第一节等级管理
1988年,医院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办医模式由“医疗型”改为“预防型”。1992年,成立历城区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以实现对医院的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中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和《山东省一级医院评审细则要求》,对全区2家区级医院、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评审。1993年,董家镇卫生院被市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评为“一级甲等医院”。1994年,遥墙、孙村、郭店、锦绣川4家乡镇卫生院被济南市卫生局评定为“一级甲等医院”;港沟、彩石、王舍人、靳家、唐王、桑梓店、西营、柳埠、党家庄、华山10家乡镇卫生院被评定为“一级乙等医院”;区人民医院被评定为二级丙等医院。1995年,区中医医院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医院。1998年,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建成国家级爱婴医院。一级医院由区卫生局按照相关标准,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二级以上医院由区卫生局配合市卫生局医院评审委员会,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达不到等级评审要求的,予以暂缓一年定级或降级管理。
第二节资质管理
1991年,随着卫生改革的推进,医政管理工作重点由传统的医疗活动管理转入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1999年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进行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并实行资格考试。对不符合规定的非法执业行医者,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对驻区医疗机构每5年进行一次换证,每年对验收合格的医疗单位进行验证。2003年12月,区中医院被中国中医研究院特色医药合作中心确定为“中医治疗疑难病名医名院”。2005年,区卫生防疫站成立医疗机构管理科,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档案420份,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者,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非法行医活动。至2007年年底,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单位、个人630户次,查处无证行医28户次,取缔28户,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32人次,超诊疗范围12户,罚款4.77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5.4万元。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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