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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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41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127
页数: 1
页码: 6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文化市场管理、经营业户审批、文化市场稽查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文化 市场管理

内容

第一节经营业户审批
  1988年7月,历城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卡拉OK、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期刊发行、印刷、营业性健身娱乐场所(包括保龄球、台球、高尔夫球、录像放映厅、室内滑冰、棋牌室、激光打靶等)审批工作。1996年3月,音像市场管理工作移交区广播局;6月,印刷、书刊发行的管理审批工作移交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2001年12月,音像市场管理工作移交区文化局。2002年2月,区文化局在区审批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网吧、音像制品初审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及餐饮附设卡拉OK等经营项目备案。2003年9月,市文化局将音像制品零售许可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2项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同时取消营业性健身娱乐场所(包括保龄球、台球、高尔夫球、综合性游乐、室内滑冰、激光打靶等)审批,将美术品经营单位的审批改为备案。2005年11月,市文化局将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县。2006年3月,市文化局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区县。2007年,区文化局政务大厅窗口主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4项独立审批和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餐饮附设卡拉OK、美术品经营单位5项备案。至2007年,区文化局政务大厅窗口共受理1117件审批业务,其中,受理承诺件369件,即办件748件,全部办结。
  第二节文化市场稽查
  1995年10月,区文化市场稽查队成立,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管理稽查工作。1999年,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治理,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经营场所由90家减为4家。2000年,清理整顿歌舞娱乐场所,重新审核歌舞厅(夜总会)17家,取缔3家。2004年,为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历城区实行学校、网吧、文化局“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区文化局、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2006年,区文化局与公安、教育、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在全区文化经营场所开展“百日整治”行动。2007年2月,关闭所有非法音像制品放映单位。至2007年年底,共出动检查人员13800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业户11200余家次。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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