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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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3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6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安置

内容

1986—1996年,师范类毕业生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分配,非师范类毕业生由区计划委员会分配。1986—1993年,历城籍回区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共计2000余人。1994年后,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1994年报到毕业生500余人,1995年580余人,1996年增至600余人。对每年接收的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原则,下达指令性计划,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辖区内国有或集体企业。对分配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区计划委员会与区人事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订就业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统一派遣。
  199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由区计划委员会划归区人事局,成立区人事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1997—1998年,按照“行业包专业、地区包生源”的分配原则,全区接收的国家统招生全部按区政府指令性计划派遣安置。1999年,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仍按指令性计划派遣安置,中专生实行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1997—1999年,全区指令性派遣毕业生共计1325人。2000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职能划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年起,历城区根据全省毕业生不再实行指令性派遣的就业政策,除对历城籍本科生仍实行统一分配外,对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一律通过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至2004年,共安置99名本科生。对于正式就业的学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正式派遣手续和档案转递。2003年,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历城区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提供的高校毕业研究生名单中,筛选7名专业对口、条件适合的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机关事业单位。2005年起,对历城籍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安置,由统一分配改为招考录取,至2007年,共招考录取历城籍本科毕业生100名。同年,为缓解就业压力,补充基层人才,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共安排大学生志愿者3名。2006—2007年,贯彻中央、省、市“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共招募6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工作。同时,按照省人事厅要求,实行毕业生网上签约,共办理网上签约手续410人、解约手续87人。
  2001—2007年,全区共接收报到历城籍大、中专毕业生4695人,其中,研究生18人,本科生908人,专科生1919人,中专生1850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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