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构编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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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33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机构编制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593-5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历城区1986年至2007年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历城区 机构 编制管理

内容

1986年,全县机构设置:县委工作部门6个,政府工作部门中,序列以内的局级单位28个,序列外的局级单位13个。干部总人数7621人,总编制数1556人。1988年,区编委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区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登记簿的意见》,规定4月1日起,全区24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资基金由编办统一管理。1989年,区编委下发《区直机关和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对区直机关和区直事业单位人员控编总数进行明确规定。1990年开始,加强对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等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和对机构设置、更名、升格的管理。
  1994年,进行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改革后全区机构设置为:区委工作部门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7个及派出机构1个(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区区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750人(不含单列编制的政法部门、武装部)。按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分配比例为:区委各部门占15%、区政府各部门占78%、区人大占2.5%、区政协占1.5%、工青妇占3%。1998—2001年,区编委先后下发《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意见》和《关于暂停新增机构编制的通知》,对机构设立程序、人员调配等工作提出要求。区编委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启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簿的通知》,全区党政群机关、乡镇和区直属事业单位共763个单位,全部使用人员编制管理簿,使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区共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借调人员1561人,其中,党政群机关390人,事业单位1171人;依法登记各类事业单位674个,其中,事业法人单位120个,非法人事业单位554个。对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发放山东省事业法人登记证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并对两证使用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对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检验,注销事业单位13个,变更登记事业单位240个。
  2001年12月,进行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改革后全区机构设置为:区委工作机构7个,区政府工作机构24个(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构各1个,街道4个,乡镇14个,准乡镇级示范区(大正示范区)1个。核定行政编制463人,精减行政编制131人。其中,区委机关行政编制135人,精简比例为12%,核定行政编制119人,精减行政编制16人;区政府行政编制459人,精简比例为25%,核定行政编制344人,精减行政编制115人。
  2006年,进行区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全区机构设置为:区委工作部门7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5个(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列政府工作部门,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群众团体7个,人大机关1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街道4个,镇11个。全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047人,实有行政人员1075人。政法机关专项编制601人,实有行政人员992人。全区共有事业单位机构474个,编制总数为9438人,实有人员1363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444人,实有人员9999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编制1659人,实有人员1515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1335人,实有人员2116人。
  2007年,全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147人,实有行政人员1102人;政法机关专项编制612人,实有人员998人。全区有事业单位机构468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54个,差额补贴事业单位26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88个。全区事业编制总数为9244人,实有人员1340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407人,实有人员9874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编制1659人,实有人员1572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1178人,实有人员1962人。

知识出处

济南市历城区志

《济南市历城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07年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开放开发、农业综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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